2011-09-20 13:47:26李如霞老師工作室

(士明-李如霞老師公告)臺灣省各級農會第20 次新進及升等人員統一考試

臺灣省各級農會第20 次新進及升等人員統一考試
壹、報名日期自100 年11 月28 日起至12 月2 日止
購買報名書表自100 年11 月9 日起至11 月20 日止。
貳、考試日期;
(一)新進人員:筆試:民國101 年4 月1 日(星期日)。
  口試:筆試錄取人員將由省農會另行通知。
(二)升等人員:民國101 年4 月8 日(星期日)。
參、應考資格:
1、新進人員:
(1)依員額出缺之農會所公告出缺員額之職務、等級、應具證照並符合農會員
工聘僱資格標準表規定資格。
(2)員額出缺之農會對於符合應考資格者均應予以受理,不得拒絕報名參加考
試。
(3)男性限役畢或免役者。
2、升等人員:
(1)應考第六職等升等考試,限農會現職第七職等人員符合農會員工各職等應
具資格標準表第六職等應考資格及有關規定並服務滿3 年以上者,經服務
農會審查列冊向省農會報名,於複審合格後參加考試。另應考技工、工友
晉升職員考試,限編制內技工、工友服務滿3 年以上之現職人員。
(2)上述升等人員均以100 年12 月2 日為計算服務年資截止基準日。
肆、計分方式:
1、按考試科目分科計算,每科以100 分為滿分,應考科目中,如有1 科零分
或筆試成績低於各該類科到考人數之總平均分數者,概不予錄取。
2、新進人員考試按筆試70%、口試30%計算總成績,其計算公式為:【(筆試
總成績或加分後筆試總成績÷科目數)×70%】+【口試成績×30%】。

3、原住民向山地農會或山地之合併農會報名參加新進人員考試,按筆試總分
優待加分10%(錄取後須在山地鄉服務者為限)。(應檢附足資證明文件,
於報名時由受理農會在報名單及報考清冊內註明「原住民」,事後要求更改
者,無論任何理由一概不予受理)。
4、現職人員參加升等考試者依成績總分按最近10 年內(即99 年度以前)每
1 年度考核成績甲等以上加分1%,乙等加分0.5%。
5、成績經評定結果倘有同分數時,其取捨方式新進人員以專業科目合計得分較
高者優先錄用,如專業科目再同分時,應再以國文科分數較高者為優先辦理。
6、各農會現職技工、工友參加本次新進人員考試時,依照服務農會年資每滿
1 年優待加分1%,半年以上(含半年)未滿1 年者優待加分0.5%,未滿半
年者不予加分,最高以5%為限
伍、新進人員考(筆)試科目:

類別

學歷之類科

共同科目

專業科目

1、企劃管理類

(1)會務行政

(2)農地銀行

 

 

不限類科

不限類科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企業管理民法概要

土地仲介與移轉稅賦概

要、農地利用法規概要

2、農業推廣類

1農事、四健推廣

2)家政推廣

3)休閒旅遊

 

 

(1)農業相關類科

(2)家政相關類科

(3)觀光、休閒、餐飲、教育、

文學等相關類科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1)農業推廣學農業概論

(2)農業推廣學、家政學

(3)休閒遊憩概論、農業概論

3、經濟事業類

1共同供運銷

2)加工製造

 

 

不限類科

 

不限類科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1)企業管理農產運銷

(2)工業管理、食品加工

4、金融業務類

信用業務

 

不限類科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貨幣銀行學會計學

5、財務管理類

財務管理

 

不限類科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財務管理、會計學

6、保險業務類

(含家畜保險、一般保

險、健康保險)

 

 

不限類科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保險學、民法概要

 

7資訊管理類

 

不限類科

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電腦概論、程式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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