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法規問答題及警察勤務問答題突破。(最新必考資料)
九十八年警佐班二類,警察法規問答題突破。(最新必考資料) |
警察法規:經由分析,九十八年命題老師可能出現之問答題試題: 第一、警械使用條例是重點,其中第二十條有關警銬使用之規定要注意;此外,該法常考的題目有警械使用之主體、使用警械之注意事項、使用警械之法律責任,包括合法使用及非法使用二種情形、比例原則等。 第二、有關臨檢、酒駕之各項規定。 第三、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七、八條,除了在警察勤務外,在警察法規亦為可能之考題。 第四、社維法第三十八條,與刑事法律或少年事件處理法相牽連之管轄之規定。 第五、警察實施即時強制之法律性質(例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十九條等之即時強制、行政執行法第三十六條等之規定)。 第六、有關救濟之各項規定(例如警察法第十條之行政救濟、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表示異議等)。 第七、警察法第三條及警察法施行細則第三條之各項規定。
九十八年警佐班二類,警察勤務問答題突破。(最新必考資料) |
警察勤務:可用三個面向,分析命題老師可能布局出現之問答題試題: 第一個面向、警察勤務條例,以第十七條、第二十四、二十五條最可能考(常考的有八個條文: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二十二條、第二十四、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 第二個面向、警察勤務之實用性、未來性,有幾個新取向,包括:警政社區化(例如家戶訪查)、警政民間化(例如保全)、問題導向警政、品質警政、整合型的警政、預警式的警政管理、資訊統計之管理、知識經濟之管理、情資導向的警政。像九十八年警佐一類考的社區警政、受理報案e化平台資訊系統即是此類考題。要注意iso的相關考題。 第三個面向、警察勤務執行手段,例如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七、八條,為可能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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