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04 15:24:12李如霞老師工作室

考試院通過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

考試院4月30日通過「國家考試國文科考試改進專案報告」,未來考選部將依據院會審議結果,修正命題規則、閱卷規則及相關考試規則等,並自99年開始實施。本次審議重點包括:
一、
試題題型及適用之考試部分:
試題題型改進方面,作文可不侷限寫一篇長文,可採文章評論、多段短文改寫等方式呈現。測驗題方面,依考試性質、類科、等級及測驗目標,適時配置閱讀測驗、語文應用、文學鑑賞及文化認知等各種型式,並避免艱澀、無關語文能力之瑣碎記憶的題目。
 
(一)
採作文、公文與測驗者:
包括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二等、三等考試、四等考試、交通事業人員特種考試高員三級、員級考試、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關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升資人員考試員級晉高員級考試、佐級晉員級考試。
 
(二)
採作文與測驗者:
包括專技人員高等考試律師、會計師、民間之公證人、社會工作師、不動產估價師、中醫師考試、專技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記帳士考試。
 
(三)
採作文、翻譯與測驗者:專技人員特種考試中醫師考試。
 
(四)
採測驗者(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包括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五等特考、交通事業人員特種考試佐級、士級考試、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士級晉佐級考試等。
二、
試題配分比率部分:
 
(一)
採作文、公文與測驗者:其配分比率分別為60﹪、20﹪與20﹪,測驗題題數10題,每題2分。
 
(二)
採作文與測驗者:其配分比率分別為60﹪與40﹪,測驗題題數20題,每題2分
 
(三)
採作文、翻譯與測驗者:其配分比率分別為60﹪、20﹪與20﹪,測驗題題數10題,每題2分。
 
(四)
採測驗者:試題數50題,每題2分。
 
  命題技術及試題品質改進方面,評量目標以語文應用能力為主,命題取材範圍應多元化,並依考試類別、等級分別建置測驗題、公文及作文題庫,同時研訂國文科測驗題的命題型態。又命題委員原則以國文系或中文系教授為主,並容許不同領域學者參與,同時辦理命題技術研習,提昇命題技術,並配合研修命題規則。

  閱卷方法改進方面,將建立國文科閱卷委員評分趨向資料庫,評分應力求客觀公正,先採行作文、公文分別評閱,必要時得採行平行兩閱,大型類科考試閱卷增設協同召集人,並落實評閱前公評會議並加強抽閱功能,公文評閱應比照作文評閱,擬定及建立評分標準,同時落實三等九級制評量標準。以上皆須配合研修相關之命題、閱卷等考試規則。

考選部表示,本案之結論將以實施三年為期,屆期將提出檢討,俾利後續改進作業之推動,以落實國文科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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