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09 12:09:32野薑花

我25歲的自傳

記憶裡,開始按照自己的意識在過日子是從國中開始。國中雖然沒有社團,但我和死黨每天打球則成了課業之外一種自我意識的表達。記得國三有一次模擬考前,我還跑去打籃球,不小心扭到腳。回家我老媽就是一句話送我:[要考試了還去打球,腳扭到就是要給你一個教訓。]我心裡一點都不覺得這是什麼教訓,我只是倒楣,等我腳好了我還要去打,因為好玩啊,要不然漫漫的聯考歲月要如何度過。我國中導師這樣形容我:[你就是不肯走別人告訴你的路,一定要自己撞到頭破血流,才肯相信別人。]她說的前半段話是說對了,但後半段我可不認同,因為我的價值觀跟她不同,我頭破血流
得到的教訓,當然不會是最初她要我學會的。高中時,我參加了管樂社。我的人生自此開始明亮了起來。,因為我在社團的成就讓我更進一步了解到師長們,尤其是我爸媽,所不了解的我。我開始知道我不是我爸媽眼中那麼遜色的一個小孩。,因為我的努力受到了同儕間的肯定,我開始了解一個人的價值不是只用功課來衡量,而我曾經是如何地被錯待了。大學時代,豐富的社團經驗增廣了我的見聞,奠定了我看世界的方法。我學會了什麼是[平等]與什麼是[現實],而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落差,則是之後的我努力要去拉近的。在我大學的第五年,我接觸了人本。我看到拉近理想與現實的新希望。因為人本對人的態度,使他們的理想正一點一滴地實現。而我面對我的小孩,我也想要用這樣的方式,好好地把他當一個人看待。結婚後的我,更了解世俗的看法,我想我的角被磨去很多。我開始知道也要從別人的眼光看事情,了解以後,再去調整我做事情的方法,我就不會覺得那麼委曲了。儘量在雙方都可以接受的範圍內,依自己的想法去做。這,也是我說的「拉近理想與現實間的距離」中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