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30 19:39:05whyim

重回火燒手推車現場【2006年10月29日】

今天,早上,我沿著上星期的跑步路線跑步。
經過上星期日的火燒手推車的案發現場,手推車及雜物仍然猶在,只是停放手推車的距離放前了五米左右。一切都好像沒發生過似的,但地上就多了一達燒焦的蹤跡。
跑過步後,腳有點不妥。就是腳板底覺得有點不自在的感覺,行路的時候腳板底的有點疼痛,唔會又咁激又跑斷腳呀。
現在,每星期的六日才可以跑狗。
其實,星期一至五我都很想去跑狗,但實在太忙了,又要上班又要上學,所以做不到。
真的很懷念從前,喜歡什麼時候去跑步就什麼時候去。早晚跑一次都仲得。
可能要再過這樣的日子,要等待我退休或發達時才可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