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0 20:43:42

轉貼:<中時電子報>李安VS張愛玲-失色之戒/文:李黎/200710

李安的「色?戒」10月5號在舊金山一家電影院首映,一週後才在舊金山城和灣區其他七家戲院上演。這次沒有那種放映熱門新片的大型院線加入,主因是「色?戒」被美國電影協會評入NC17級,十七歲以下嚴禁入場;那些擁有多個劇場的大戲院一般不上這個級別的影片,怕萬一有十七歲以下的小朋友混進去,電影院可是要吃官司的。 美國的主流影評多半譭譽參半,沒有像對「斷背山」那樣的推崇。紐約時報的影評人Manohla Dargis顯然還讀過張愛玲原作的英譯,說「色?戒」的編劇們「吹脹了、用『性』膨脹了張愛玲的原著,卻沒有加入任何心理深度,或者社會政治的力度。」對於這些負面的批評,反駁的說法是他們未必看得懂那個時空發生在中國的事。這是有可能的,可是電影需要回應的還不止於此,因為來自華人的質疑就不能以語言、文化、歷史的隔閡作辯解了。

 主要問題出在電影需要說服觀眾:女主角處心積慮參與暗殺男主角的行動,甚至不惜犧牲貞操,卻在關鍵時刻放走了他 ──為什麼?在張愛玲的原著裡,有現場的「近因」,也有回溯的「遠因」。

 近因,張愛玲洞澈地把當事人置身於情思恍惚的場景:買戒指的地方,行刺的現場,「緊張得拉長到永恆的這一剎那間」,王佳芝發現「他(易先生)不在看她,臉上的微笑有點悲哀。………他的側影迎著台燈,目光下視,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頰上,在她看來是一種溫柔憐惜的神氣。……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轟然一聲,若有所失。」於是,「『快走,』她低聲說。」

 「在『她』看來,『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張愛玲真是既冷且酷,讓死到臨頭的女人還在自說自話,自以為男人溫柔憐惜真愛上她了,於是臨時意外演出捉放曹這齣短戲,接著卻是一夥人頭落地的大慘劇。

 至於「遠因」,張愛玲自己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這篇文章裡說得相當清楚:

 「王佳芝的動搖,還有個遠因。第一次企圖行刺不成,陪了夫人又折兵,不過是為了喬裝已婚婦女,失身於同夥的一個同學。對於她失去童貞的事,這些同學的態度相當惡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這樣。……她甚至於疑心她是上了當,有苦說不出,有點心理變態。不然也不至於在首飾店裡一時動心,鑄成大錯。」

 然而電影似乎並不重視作者本人陳述的這個「遠因」,而是不顧NC17的大忌,下了重手鋪陳男女的歡愛場景,來建構王佳芝對易先生從身到心動了真情;以致到了關鍵時刻,面對璀燦奪目的粉紅色大鑽戒和動了真情的男人,就似乎是順理成章地放他走了。

 放走了易先生,王佳芝隨後倉皇出奔,原著和電影又有一處微妙的差異:原著裡,王佳芝內心惴惴,既怕特務來抓她,又怕同夥人知情而疑心她;於是叫三輪車拉她到「愚園路」──連她的同夥人都不知道的親戚家,去躲幾天避風頭。電影裡呢,她卻是叫車去「福開森路」──那是她和易先生買鑽戒之前原先要去幽會的地點。所以,電影版的王佳芝,放了易先生還不知死之將至,還想到「老地方」去會他呢。



 更嚴重的分歧在結尾。這已經不是怎樣說故事的分別了,這是最基本的精神和原意的全面顛覆。

 且看張愛玲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裡的夫子自道:

 「易先生恩將仇報殺了王佳芝,還自矜為男子漢大丈夫。……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認為『她還是愛他的,是他生平第一個紅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後還有這番遇合。』這是槍斃了她以後,終於可以讓他儘量『自我陶醉』了。……他並且說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無憾。他覺得她的影子會永遠依傍他,安慰他。……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最終極的佔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小說裡,易先生殺完了包括王佳芝在內的一批學生,擺平了日本憲兵隊、其他的特工政敵,洋洋得意的回到家裡,從夫人的牌友馬太太眼中(其實也是易先生自己的自視),看見他「臉上又彆不住的喜氣洋洋,帶三分春色。」不止於此,他還籌劃家裡的善後事宜,如何應付夫人:「好好的嚇唬嚇唬她,免得以後聽見馬太太搬嘴,又要跟他鬧。」易先生非但無悔無憾,還自得自在,說得再明白也沒有了。

 這才是搞特務的、尤其是替日本人作漢奸的特工頭子的鮮活描繪,被張愛玲那麼冷靜的、理所當然地寫來,讀著才令人毛骨悚然。張愛玲自己便說:「『毛骨悚然』正是這一段所企圖達到的效果。」

 這麼重要的冷酷精髓,電影裡卻是哀感頑艷、溫情漫漫:佳人已去,易先生坐在她曾睡過的床上,深情款款地撫摸著床單,眼中好似還噙著淚,簡直是「斷背山」裡那段最感動人的一幕:活下來的一個捧著死去的情人的襯衫,哀傷憑弔,難以自己。李安忠於安妮?普露的原作,卻把張愛玲的原意做了徹骨的顛倒。

 張愛玲寫得極冷,李安卻拍得極熱。張愛玲的易先生自始至終無情無義,李安的易先生卻脫胎換骨了。



 湯唯真是會演,這整個是齣戲中戲,她即便是在濃妝艷抹中也有一份戲外的純真美。接下這個角色時,她並不知道有暴露的床戲,在被李安說服的過程中,不知她可有類似王佳芝為「戲」而「獻身」的天人交戰?她雖演出了昔時的懷舊之美,但穿起旗袍的風情和身材──尤其是身材曲線,卻遠不及「花樣年華」裡的張曼玉。這是不符合張愛玲的敘述條件的呀﹗看到電影海報已經暗暗吃驚於她的扁平,見到全裸鏡頭果然證實了原先的疑慮。奇怪的是這樣重要的條件不符,李安既不找替身也不作修飾彌補。易先生是個好色之徒,這批愛國大學生才會想到用「美人計」;要勾引老奸巨猾、經驗豐富的老手,王佳芝必須具備「天使面孔、魔鬼身材」。且看張愛玲如何三番四次的重複強調王佳芝的豐滿的胸脯──這在張愛玲其他小說中是少見的,更可見其重要性:

 「酷烈的光與影更托出佳芝的胸前丘壑。」

 「簡直需要提溜著兩隻乳房在他眼前晃。」

 「『兩年前也還沒有這樣嚜,』他捫著吻著她的時候輕聲說。」

 「一坐定下來,他就抱著胳膊,一隻肘彎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滿的南半球外緣。」

 從打上海麻將的手法、宵夜,易先生辦公桌上的一個茶杯,到重建當年法租界上一百多家店面,李安真是下足了絲毫不苟的考證工夫;至於對原作細節的遵循,就連王佳芝乘坐的三輪車把手上拴著一隻紙紮紅綠白三色小風車都到位了,卻怎麼偏偏、竟然在這麼重要的節骨眼上「失色」呢?



 「色,戒」原名就有豐富的雙關涵義,「戒指」這個「角色」自然重要,但是重要到什麼程度,負擔著什麼樣的任務?小說裡,王佳芝因為怕被特工老手易先生疑心,故意裝作愛慕物質虛榮,開口問他討戒指,所以看到那顆鑽戒時,似乎並沒有被鎮懾住,反倒有一份惆悵之感:

 「其實不過微紅,也不太大,但是光頭極足,亮閃閃的,星星一樣,紅得有種神祕感。可惜不過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這麼一會工夫,使人感到惆悵。」

 如此美麗昂貴的小物件,卻如此短暫,只是最後一場刺殺高潮戲的「道具」而已,當然令留戀戲台的王佳芝心生悵惘之感。在那自憐自戀的感傷的瞬間,易先生的溫柔憐惜的神態給了她錯覺:「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轟然一聲,若有所失。」

 可憐王佳芝一直到死,都不清楚自己愛上易先生沒有,只是在買戒指的那個恍惚如夢的氛圍裡,被催眠似地以為易先生愛上她了。電影裡無法鋪陳這樣委婉轉折的心境,卻誇大利用了戒指的視覺效果,變成用來收買芳心的「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了。甚至不惜改動了情節,讓易先生主動給王佳芝一個驚喜,先叫她自己去一家神祕店鋪挑鑽石,再陪她去取鑲好的戒指……。一樁買戒指的事分兩次進行,張力大減,難道為的就是讓王佳芝充份感受到易先生的款款深情?



 一個嚴肅的導演肯下重手拍暴露的床戲,甚至不惜被評進NC17也義無反顧,足以證明這不是基於票房考量,而是相信劇情的需要。那麼劇情需要的是什麼呢?就是說服觀眾:經由這樣的激情歡愛,原先的政治對峙、國仇家恨都消融了;彼此這樣激烈徹底的進入對方的身體,肯定就進得了對方的心了。

 真是這樣的嗎?現在大家都知道原作裡的那句話了:「據說是民國初年精通英文的那位名學者」(指辜鴻銘)的話:「到女人心裡的路通過陰道」。問題是有幾個人細細看了原作的上下文呢?張愛玲引用這句話時是王佳芝在自說自話、自我辯駁,所以接著還有:「至於什麼女人的心,她就不信名學者說得出那樣下作的話。她也不相信那話。」但還是疑惑:「那,難道她有點愛上了老易?她不信,但是也無法斬釘截鐵的說不是,因為沒戀愛過,不知道怎麼樣就算是愛上了。」

 連愛上與否都不確定,通過哪裡到達哪裡又怎能有定論?接下來的疑問是:那麼,書裡的王佳芝可有像電影裡那麼銷魂享受肉體之歡?

 答案很清楚,張愛玲著墨不多但不容置疑:「跟老易在一起那兩次總是那麼提心吊膽,要處處留神,哪還去問自己覺得怎樣。」尤其籌劃行刺這一回,她擔心「在公寓裡見面,一到了那裡,再出來就又難了。……怕店打烊,要急死人了,又不能催他快著點,像妓女一樣。」

 這方面,書裡的王佳芝確實很「敬業」,顯然以安全穩妥為重,身體的「感覺」哪裡還顧得上。張愛玲也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裡解釋過「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這句曾被「斷章取義」的話,其實意思是「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因為「沒白犧牲了童貞」,還加上一句「極其明顯」。偏偏編劇們堅持的仍是「通過身體到心裡論」。

 「通過身體到心裡論」其實很危險,被誤讀的後果很可能會引出反女性的雜音。電影裡的王佳芝對她的「上司」老吳(那位演員表情過火,完全沒有職業諜報人員的「酷」),激動地表白易先生「像蛇一樣」進入她的身體又鑽進了她的心,讓她很難再做下去了。小說裡雖然讓王佳芝想到這句「下作的話」,但她又立即推翻了這個論點,理由很簡單:第一個發生關係的男人她原先就討厭,事後更討厭他了。可是電影沒有這段自我爭辯,如果被解讀成男人用強暴的手段也可以征服女人的心的話,那第一場SM的床戲豈不是有被嚴重誤讀的危險﹗

 其實就電影論電影,就算李安另闢蹊徑,創張愛玲所未有之新意,以極盡視覺衝擊力的激情床戲,來詮釋一個女人對性事的覺醒與耽溺,進而頓悟了超越生命之愛……這是電影導演再創作的權力,無人能以「不忠於原作」來干預。但創作出來的效果卻是要留待觀眾檢驗的:恣意的袒露並不豐滿美麗的女體、踡曲怪異的肢體方位,似乎很難說服觀看者這兩名主角是在「歡」「愛」。重量級導演拍驚世駭俗的情慾戲,貝托魯奇、大島渚都有過先例。比照大島渚的「感官世界」,同是亂世男女的激情耽溺,「感官世界」拍得淋灕酣暢,成就了一種強悍的情色美感。

 「色?戒」床戲氣氛營照最成功的地方,反而是忽然切出的對比:室外,是肅殺的寒夜、警衛、狼犬……,強烈對照出室內不顧性命的交歡,效果竟比肢體語言有力得多了。



 「易先生」的原型大概已經眾口一詞是丁默?了,雖然張愛玲的至交宋淇(林以亮) 早在一次訪問中就提到過:其實這是一批燕京的大學生在北京幹下的「殺漢奸」的故事(見《印刻文學生活誌》2007年8月號,符立中〈間諜圈,電影圈〉一文)。不過這個「撇清」好像沒有多少人理會,大家不僅跟鄭蘋如謀刺丁默?事件對號入座,而且還跟張愛玲和胡蘭成的關係掛上鉤。電影就坐實了這個附會:編劇給有姓無名的老易取了個名字:「默成」──默?、蘭成。

 其實拉進胡蘭成並不合適,雖然同為漢奸,搞特工的丁和搖筆桿的胡到底有本質上的不同──特工特務祕密警察這一類人,他們的特殊訓練、心理狀態和行事手段,使得他們是另一類人種。這點張愛玲倒是很清楚,對易這種人絕對沒有心存半點幻想,才會有小說結尾那樣令人「毛骨悚然」的句點。電影卻把下完毒手後還沾沾自喜、自鳴得意的老牌特工描繪成動了真情的男人──加上迷人的梁朝偉的「電眼」裡那點若隱若現的淚光,任誰也要心軟了,自然而然相信:有半個多情才子胡蘭成在裡頭呢。不過話說回來:書裡易先生對自己人到中年還遇上一個紅粉知己的「沾沾自喜」,倒是隱隱有點胡蘭成的味道,李安反而錯過了這一處。



 這是一個關於背叛的故事:易先生背叛了他的國家、背叛了救他的女人;王佳芝背叛了自己早先的愛國情懷、背叛了她的同夥;易和王在面對「愛、不愛」時其實都是自欺,在情感上背叛了自己。李安在一個訪問中曾說,他是回應張愛玲的「感召」(calling)而拍這部電影的,然而,在重新創造他的「色?戒」時,李安多少也背叛了張愛玲。

(本文取自: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content/newscontent-artnews/0,3457,112007102000568+11051301+2007102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