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3 20:57:58

愛情

愛 情

我最近真的很質疑這兩個字...

也非常確定 愛一個人 會把自己內心玷汙的事實

猜忌 忌妒 懷疑 憎恨 ... 如果這些在戀愛中 或分手後會發生

那在一起幹麻??


本來是個性有契合的兩人 卻因為混入了愛情

又失去了愛情 搞得連知心朋友都不能當?

本來是很合的啊? 那是不是說 不要有愛情比較好!!


我覺得愛情 親情 友情...只要友情字的 都意義重大

因為加入了真誠的內心

可是如果它是短暫而易幻滅的 那我覺得不配用這些名詞稱呼

用絕情比較適合


國中我解不開的’’人生的意義’’這問題

高中 我解不開 愛情的意義 和愛情的本質??

有人可以告訴我一個 以我過去小小經驗 和所見所聞

所永遠推不翻的答案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