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7-03 21:01:00夜半輕唱的麻醉品
蝴蝶左眼不流淚之十
下班後我最喜歡一個人在台北街上閒逛,尤其是剛回台灣的那個夏天。走在路上時,我可以感覺到暑氣慢慢的從地上順著我的雙腿一吋一吋的向上進攻,到我的私處,我的腹部,我的胸前,直到佔據我整個頭腦,每個神經末梢。
汗流夾背的感覺令我想起芝加哥的夏天。
一天回家放了一缸冷水,整個身體靜靜的躺在水裏。在水裏睜開雙眼朝上看,有點不真實的感覺。
媽媽走進浴室,一把把我抓出水裏。
『妳要淹死啊!』
我嘆了口氣,從水中站了起來。
一個人的日子離我很遠。
一天上班時冷氣故障,整個辦公室的人坐立難安。
李昇陽笑著說:
『你們跟胡蝶學一學,心靜自然涼。』
我尷尬的笑了笑。他們怎麼會知道我整個人快要爬出我的皮膚。
李昇陽是我的老闆,十分奇怪的人。麻省理工學院的物理碩士,卻整天穿著一件唐衫,叼著隻煙斗。
其實也不能怪他,因為他是間古董公司的老闆。
幾年前他被他父親叫回來接管他們家的產業,一回來就沒有再走。
他父親是我爸爸的高中同學。
就是這樣,我回來台灣替一間古董公司做市場開發。有時候我覺得我像是古董的老鴇,專門替它們找有錢的人垂憐。
我對李昇陽很客氣,因為他發我的薪水,是我的衣食父母。
其實心裏有點痛恨他。我知道我有點幼稚,但無法自我控制。
本來可以坐在24小時空調的美國運通銀行辦公室裏,今天卻坐在一家冷氣故障的古董公司角落裏。
剛回來台灣時立華老是笑我:
『留美的人到最後竟然成天和古董在一起。』
我無言以對。
有時也懷疑自己怎麼走到這裏。
其實並不是那麼討厭這份工作。有時候也會等不及上班,尤其是當公司代理到一批稀有的古董時。
看著一件件從古老時代留下來的物件,心會碰碰的跳。
不知這些物件目睹過多少的聚散離合?
有時隔著手套的手,竟會感受到它們的餘溫。我知道我大概是瘋了,開始產生幻覺。但若是古物有記憶,那該會是件多麼浪漫的一件事。
所以多年以後,我薰衣草的禮服會有我體溫的記憶,和馬可斯指尖碰觸的感受。而我們之間的過去會像染料一般,在禮服上永遠殘留。
立華,姿儀和我,在這麼多年後,又在同一個城市裏相聚。
立華念完大學後賣身給一家電腦軟體公司,成為一位軟體工程師。我和她碰面時,她三不五時會哀聲嘆氣的唱道:
『我的青春小鳥一般不復返。』
她有時一星期上班80個小時。
我敬她茶水或伏特加,替她哀弔她的受苦受難。
『去妳的!至少我還有男人愛。』
說的也是,我笑她她還笑我呢!
立華終於找到她披風裏的愛情了。她男朋友林尚銘我見過幾次面,高高壯壯的身材,健康的膚色,笑起來牙齒白白的,配立華剛剛好。像這種男人,女人大概不會在乎替他抓背,剪腳指甲。
林尚銘是一間文學雜誌的總編輯,他出口成章,連手機的簡訊,都可以有文學的意境,還有誰能比他更浪漫?
所以雖然立華每天都替她公司做牛做馬,她依然是滿面春風。
可見愛情的力量有多偉大!至少可以減低猝死症的機率。
『我們每次見面倆個人像章魚一般,雙手無法離開對方。情願整天餓肚子,也不願從床上起身穿衣服出門吃飯。像毒品一樣,我們為對方的身體著迷。胡蝶,妳有沒有經驗過這麼頹廢的愛情?』
我笑了笑沒回答。原來在每個人的腦子裏,他們的愛情都是最偉大的,最天雷勾動地火的,最頹廢的,其實每個人的愛情都是大同小異。對我來說,我和馬可斯也是水裏來,火裏去。
姿儀在我回台灣後不久,也搬回台北來了。她在一家禮服公司做設計師。她設計的禮服十分的浪漫,淺綠色,鵝黃色,天空藍,一層一層的紗裙襯托著女性曼妙的身材。我試穿過她設計的禮服,穿上後覺得我有如處子般的純潔,看起來十分不習慣。
有時候我建議她走比較性感的路線,她總是拒絕。
『女人穿得性感些比較有危險性,危險的女人男人無法拒絕。』我試著說服她。
『妳懂什麼?純潔的裝扮男人才無法抗拒。妳沒有看過日本的A片嗎?裏面的美眉不都是穿高中的制服?』
『妳變態!』
我和立華私底下覺得她用這些少女般的禮服掩蓋她的過去。
當然對她第一個愛人,我們從來也不提,就像從來沒有發生過一般,我們把他全盤忘記。
我和立華從來沒有看過她現任的男友。
『反正都快要分手了,有什麼好看的。』姿儀總是無所謂的說。
『如果是和痣上長毛的那個男人一般,我想是真的沒什麼好看的。』立華私底下這樣說。
『妳怎麼年紀那麼大了還是這麼膚淺?』
『拜託!追求肉體的快樂不乘年輕,難不成還等七老八十嗎?』
我從來就說不過立華,明明是歪理,她可以把它說得頭頭是道。
剛回台灣的頭一兩年,立華和姿儀總是不停的問我沒事時有沒有約會什麼好的男人。
『妳們別傻了,我立志要成為古董界的女霸主。』
『妳頭殼壞掉了,古董又不會抱著妳睡覺。』立華不以為然。
台北是個很大的城市,非常多的人,非常多的車,可是我總是覺得雙手空空的沒地方擺,十分寂寞。
一天在電視上看到馬友友的演奏會,覺得他抱著大提琴的姿勢好似在跟他的愛人跳舞。琴弓在琴玄上留連,左手手指不停的上下換著把位,好似在愛撫他愛人的背,大提琴的低鳴像是愛人回應他的愛意,令我有點感動得想哭泣。我舉起我的雙手覺得空洞,於是第二天下班後自己去買了一隻二手的大提琴。
剛開始上課時拉得十分難聽,老師安慰我:
『成年後再學新的樂器,總是比較困難,好好的練習,總是會進步的。』
我一點都不覺得氣餒,練得十分勤快,因為當兩腿夾著大提琴時,我會覺得身邊有伴。
一年後,我的琴聲也有點纏綿。
有一次我拉琴給立華聽,她非常仔細的看著我,我閉起雙眼,有點被自己的琴聲和動作感動。聽完後立華開口:
『小蝶,我想妳應該找個男朋友了。』
我有點驚訝,想不到立華這麼了解我,從我拉琴的姿態看出我的寂寞。
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和姿儀非常積極的幫我物色約會的對象。
『小蝶,這個週末我有一個朋友要請妳吃飯。他是留英的建築師,非常有才華,跟妳很配的。』姿儀興致勃勃的說。
我們約在一家德國餐廳碰面。他比我早到,我走到座位時他十分紳士的站了起來。他長得方方正正的,這時我對他的印象十分的好。
他介紹了幾道這家餐廳的招牌菜,我讓他幫我點菜。
服務生走開後,他的嘴就沒有停過。
『妳看我的英文不錯吧!標準的英國腔,我可是下過功夫的。』他用英文這樣跟我說。
我聽了有點嚇一跳,先前的好印象完全破壞,覺得這個男人很自卑,要這樣炫耀這樣小的事。長年住在一個地方,學會當地語言本來就是應該的,沒有必要拿出來做文章。
上紅酒時他開始跟我說他的工作,上開胃菜時他說起他在英國唸書時的生活,然後說他去英國前的日子。無論我提到什麼,他都可以扯到他身上。例如我說:
『有一年寒假我和同學一群人自助旅行跑到西班牙格拉那達‧‧‧』
一句話還沒有說完,他馬上接過:
『西班牙格那達!我也去過。我還去過西班牙的塞維爾,塞維爾的理髮師是一齣有名的歌劇,有機會妳應該去看‧‧‧』
這時候我覺得好笑,因為他從頭到尾不停的說他自己,一個問題都沒問我,我懷疑他是否連我的名字都沒聽進去。
『好久沒有聊得這麼愉快,妳想不想等一下去哪個酒吧坐一坐?』
我有點害怕,非常婉轉的拒絕他。
『怎麼樣?』事後姿儀好奇的問。
『他不是很自卑就是很自大,不停的說著自己,對我一點都沒有興趣。吃個飯我就知道他一生的故事,有點可怖。』
過沒幾個星期立華自信滿滿的說:
『小蝶,我介紹妳認識一個朋友。他和林尚銘是大學同學,他是一家流行雜誌的編輯,長得非常的英俊瀟灑,包妳滿意。』
我們約星期六下午去喝咖啡。
立華沒說錯,這天的男主角十分英俊,像他雜誌裏走出來的模特兒,全身上下無懈可擊,穿戴全是歐洲名牌。頭髮及肩,非常的濃密,我有一種感覺,他的洗髮精可能比我臉上的保養品還貴。
走在路上十分多女人回頭望他,我看著他,笑了出來。我就知道天下沒有這麼好的事,這麼英俊的男子,不可能十全十美。
當女人向他投注愛慕的眼光時,他會裝酷的甩一甩他過長的頭髮。
我們每走過一片玻璃窗前,他總是不由自主的轉頭看自己的身影。我甚至看到他從咖啡廳的銀器裏看自己。我想這對他來說可能是一種反射動作,他自己大概不知道對外人來說他的舉動是多麼的明顯,就好像有些人像拉窗簾一般每幾分鐘就要拉一下自己的瀏海,當問他們為什麼不停的摸自己的頭髮,他們會茫然的說,有嗎?
『怎麼樣?』立華事後問。
『太過自戀,頭髮過長。』
立華和姿儀覺得我很挑剔,我只覺得很奇怪,不知道正常的男人都到哪裏了。
一天立華和姿儀一起到家裏來。
『我們介紹一個男人給妳認識,妳一定會喜歡。』立華認真的說。
『他不多話,不花俏,不英俊,是位很努力的骨科醫生。』姿儀繼續。
她們又來了,這兩個人怎麼那麼持之以恆?好似胡蝶尚未推銷出去,同志仍需努力。
『他要請妳吃墨西哥餐。』
至少他沒有像其他男人只會請喝咖啡和吃歐洲菜,一點也沒有創意。
雖然我對這次相親不是很熱衷,但女孩子無論是不是喜歡這個男人,總是希望表現最好的一面。我不要那男人事後和朋友說我粗躁,所以還是花功夫打扮。忽然有點感嘆,覺得當現代的女人有點難,約會如打仗,太自然人家嫌妳粗枝大葉,太秀氣人家嫌妳不夠大方。
第一眼看到我約會的對象時,覺得他臉有點圓,眼鏡有點重,褲子有點緊,襯衫有點皺。我急急的提醒自己,美麗只有皮膚深,如果他有點內涵,還是可以成為我的太陽,我的月亮。
『我,我,我‧‧‧我是林泰宇。』
O.K.他有點口吃,我想他是太緊張了,也許我們認識久了以後,這個問題可能會消失。
我了解的微笑,很耐心的等他說完每一個句子。也許是他笨拙,引發起我的女性同情心,讓我想要給他一個機會。可是林泰宇滿臉通紅,十分安靜,我試著找話題,可是他的回答總不超過一個句子。
『你是怎麼認識姿儀的?』
『朋,朋,朋友的朋友。』
『有空的時候,你喜歡做什麼消遣?』
『打,打,打羽毛球。』
『為什麼想當醫生?』
『喜,喜,喜歡,幫,幫助人。』
我覺得有點無力,還好這時湯來了,我們低頭專心喝湯。
至少湯還滿好喝的。
也許林泰宇太努力的喝他的湯,一口一口的,十分大聲。鄰桌的客人頻頻回過頭來看我們,林泰宇渾然不覺,我有點尷尬,假裝沒聽見。
這時林泰宇好似要說些什麼:
『我,我,我‧‧‧』
我拉直耳朵很努力的聽。
他一急站了起來,一不下心打翻了他的湯和紅酒,聲音之大,整個餐廳的客人全都回過頭來看我們。
我跳了起來,低頭看我的裙子。
紅紅黃黃綠綠的一整片,有點像畢卡索的抽象畫。
我抬頭向前看,有點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的老闆李昇陽正坐在角落對我微笑。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穿現代的服飾,米色的麻褲,咖啡色的襯衫,竟然有點人模人樣。他的對面坐著一位非常嬌媚,身穿桃紅色洋裝的美女。大波浪的長髮,蜜色的肌膚,濃濃的妝,十分有拉丁野性。白皙的台灣女子和她一比之下,顯得有點青少年。
他倆的眼光和我交錯,李昇陽舉起他的酒杯,向我敬了口酒。我雙頰通紅,快速的移開我的眼光。
當我把注意力轉回來,有點不敢相信,我竟然滿身湯渣的站在桌邊,和一位褲子略緊,襯衫略皺的男人,無力的對看。
『我,我,我去一下廁所。』林泰宇終於把他的句子說完。
我嘆了口氣,心平氣和的對林泰宇說:
『對不起,我先走了,有空打電話給我,我們一起打羽毛球。』
我轉身離去,我可以感覺得到,李昇陽的眼光跟在我的身後,緊緊追隨。
事後姿儀和立華安慰我:
『小蝶,林泰宇都告訴我了,他很不好意思,想要彌補妳。』
『不用了。』我有點洩氣。
『其實他人不錯,只是有點笨拙。』姿儀說。
『我只想知道,他那麼笨拙,動不動就把手術盤翻倒,怎麼幫病人開刀?』立華裝出一臉疑惑的樣子。
我們三人哈哈大笑。
『妳們夠了,我一個人很好,不用再替我物色男人了。』我認真的說。我是說真的,再失敗一次,我可能會對台北的男人完全失去信心。
也許姿儀和立華對她們的做媒能力有點氣餒,也許她們開始了解我對愛過分的要求,從此以後,我急流勇退,離開了燈紅酒綠的台北人肉市場。
在墨西哥餐廳看到李昇陽後,上班時有時會發現他乘我不注意時偷偷的看我。他的眼光總是在和我交錯時急急的轉開。有一次和他搭乘同一台電梯,我們倆個人的眼光直直的瞪著天花板,地面,就是不看對方。他忽然開口:
『哪時妳厭倦了那個笨手笨腳的男朋友,跟我說一聲,我不介意幫妳介紹幾個朋友。』
『謝謝你的好意,我銘記在心。』
我恨得牙癢癢的,他哈哈大笑。
電梯門打開時,我第一時間衝了出去,急急的想逃離他的笑聲。
有時我也會不知不覺看著他的背影。雖然和他共事了幾年,其實一點也不了解他。他是一個那麼注重隱私的人,要不是那天在餐廳看到他和那位陌生女子共餐,我也無法猜測他擁有感情生活。
不知是什麼樣的女子,令他除去唐衫,回歸現代?
而當他看著我時,是否在猜測,是什麼原因讓一位行為舉止小心翼翼的女子和一位穿著邋遢,長相普通,行為笨拙的男子出遊?
這些想法令我在他面前感覺赤裸,當他看著我時,我覺得和他距離太近。
『妳覺得當李昇陽看著我時到底在想什麼?』我這樣問立華和姿儀。
『他大概在想妳可能是為了林泰宇的錢才跟他在一起,那他也蠻不錯的,妳為什麼不給他好臉色?』立華這樣猜測。
『沒有,立華妳想得太多了,他看著小蝶時可能只是在幻想她裸體的樣子。妳沒聽過男人的腦子裏每15秒鐘會閃過一次性念頭?』姿儀回答。
我拿抱枕丟她們倆。
-待續
汗流夾背的感覺令我想起芝加哥的夏天。
一天回家放了一缸冷水,整個身體靜靜的躺在水裏。在水裏睜開雙眼朝上看,有點不真實的感覺。
媽媽走進浴室,一把把我抓出水裏。
『妳要淹死啊!』
我嘆了口氣,從水中站了起來。
一個人的日子離我很遠。
一天上班時冷氣故障,整個辦公室的人坐立難安。
李昇陽笑著說:
『你們跟胡蝶學一學,心靜自然涼。』
我尷尬的笑了笑。他們怎麼會知道我整個人快要爬出我的皮膚。
李昇陽是我的老闆,十分奇怪的人。麻省理工學院的物理碩士,卻整天穿著一件唐衫,叼著隻煙斗。
其實也不能怪他,因為他是間古董公司的老闆。
幾年前他被他父親叫回來接管他們家的產業,一回來就沒有再走。
他父親是我爸爸的高中同學。
就是這樣,我回來台灣替一間古董公司做市場開發。有時候我覺得我像是古董的老鴇,專門替它們找有錢的人垂憐。
我對李昇陽很客氣,因為他發我的薪水,是我的衣食父母。
其實心裏有點痛恨他。我知道我有點幼稚,但無法自我控制。
本來可以坐在24小時空調的美國運通銀行辦公室裏,今天卻坐在一家冷氣故障的古董公司角落裏。
剛回來台灣時立華老是笑我:
『留美的人到最後竟然成天和古董在一起。』
我無言以對。
有時也懷疑自己怎麼走到這裏。
其實並不是那麼討厭這份工作。有時候也會等不及上班,尤其是當公司代理到一批稀有的古董時。
看著一件件從古老時代留下來的物件,心會碰碰的跳。
不知這些物件目睹過多少的聚散離合?
有時隔著手套的手,竟會感受到它們的餘溫。我知道我大概是瘋了,開始產生幻覺。但若是古物有記憶,那該會是件多麼浪漫的一件事。
所以多年以後,我薰衣草的禮服會有我體溫的記憶,和馬可斯指尖碰觸的感受。而我們之間的過去會像染料一般,在禮服上永遠殘留。
立華,姿儀和我,在這麼多年後,又在同一個城市裏相聚。
立華念完大學後賣身給一家電腦軟體公司,成為一位軟體工程師。我和她碰面時,她三不五時會哀聲嘆氣的唱道:
『我的青春小鳥一般不復返。』
她有時一星期上班80個小時。
我敬她茶水或伏特加,替她哀弔她的受苦受難。
『去妳的!至少我還有男人愛。』
說的也是,我笑她她還笑我呢!
立華終於找到她披風裏的愛情了。她男朋友林尚銘我見過幾次面,高高壯壯的身材,健康的膚色,笑起來牙齒白白的,配立華剛剛好。像這種男人,女人大概不會在乎替他抓背,剪腳指甲。
林尚銘是一間文學雜誌的總編輯,他出口成章,連手機的簡訊,都可以有文學的意境,還有誰能比他更浪漫?
所以雖然立華每天都替她公司做牛做馬,她依然是滿面春風。
可見愛情的力量有多偉大!至少可以減低猝死症的機率。
『我們每次見面倆個人像章魚一般,雙手無法離開對方。情願整天餓肚子,也不願從床上起身穿衣服出門吃飯。像毒品一樣,我們為對方的身體著迷。胡蝶,妳有沒有經驗過這麼頹廢的愛情?』
我笑了笑沒回答。原來在每個人的腦子裏,他們的愛情都是最偉大的,最天雷勾動地火的,最頹廢的,其實每個人的愛情都是大同小異。對我來說,我和馬可斯也是水裏來,火裏去。
姿儀在我回台灣後不久,也搬回台北來了。她在一家禮服公司做設計師。她設計的禮服十分的浪漫,淺綠色,鵝黃色,天空藍,一層一層的紗裙襯托著女性曼妙的身材。我試穿過她設計的禮服,穿上後覺得我有如處子般的純潔,看起來十分不習慣。
有時候我建議她走比較性感的路線,她總是拒絕。
『女人穿得性感些比較有危險性,危險的女人男人無法拒絕。』我試著說服她。
『妳懂什麼?純潔的裝扮男人才無法抗拒。妳沒有看過日本的A片嗎?裏面的美眉不都是穿高中的制服?』
『妳變態!』
我和立華私底下覺得她用這些少女般的禮服掩蓋她的過去。
當然對她第一個愛人,我們從來也不提,就像從來沒有發生過一般,我們把他全盤忘記。
我和立華從來沒有看過她現任的男友。
『反正都快要分手了,有什麼好看的。』姿儀總是無所謂的說。
『如果是和痣上長毛的那個男人一般,我想是真的沒什麼好看的。』立華私底下這樣說。
『妳怎麼年紀那麼大了還是這麼膚淺?』
『拜託!追求肉體的快樂不乘年輕,難不成還等七老八十嗎?』
我從來就說不過立華,明明是歪理,她可以把它說得頭頭是道。
剛回台灣的頭一兩年,立華和姿儀總是不停的問我沒事時有沒有約會什麼好的男人。
『妳們別傻了,我立志要成為古董界的女霸主。』
『妳頭殼壞掉了,古董又不會抱著妳睡覺。』立華不以為然。
台北是個很大的城市,非常多的人,非常多的車,可是我總是覺得雙手空空的沒地方擺,十分寂寞。
一天在電視上看到馬友友的演奏會,覺得他抱著大提琴的姿勢好似在跟他的愛人跳舞。琴弓在琴玄上留連,左手手指不停的上下換著把位,好似在愛撫他愛人的背,大提琴的低鳴像是愛人回應他的愛意,令我有點感動得想哭泣。我舉起我的雙手覺得空洞,於是第二天下班後自己去買了一隻二手的大提琴。
剛開始上課時拉得十分難聽,老師安慰我:
『成年後再學新的樂器,總是比較困難,好好的練習,總是會進步的。』
我一點都不覺得氣餒,練得十分勤快,因為當兩腿夾著大提琴時,我會覺得身邊有伴。
一年後,我的琴聲也有點纏綿。
有一次我拉琴給立華聽,她非常仔細的看著我,我閉起雙眼,有點被自己的琴聲和動作感動。聽完後立華開口:
『小蝶,我想妳應該找個男朋友了。』
我有點驚訝,想不到立華這麼了解我,從我拉琴的姿態看出我的寂寞。
從那個時候開始,她和姿儀非常積極的幫我物色約會的對象。
『小蝶,這個週末我有一個朋友要請妳吃飯。他是留英的建築師,非常有才華,跟妳很配的。』姿儀興致勃勃的說。
我們約在一家德國餐廳碰面。他比我早到,我走到座位時他十分紳士的站了起來。他長得方方正正的,這時我對他的印象十分的好。
他介紹了幾道這家餐廳的招牌菜,我讓他幫我點菜。
服務生走開後,他的嘴就沒有停過。
『妳看我的英文不錯吧!標準的英國腔,我可是下過功夫的。』他用英文這樣跟我說。
我聽了有點嚇一跳,先前的好印象完全破壞,覺得這個男人很自卑,要這樣炫耀這樣小的事。長年住在一個地方,學會當地語言本來就是應該的,沒有必要拿出來做文章。
上紅酒時他開始跟我說他的工作,上開胃菜時他說起他在英國唸書時的生活,然後說他去英國前的日子。無論我提到什麼,他都可以扯到他身上。例如我說:
『有一年寒假我和同學一群人自助旅行跑到西班牙格拉那達‧‧‧』
一句話還沒有說完,他馬上接過:
『西班牙格那達!我也去過。我還去過西班牙的塞維爾,塞維爾的理髮師是一齣有名的歌劇,有機會妳應該去看‧‧‧』
這時候我覺得好笑,因為他從頭到尾不停的說他自己,一個問題都沒問我,我懷疑他是否連我的名字都沒聽進去。
『好久沒有聊得這麼愉快,妳想不想等一下去哪個酒吧坐一坐?』
我有點害怕,非常婉轉的拒絕他。
『怎麼樣?』事後姿儀好奇的問。
『他不是很自卑就是很自大,不停的說著自己,對我一點都沒有興趣。吃個飯我就知道他一生的故事,有點可怖。』
過沒幾個星期立華自信滿滿的說:
『小蝶,我介紹妳認識一個朋友。他和林尚銘是大學同學,他是一家流行雜誌的編輯,長得非常的英俊瀟灑,包妳滿意。』
我們約星期六下午去喝咖啡。
立華沒說錯,這天的男主角十分英俊,像他雜誌裏走出來的模特兒,全身上下無懈可擊,穿戴全是歐洲名牌。頭髮及肩,非常的濃密,我有一種感覺,他的洗髮精可能比我臉上的保養品還貴。
走在路上十分多女人回頭望他,我看著他,笑了出來。我就知道天下沒有這麼好的事,這麼英俊的男子,不可能十全十美。
當女人向他投注愛慕的眼光時,他會裝酷的甩一甩他過長的頭髮。
我們每走過一片玻璃窗前,他總是不由自主的轉頭看自己的身影。我甚至看到他從咖啡廳的銀器裏看自己。我想這對他來說可能是一種反射動作,他自己大概不知道對外人來說他的舉動是多麼的明顯,就好像有些人像拉窗簾一般每幾分鐘就要拉一下自己的瀏海,當問他們為什麼不停的摸自己的頭髮,他們會茫然的說,有嗎?
『怎麼樣?』立華事後問。
『太過自戀,頭髮過長。』
立華和姿儀覺得我很挑剔,我只覺得很奇怪,不知道正常的男人都到哪裏了。
一天立華和姿儀一起到家裏來。
『我們介紹一個男人給妳認識,妳一定會喜歡。』立華認真的說。
『他不多話,不花俏,不英俊,是位很努力的骨科醫生。』姿儀繼續。
她們又來了,這兩個人怎麼那麼持之以恆?好似胡蝶尚未推銷出去,同志仍需努力。
『他要請妳吃墨西哥餐。』
至少他沒有像其他男人只會請喝咖啡和吃歐洲菜,一點也沒有創意。
雖然我對這次相親不是很熱衷,但女孩子無論是不是喜歡這個男人,總是希望表現最好的一面。我不要那男人事後和朋友說我粗躁,所以還是花功夫打扮。忽然有點感嘆,覺得當現代的女人有點難,約會如打仗,太自然人家嫌妳粗枝大葉,太秀氣人家嫌妳不夠大方。
第一眼看到我約會的對象時,覺得他臉有點圓,眼鏡有點重,褲子有點緊,襯衫有點皺。我急急的提醒自己,美麗只有皮膚深,如果他有點內涵,還是可以成為我的太陽,我的月亮。
『我,我,我‧‧‧我是林泰宇。』
O.K.他有點口吃,我想他是太緊張了,也許我們認識久了以後,這個問題可能會消失。
我了解的微笑,很耐心的等他說完每一個句子。也許是他笨拙,引發起我的女性同情心,讓我想要給他一個機會。可是林泰宇滿臉通紅,十分安靜,我試著找話題,可是他的回答總不超過一個句子。
『你是怎麼認識姿儀的?』
『朋,朋,朋友的朋友。』
『有空的時候,你喜歡做什麼消遣?』
『打,打,打羽毛球。』
『為什麼想當醫生?』
『喜,喜,喜歡,幫,幫助人。』
我覺得有點無力,還好這時湯來了,我們低頭專心喝湯。
至少湯還滿好喝的。
也許林泰宇太努力的喝他的湯,一口一口的,十分大聲。鄰桌的客人頻頻回過頭來看我們,林泰宇渾然不覺,我有點尷尬,假裝沒聽見。
這時林泰宇好似要說些什麼:
『我,我,我‧‧‧』
我拉直耳朵很努力的聽。
他一急站了起來,一不下心打翻了他的湯和紅酒,聲音之大,整個餐廳的客人全都回過頭來看我們。
我跳了起來,低頭看我的裙子。
紅紅黃黃綠綠的一整片,有點像畢卡索的抽象畫。
我抬頭向前看,有點不敢相信我的眼睛。我的老闆李昇陽正坐在角落對我微笑。
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穿現代的服飾,米色的麻褲,咖啡色的襯衫,竟然有點人模人樣。他的對面坐著一位非常嬌媚,身穿桃紅色洋裝的美女。大波浪的長髮,蜜色的肌膚,濃濃的妝,十分有拉丁野性。白皙的台灣女子和她一比之下,顯得有點青少年。
他倆的眼光和我交錯,李昇陽舉起他的酒杯,向我敬了口酒。我雙頰通紅,快速的移開我的眼光。
當我把注意力轉回來,有點不敢相信,我竟然滿身湯渣的站在桌邊,和一位褲子略緊,襯衫略皺的男人,無力的對看。
『我,我,我去一下廁所。』林泰宇終於把他的句子說完。
我嘆了口氣,心平氣和的對林泰宇說:
『對不起,我先走了,有空打電話給我,我們一起打羽毛球。』
我轉身離去,我可以感覺得到,李昇陽的眼光跟在我的身後,緊緊追隨。
事後姿儀和立華安慰我:
『小蝶,林泰宇都告訴我了,他很不好意思,想要彌補妳。』
『不用了。』我有點洩氣。
『其實他人不錯,只是有點笨拙。』姿儀說。
『我只想知道,他那麼笨拙,動不動就把手術盤翻倒,怎麼幫病人開刀?』立華裝出一臉疑惑的樣子。
我們三人哈哈大笑。
『妳們夠了,我一個人很好,不用再替我物色男人了。』我認真的說。我是說真的,再失敗一次,我可能會對台北的男人完全失去信心。
也許姿儀和立華對她們的做媒能力有點氣餒,也許她們開始了解我對愛過分的要求,從此以後,我急流勇退,離開了燈紅酒綠的台北人肉市場。
在墨西哥餐廳看到李昇陽後,上班時有時會發現他乘我不注意時偷偷的看我。他的眼光總是在和我交錯時急急的轉開。有一次和他搭乘同一台電梯,我們倆個人的眼光直直的瞪著天花板,地面,就是不看對方。他忽然開口:
『哪時妳厭倦了那個笨手笨腳的男朋友,跟我說一聲,我不介意幫妳介紹幾個朋友。』
『謝謝你的好意,我銘記在心。』
我恨得牙癢癢的,他哈哈大笑。
電梯門打開時,我第一時間衝了出去,急急的想逃離他的笑聲。
有時我也會不知不覺看著他的背影。雖然和他共事了幾年,其實一點也不了解他。他是一個那麼注重隱私的人,要不是那天在餐廳看到他和那位陌生女子共餐,我也無法猜測他擁有感情生活。
不知是什麼樣的女子,令他除去唐衫,回歸現代?
而當他看著我時,是否在猜測,是什麼原因讓一位行為舉止小心翼翼的女子和一位穿著邋遢,長相普通,行為笨拙的男子出遊?
這些想法令我在他面前感覺赤裸,當他看著我時,我覺得和他距離太近。
『妳覺得當李昇陽看著我時到底在想什麼?』我這樣問立華和姿儀。
『他大概在想妳可能是為了林泰宇的錢才跟他在一起,那他也蠻不錯的,妳為什麼不給他好臉色?』立華這樣猜測。
『沒有,立華妳想得太多了,他看著小蝶時可能只是在幻想她裸體的樣子。妳沒聽過男人的腦子裏每15秒鐘會閃過一次性念頭?』姿儀回答。
我拿抱枕丟她們倆。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