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開 「稅務爭訟件數」數字背後的真相
揭開 「稅務爭訟件數」數字背後的真相
記者 吳俊杰新竹報導
日前財政部次長張盛和曾公開表示,財政部一年要處理上千萬件的稅務案,其中接受民眾不滿而申請復查的案件約有10,000件,經過復查處理後,進入訴願的約 4,000件,表示財政部在減少訟源上的努力值得肯定!
乍聽之下,好像稅官們真的很盡責,但真的是如此嗎?日前媒體披露,據司法院統計,近十年來判決的稅捐案件共約20,045件,每年約2,004件,人民平均勝訴率約 14.52%;其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歷年來裁判當事人勝訴比例高達17.74%,財政部中區國稅被批課稅錯誤率最扯,究竟問題出在哪?
跟日本做個比較就知道,根據日本官方網站報導,2008年度,第一階段「聲明異議」(復查)共5313件,人民勝訴率8.8%;第二階段「審查請求」(訴願)共2814件,人民勝訴率14.7%;真正進入司法訴訟,第一審審結356件,人民勝訴率10.7%。
這樣的數字說明兩件事:
第一,先天不良-濫權課單比例太高:
日本人口約為台灣五倍,但人民提出「聲明異議」僅5,313件,相較於財政部張次長所說,台灣人民申請復查的約10,000件,顯見我國稅官在課稅權力的行使上過於浮濫,造成稅單滿天飛,如日前媒體報導,稅單上收件人是「飯團」的謬誤稅單,顯然並非個案。
第二,後天失調-訴願委員會「行政機關自我省察」失效:
財政部訴願委員會主要是發揮「訴願前置主義」之「行政機關自我省察」之功能。是稅案在進入司法訴訟前,一個相當重要的把關機制,其最主要之功用就在減少訟源。但數字說話,經過「審查請求」(訴願),日本從2,814件降到356件,僅 12.65%進入訴訟;而我國從約4000件降到約 2000件,僅 50%的人認同,另外50%的人即使勝訴率很低,也要硬著頭皮和國家機關進行訴訟。由此可見日本人民對其「國稅不服審查所」的訴願結果大都表示接受,不再進行訴訟;反觀我國,人民對財政部訴願委員會的信心不足甚且反感,所以訴訟不斷,顯見訴願委員會在減少訟源上的努力,一籌莫展!
記者不禁要反問張盛和次長:這樣的成績怎麼還有臉說好呢?依據法務部統計,行政執行處目前尚有420多萬稅務案件待執行!依國稅局這樣的稅單品質,稅官們應該覺得害怕才對,這裡面有多少是冤枉的啊!金融風暴後人民求個溫飽已經不易,在此奉勸張次長要常常要關起門來多多反省,外出代表部長說話時,也要謙虛一點,多做良心事!真做的好,不用說人民也會給掌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