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會文化園區管理局改制為「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2/5佈達王慧玲局長擔任主任
【生活情報*屏東e報-記者吳富正、湯佳寧/2016.02.05.屏東報導】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於105年2月5日正式揭牌改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並佈達原管理局王慧玲局長擔任主任,典禮監誓人由30年前任文化園區主任秘書現為原住民族委員會林江義主委擔任,顯得格外有意義。林江義主委表示,30年前授命來到文化園區有如墾拓者,他帶領著同仁一起栽種每一棵樹、堆疊一石一屋,特別是大門前的樟樹園,如今已成長茁壯為綠意盎然的大樹,象徵著文化園區的發展。這次組織改造歷時長達五年,其協商、討論是中央政府組織改造過程中最艱難、最複雜的機構,林江義主委盛讚首任的王慧玲主任持續不懈的斡旋與爭取,終於在104年12月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得以在今年正式改制。
「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王慧玲主任表示,文化園區於民國65年稱為山地文化村、民國69年更名為臺灣山地文化園區,民國90年起至今稱為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隸屬機關名稱雖經多次改變,但不變的是原住民族文化的質樸與美麗;期許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改制之後的任務,就是推動綠珠雕琢六年中長程計畫,不僅是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營運管理與遊客服務面向,更要成為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研究、保存、傳承與推廣的能量與中心地位,並透過與原鄉部落點、線、面的結合,深化與全國29座地方原住民族文化館的連結,有效傳承原住民族文化,並持續推動南島民族國家間之互動交流,戮力實現成為世界南島民族文化交流重鎮之願景。
王慧玲主任提及,「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組織的改制具有文化紮根與拓展的意義,彰顯臺灣作為引領南島民族文化起源地的重鎮,讓世界看見、欣賞、重視,讓臺灣原住民族文化成為世界上一個閃耀的原住民文化(發展)中心。
組織名稱變更之參考資料:
75年11月: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山地文化園區管理處
83年:修正名稱為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處
86年:改為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處
87年:由臺灣省政府改隸行政院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名稱改為
行政院原住民文化園區管理局
90年:改為行政院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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