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4 00:38:37生活情報探長

暑假搭乘大眾運輸遊玩 盡興又可不怕無照駕駛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蔡佳芬/2013.08.04.屏東報導】

 青少年喜歡暑假期間至恆春墾丁遊玩,部份青少年未滿18歲無照駕駛,騎機車至墾丁遊玩,如發生事故不僅毫無保障,還要吃上罰單;屏東監理站恆春分站王文強分站長表示,如何能盡興遊玩,安全又不怕無照駕駛,最好搭乘便捷大眾運輸工具,如墾丁街車、計程車等交通工具,既能盡興又可避免無照駕駛吃紅單。



  王文強分站長提及,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開罰6000元至12000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未滿18歲之人違反第1項第1款規定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不僅花錢還得花時間;呼籲民眾勿無照駕駛,花點小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暑假就可盡興遊玩,Fun鬆一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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