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4 01:22:29生活情報探長
因遭受災害損失,可於30天內申請稅捐減免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蔡佳芬/2013.07.24.屏東報導】
颱風夾帶超大豪雨侵襲,對地方帶來淹水及土石流災情,對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因災害無法營業,可向稅務局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屏東縣政府稅務局籲請民眾維護租稅權益,在遭受災害損失時,記得要並在30日內填妥災害減免損失申請書,同時檢具損失清單,向稅捐機關申報減免稅捐。稅務局會與鄉(鎮、市)公所密切聯繫,了解災害發生地點並進行勘災。
如有任何疑義,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pttb.gov.tw/查詢相關訊息,歡迎洽詢08-7338086分機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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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