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9 00:37:12生活情報探長

提起訴願但繳納半數有困難者,可申請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6.19.屏東報導】

 民眾對復查決定不服,依法提起訴願時,應依規定繳納半數稅款,方可暫緩移送強制執行;若繳納半數稅款有困難,可申請提供相當擔保,經稽徵機關核准,或由稅捐稽徵機關就相當財產限制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即可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提起訴願為民眾申請行政救濟的權利,但仍須依規定繳納半數稅款,民眾若繳納半數稅款有困難,請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提供擔保或限制移轉,以免財產遭移送強制執行,影響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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