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1 00:28:11生活情報探長
逾期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查獲使用公路(含路邊停車)後始繳納仍要受罰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6.11.屏東報導】
民眾如未按期繳納使用牌照稅,在查獲使用公路前自動補繳者,即可補稅免罰,若於
查獲使用公路後始繳清稅款,則要受罰;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為維護自身權益,
提醒民眾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時,應留意繳納期限,避免因逾期未繳納稅款而遭稽徵
機關或警察機關查獲使用公路,除要追補應納稅款,還要被處以1倍之罰鍰,所以請大家
記得如期繳稅,以免荷包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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