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申請查調所得財產相關資料,應檢附國民身分證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6.01屏東報導】
為維護課稅資料安全及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民眾至稽徵機關多功能櫃台申請查調所得
、財產等相關資料時,應檢附之身分證明文件,以國民身分證為限。其他政府機關所核發
之證件,如駕駛執照、健保IC卡、護照及殘障手冊等,因不具備「唯一」之要件,不能
完全作為身分證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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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恆春分局提醒民眾,到稽徵機關申請查調所得財產等相關資料時,
請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作為確認身分之用,以免徒勞無功,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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