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7 22:19:00生活情報探長
土地所有權移轉得依規定期限提出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吳美蘭/2013.05.17.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籲請民眾於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時若依法得享受適用自用住宅優惠
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1)一般買賣案件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
在申報書上「請按自用住宅地稅率核課」欄前打勾即可。(2)土地現值申報書未註明申請
,業經依一般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者,可於稅單上繳納期限屆滿,前檢具證明文件補提
申請。(3)依法可單獨申報或無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如法院拍賣)案件,應於收到稅務局
通知之次日起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若對土地增值稅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向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或所屬各分局洽詢,
將有專人解答,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www.ptt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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