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6 01:01:03生活情報探長
屏東縣府嚴格執行琉球鄉刺網禁漁查緝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湯佳寧/2013.03.06.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為維護琉球鄉珊瑚礁生態及水產資源保育,已公告自102年1月1日起,
琉球鄉距岸三浬內海域禁止使用各種刺網作業並禁止攜帶各類刺網具進出各海港,
實施以來,組成查緝小組自2/25至3/2共查獲兩件違規事件;屏東縣府重申,今後
將不定期聯合查緝,以維護琉球海洋生態,並呼籲漁民勿有僥倖心理。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姚志旺副處長表示,小琉球為國內重要的珊瑚礁島,生物多樣性
有海洋熱帶雨林之稱,為保護琉球鄉海龜及珊瑚礁生態系等重要海洋資產,屏東縣府
已公告「琉球鄉刺網漁業禁漁區及有關限制事宜」,並自102年1月1日起生效,如違反
公告事項,依漁業法第65條第5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從2/25開始,聯合農委會漁業署、海巡署、琉球區漁會等相關單位
,清晨5、6點即前往琉球海域查緝,目前查獲高雄籍昇聖財及漁億滿6號兩漁船有違規
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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