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7 12:50:17生活情報探長

巴拉刈使用於紅豆落葉處理安全無虞

【生活情報-記者吳富正/2012.12.16.屏東報導】

 紅豆是高屏地區秋冬裡作經濟作物,目前全國栽培面積每年達5500公頃以上,以

屏東縣萬丹及高雄市大寮為主要產區;農友為解決人力不足及節省人工成本,大都

改以機械採收,在採收過程中,若植株成熟期的枝葉乾燥性不良,會影響機具運作

及籽粒品質,並增加產品調製成本,因此多數農友會在使用落葉劑後採收,而過去

未核准用於紅豆落葉,且被污名化的「巴拉刈」,已在1008月經農業委員會核准

使用,農友只要在在紅豆收穫前7天,使用24%巴拉刈溶液200倍,施用2天後殘留量

就消退到0.05ppm以下,遠低於我國訂定殘留容許量0.2ppm,消費者食用安全無虞。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場長表示巴拉刈是一種廣效性除草劑,適用於各種雜草防除

臺灣在1968年即核准登記使用,目前僅有24%溶液一種劑型上市;巴拉刈屬接觸性

殺草劑,沒有移行性,容易被紫外光分解;藥劑經葉部吸收後,在細胞內很容易被

具活性的自由基氧化,破壞植物細胞膜,殺草作用快速,在強光下數小時後,就會

顯現殺草效果。惟一缺點是其口服急毒性高,而且目前還沒有解毒劑,誤服或刻意

使用,死亡率超過七成,而且過程極為痛苦;為防範其被誤食或濫用,政府已將其

列為劇毒農藥管制,並規定業者須在藥劑中加入染色劑、苦味劑、臭味劑及催吐劑

,以防止民眾不當使用

 黃場長指出,巴拉刈一旦與土壤接觸即被固定並迅速分解,沒有土壤殘留問題或

萌前殺草作用,如依推薦濃度(200)施用於紅豆,第2天殘留量就衰退到0.05ppm

以下,遠低於我國訂定的容許量(0.2ppm),同時也符合其他國家的殘留容許標準

(美國0.3ppm、日本0.05ppm),只要不誤飲或刻意吞服,當作殺草或落葉劑,對食品

安全及環境保育沒有負面影響,因此,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第73屆農藥技術諮議會於

100811日,經審查田間試驗報告後,依科學證據,陳報農委會公告核准使用,

當作紅豆落葉劑。

 巴拉刈是廣效性殺草劑,價格合理,效果快速,黃場長提及比使用高濃度尿素、

或硫銨或其他化學品當落葉劑,負作用少;但其口服急性毒高,且無解毒劑,誤飲

或吞服極容易致命,因此,只要民眾不要誤食或濫用,就沒有衍生的安全問題,而

政府也會加強該藥劑的管理,籲請社會大眾了解科學真相,不必因危言聳聽的傳聞

而心生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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