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4 09:48:46生活情報探長

內政部補助中低收入未滿18歲健保費

【記者吳富正/2011.05.24.屏東報導】

 內政部兒童局自9811日起,開始施行中低收入戶內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

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只要家庭內有未滿18歲的兒童及少年,且符合每戶每人

平均收入未達台灣省消費性支出90%、每人平均動產未超過15萬、不動產未超過

650等三項標準,即可全額補助戶內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的健保費自付額。

(生活情報)

 屏東縣政府表示,自施行以來屏東縣約有一萬名兒童及少年因此受惠,不再因為

父母無力繳納健保費而讓小孩生病時無法就診,讓每個家庭的小孩都可以健康長大

,詳情請洽詢各地鄉鎮市公所及屏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處電話(08737-8821

社會處網站:http://www.pthg.gov.tw/planjdp/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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