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2 12:46:26生活情報探長

高雄捷運無障礙設施規劃

〔記者吳富正-高雄報導〕

  為使高雄捷運之相關設施能符合無障礙要求,高雄捷運局與捷運公司編訂
「無障礙設施設置準則」,做為高雄捷運系統無障礙設施設計、施工之依據,
以提供行動不便乘客使用捷運時,能與一般乘客一樣,有安全、便利、舒適及
可及性之環境,該設計準則依據「建築技術規則」、「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及
內政部頒「公共建築物供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與設備設計施工手冊」、交通部
頒「公共交通工具無障礙設備與設施設置規定」規範訂定,設計理念概要說明
如下:

一、對廣泛性行動不便者之無障礙設施服務:無障礙設施之設計已針對視覺
  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兒童/老人/行動不便者(孕婦、抱嬰兒者
  、持重物者、病患、骨折患者、老人、兒童)…等,行動不便者之乘車
  行為均有適度性考量。

二、全旅程性之無障礙設施服務:自車站出入口標誌系統、專用及臨時無障礙
  停車位、無障礙坡道、無障礙電梯/點字操作盤、語音指引廣播、點字
  車站地圖、導盲磚、無障礙售票機、驗票閘門、站內電梯、地下車站月台
  門及上方來車指示燈、高架車站之月台邊緣警示地磚及來車指示燈、車廂
  開關門顯示燈及警告廣播、車廂內輪椅專用位置、無障礙座椅、車門上
  抬頭顯示器、列車出發及到站廣播、車門側緊急對講機…等無障礙輔助
  設施及服務。

三、一般及安全性無障礙設施服務:無障礙電梯設計(空間量可供手動及電動
  輪椅使用、安全扶手、安全透視窗、車廂內安全反射鏡、點字板及語音
  指示…等)、無障礙公共電話、公共廁所無障礙設施(男女廁所撥桿式
  沖水馬桶、安全扶手、無障礙小便斗及洗手台)、親子廁所(包含撥桿式
  沖水馬桶、安全扶手、幼兒馬桶、幼兒安全座椅、尿布台、電動滑門)、
  以及上述廁所區之緊急求救按鈕、緊急求救鈴、閃光警示燈…等安全服務
  設施。

四、站務人員無障礙支援服務:站務人員(含保全人員及捷運警察)引導及
  協助行動不便乘客,進出車站及上下列車等乘車服務。

五、婦女夜間候車專區:為強化婦女乘車安全,提供各項保護婦女設備措施,
  如攝影機、緊急求救鈴及對講機等,方能提高使用方便性及安全性。

 高雄捷運車站陸續完成無障礙設施及設備,高雄市轄區紅線R3-R13等11座
車站(R10站除外)業經「高雄市公共建築物行動不便者使用設施改善諮詢及
審查小組」勘檢合格,R14-R16、R18、R19及R21等6座車站目前捷運公司
依勘檢缺失事項進行改善中,R17、R20訂於97年2月12日進行勘檢。高雄縣
轄區紅線R22、R22A、R23等3座車站依高雄縣勘檢委員意見進行改善。

  紅橘兩線預定97年底前完成無障礙環境之設置。高雄捷運系統已針對行動
不便者使用本系統之車站內無障礙設施設計考量,且符合站務人員服務作業之
要求,以達到都會區大眾交通運輸高標準之服務品質,並確實盡到社會公平
責任、及充分照顧弱勢族群之社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