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30 16:42:14小提

少年車手賺1.5萬 判父母連帶賠152萬

17歲林姓少年和詐騙集團合作,在今年2月間向一名姚姓女子詐騙152萬元,並從中朋分1萬5千元。警方從監視器查獲林姓少年涉案,將他移送少年法庭偵辦,而被害人則向林姓少年及其父母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法官審理後認為,其父母未盡督導之責,判處3人需連帶賠償152萬元。

警方表示,依據民法第187條規定,未成年人不法侵害他人時,法定代理人(大多為父母)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96年間,兩名19歲的學生到詐騙集團所設立的地下期貨公司「打工」,配合集團安排鼓吹被害人投資外幣,台北地院判處兩人及其父母需連帶賠償被害人2200多萬元;今年7月間,台中一名16歲少年持偽造的司法文件,騙走陳姓男子188萬多元,被害人提出告訴,台中地院判處少年及其父母需連帶賠償188萬多元。因此,提醒為人父母者,應隨時注意小孩言行,以免淪為詐騙集團成員,屆時父母還要受到連帶賠償。

林姓少年被綽號「秋刀魚」男子吸收,加入詐騙集團。今年2月,詐騙集團成員先打電話給一名姚姓女子,指稱其帳戶被人盜用,要求她將帳戶的錢轉出,並交付給「檢察官」監管。

姚女不疑有詐,將帳戶中152萬元領出,「秋刀魚」和林姓少年前去取款,由少年負責把風,少年事後從中朋分了1萬5千元。警方從監視器查獲林姓少年涉案,但他表示並不知綽號「秋刀魚」真實姓名,法官審理後裁定他必須接受感化教育。

被害姚女向林姓少年及其父母提出損害賠償之訴,法官審理時,少年父母辯稱對其管教並未鬆懈,並非放任不管。但法官認為,少年加入詐欺集團,還拿取1萬5千元報酬,其父母顯然未盡督導之責,因而判處3人需連帶賠償15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