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27 18:13:55菲菲

教育的有效限期

※感謝提供以上拍攝照片的友人《賽小門》
 本文截自網路

  最近去拜訪了朋友,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

  大女兒今年18歲,已經不住在家裡了。她跟著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有一枝煙。穿著很新潮,露著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份還有一個刺青。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

  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限期”的。

  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10年前我去她家時,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的畫出來。一個外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三兩下就輕鬆的描繪出來。我好驚訝,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的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甚麼。

  突然驚覺10年過的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10年後了。

  我不認為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因為一直以來,她的父母只顧著自己,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現在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因為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而且她的父母在“有效限期”內也沒努力過。

  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
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限期”就快到了。該說的,該教的,該做的,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
“過期”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10年前來的有效了。要認知“收手”和 “承受”的事實。

  我突然很感嘆,我告訴我自己,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因為時間真的過的很快,一轉眼就過了。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


Macro Chain 2007-12-06 06:26:26

原文出處: http://tw.myblog.yahoo.com/crazy-mom/article?mid=10286&prev=10394&l=a&fid=21

版主回應
奇怪耶!此連結的路徑是虛設的!一直無法進入。
可否請您解釋與說明?
2007-12-06 23:56:27
包包 ,,,ܤ 2007-12-01 21:29:47


是阿
一ㄍ非常現實ㄉ問題....
所以小時候的教育非常重要~

版主回應
家庭教育尤其重要,打鐵趁熱,教育趁早,超過了有效期,就非得付出更多的代價導正。 2007-12-06 23:53:03
橘色的風箏→桑羽 2007-12-01 00:15:58

是ㄚ~深深的認同
現在的小孩懂事的不多了
真希望每一個父母都能好好把握黃金時期
如果錯過了...還是不要放棄吧

版主回應
永遠不能放棄愛的負擔!
毅然決然的生下他,就必須無怨無悔的養育他,再坎坷的處境,也要勇敢與堅強的承擔和面對。
2007-12-06 23: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