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20 05:12:58wendelin

從巴黎到倫敦/ by 艾莉絲

台長: 這麼好的文筆,當然不是我寫的,這是我們的朋友所寫的歐遊雜記,旁邊四位厭頭仔是披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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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英國三週,主要去看依虹,多半時間在逛超市採買食物,偶而搭車亂逛,不急不徐,但因著物價昂貴,不免有點觀光客的焦慮,回巴黎像是放下行李、回家。多雨的十一月,就從英/法對比的軸線,簡單記錄一點城市印象罷。

【這些人與那些人】

英國人果然是嚴謹、壓抑些,路上走著都眉頭深鎖,法國人習慣不認識在狹路相逢也會道個安,特別是男人,只要有目光對視的機會,一定立即露出他自認為很是迷人的笑容,並不吝主動打招呼。(不過在地鐵裡就不一樣了,每個人看起來都很累,目光一接觸便快速閃開,生怕放進太多情緒。)英國不時興這一套,但我試驗了幾次,被陌生女子主動開口打招呼,英國男人還是會露出少見的笑容的。

當然跳舞時,英國男人也會靠近,但速度可慢多了,且肢體動作明顯有距離、有禮貌些,多半是怕被拒絕的据謹。調情與搭訕,試探與撫觸,法國男人可是熟練到不行了。 我在倫敦的旅店小酒吧才待了幾小時,過來搭訕的竟不約而同都是巴黎來的,他們的英文極糟,但勇氣十足,交談沒多久就可以在我保證沒給任何暗示的情況下,自在地探問你今晚與他上床的可能性,被拒絕了也不以為意。─啊,不過這也可能是我來到英國還沒機會真正跳一場像樣的舞,也許rave party會不同得多,這個壓抑的國家,毐品使用之普及從隨處可見的咳藥知識小文宣得知。真慘,需要靠使用毒品才能放肆嗎?

女孩子呢,法國女人漂亮、精緻些,老老少少習慣性上點妝,身材多半苗條,不高大,穿衣自有風格。我的台灣女友瓊華就說法國人注重門面、品味到病態,發胖簡直是罪,而我初來巴黎時由於迷路而認識的一個極好的gay朋友,就抱怨他因著沒有很時尚的穿著,根本不敢去gay bar…。英國女人看來骨架或體型都稍豊滿些,舞會裡的年輕女孩們,很多是不穿胸罩的,低胸無袖緊身上衣,呼之欲出,可口可欲。且普遍在酒吧中以「能露就露」為最高的穿衣準則。十幾歲的女孩已看來十分老於世故,少見有「裝可愛」狀,較同齡男孩成熟許多,穿著若不是極普通,便是裝扮過火。

巴黎的街景當然是較倫敦美麗多了,但倫敦似乎有某種看不見的刺激隱隱在那裡,讓人想念且想再去探。但要找對管道,否則不過是個昂貴的、不友善的都市罷了。多雨且寂寞。

【地下的metro與tube】

地鐵的歷史,倫敦可一百多年了,比巴黎久,但巴黎地鐵亂且髒,陳舊的硬體也不太翻新,並且多半沒電梯,行動不便的人簡直寸步難行。倫敦的地鐵層層疊疊空間大多了,潔淨且明亮,並且多半有電扶梯,缺點是出地鐵站多半要走點遠路,因為車站太多層了。論昂貴,巴黎下地一趟要1.3EURO,合台幣五十元,已叫我心疼不已,倫敦更誇張,一入站就是1.6pound,台幣100元呢!若買一天票也要4磅,真叫人氣惱,看清地圖後就寧可走長長的路,不用私營化後員工乘客都抱怨的大眾運輸工具了。

但二個地鐵站一致的是,大型廣告看板都週週更新,以及賣藝人。巴黎的 地鐵看板規格一致,每週一早上,就有工人一塊塊剝下舊塑料海報,拼圖似地再潻出新的一張來。其中不乏搧情傑作。倫敦地鐵的廣告則規格不一,沿著電扶梯的,很多是一系列幾乎一致的系列廣告,候車站則類似巴黎,還有在燧道牆上的,要更新可真不方便了,約莫工人得半夜工作呢。

賣藝者出現的頻率,巴黎可能高些,除了定點演唱的,還經常上車唱二段立即收錢,規模陽春些、機動些,白人黑人東方人都有,拉琴的、彈吉他的、打鼓的、跳舞的……應有盡有,一回還遇見一名白種中年婦女,竟攜帶手提式卡拉OK,就站在車門邊如泣如訴地唱起旋律十分老式的歌,她的聲音極輕柔,有點年紀的些許滄桑,透過有迴音效果的麥克風,又襯著廉價的電子琴混著節奏器的伴唱帶,整個車廂都有點泛黃的舊日情調,因為蒙塵而有點悶。她連唱了二站,然後俐落地收起手提伴唱機,也沒拿個小杯子之類的容器向大家募點款,竟是沒事人般地逕自找個位置坐下,回復成一名尋常乘客的模樣。我看得目瞪口呆,猜想她是不缺錢,缺聽眾。自娛娛人。

倫敦的賣藝者可正式些,很少看到落單一人的,多半音響、麥克風、樂器都會準備妥當,二人搭擋最多,也沒見過直接上車唱了要錢的。

至於地點內部座椅,英國的舒適多了,是絨布的,且每站都會在月台上廣播站名,比較不會坐過頭。台灣的木柵線是法商承包的,來去列車在同一樓層的平行軌道上,二旁是月台,就是多數巴黎地鐵的規格。

【遊民與乞討者】

遊民多。大城市大抵都一樣。破舊的、骯髒的衣服,滿臉的鬍渣。倒是巴黎與倫敦的乞丐有明顯不同。

巴黎街道旁蹲坐著放個小杯子乞討的,多半是印度、中東、或非洲來的中年女人,多半還牽著個小孩,大冷天就謙卑地佇在鬧區或地鐵站,有時胸前掛塊紙牌,寫些我看不懂的法文字,但猜想是孩子沒飯吃了之類,眼睛多半盯著地面,有時面無表情地安撫燥動不安的小孩。她們的背後,應是有個同樣離鄉背井的男人罷?可多半是女人出來乞討。

在倫敦,我倒是十分驚駭地遇過好幾次是眉清目秀的年輕人寫張牌子就蹲在地鐵道旁,面無表情地討起錢來。我因著不想給錢(拜託!這是資本主義核心國家,物價這麼貴,我還真不想資助貴國的年輕人呀。巴黎的中東女人比較讓我拿得出手。),總也匆匆路過,不好意思細看內容,不知是什麼樣的故事。但一回晚上走路回旅館,路經大英博物館,就走來一個看來二十出頭的男孩,直接問我:

「你有一點錢可以給我嗎?」

「為什麼?」

「我都沒錢吃飯了,你看,」他把腳抬高,拉我到路燈下看看他幾近磨光的鞋底:「我的鞋子都快不能穿了,我還有一個小孩。」

「你是英國人?打那裡來?」

「曼徹斯特。天氣變冷以前,我與孩子一定要有錢買車票回曼徹斯特。倫敦太貴了。」

我不好意思再追問下去,不該利用人的需要進行田野調查,更何況,我並不打算給太多錢,我想他們有失業津貼、社會福利,他是白種人,應該不致於太慘。

我翻出錢包,掏了些銅板給他,幾近道歉地說:「對不起,我也沒什麼錢,就這樣好吧?」

他無所謂地接下。不知會不會再找下一個對象。

後來問來倫敦讀書的俊宏,他也是缺乏田野調查的,唯獨猜想多半年輕人從外地來倫敦,還是領有救濟金之類的,乞討不過是順道賺點零花吧。反正也找不到其他工作。

【博物館】

巴黎有一流的美術收藏,質量皆好,又頂會炒作「名畫」身價,相關商品一路賣,門票與複製品銷售,就足以吸引每年上百萬的觀光客甘心掏錢。

英國的博物館、美術館則泰半是免費的,館內四處附有Donation的捐款箱,告訴你這是為了維持這麼好的館繼續營運下去,還會好心建議你大抵上要捐 多少錢,例如大英博物館要「至少3至5 pounds」,其他規模多半是二磅或四磅,看看裡面,捐款果然不少,硬幣與五元、十元鈔都有,我則是很算帳地認定英國這個最早期工業化的資本主義國家,在第三世界殖民上百年,賺的全是我的祖先與我的血汗錢,免費是應該,我可一分一毫都不要出!

巴黎博物館當然也有駐館人員,但印象中不會每間收藏室都配置人,沒那麼大的人力支援。英國幾乎是每一館每一室都有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所以要拍照就會被明確制止(主要是藝術品,如畫作)。也正因著可以做的事不多,駐館人員多半友善、輕鬆。

共同的特色是,巴黎及倫敦的美術館、博物館都是學生的重要教學地點。拿著畫冊一張張臨摹的,多半是美術系大學生,每天都有,養分用不完。成群來的,一種是成人教育短期課程,有老師帶領著只挑館內精品細細說,年紀年少都有的學生們約二十名拿著館內提供的摺疊椅(這可能只有倫敦等大型博物館才有),一群群就定位討論。再一種是最多的,小學生,席地而坐,老師會針對這幅畫作解說、問答,小朋友們都踴越發言,再各自看展時,小學生也帶著功課,多半是問答題,要在館中找答案,畫畫的功課也有,活潑又有趣,看了叫人羡慕。

英國博物館,很容易展現對歷史的重視,而且多半會有專室留給小朋友進行教育教學,館內也不時有和觀眾互動的小設計,如在印製廠讓你複製一張圖、或在美術館邀你利用畫筆臨摹名畫的一部份….等等。法國,至少巴黎,則是看都看不完的美術品,歷史性的、教育性的博物館似乎就沒這麼多。也可能是,英文是我能進行閱讀與學習的,所以比較容易感知文字敘述的歷史感,法國看展則以影像片為主,法文於我是天書,所以才有上述的感覺吧。

歐洲國家,對歷史都極重視,建築物原本的作用、新展品的淵源,都說得一清二楚。英國特別多各式歷史文物博物館,在Manchester工業城,留下不少十九世紀初的老工廠,機器、成品、薪資單、老相片、舊餐具、打卡鍾….鉅細糜遺。資本主義對歷史文物收藏如此費心,當然歷史銓釋權也掌握在手中。如此,更覺得台灣的教育與社會,缺乏歷史觀,缺乏累積與記錄。我一路看著,一路在腦袋中對照著我們的勞工博物館、工殤紀念館,真是浩大工程,不做來不及!

羅馬遺跡、埃及文物,英法競相蒐藏,我想當初是巧取豪奪來的罷,二三層樓高的大石柱、鐵門、巨大的人面獅身像、更不用說一具具重逾數百公斤的地底石棺及數千年的木乃伊,就這樣把牆拆了、把墓挖了、把門缷下…….整堆地運到英、法帝國,作極細的分類、考古、說明,在極好的空調、光線的保護下,向世人展示異地風情。逛巴黎羅浮宮、倫敦大英博物館,都忍不住有著極複雜的情緒。英國更是木乃伊的愛用者,猜想一口氣總偷來上百個古埃及貴族的屍體吧?一路從倫敦、曼徹斯特、到利物浦,居然所有的城市博物館都一定備有一間埃及文物室,參觀焦點一定是拆了布及沒拆布的幾具木乃伊。我的天!不知道英國有多少城市還有木乃伊?

唯一要花錢進去的Museum竟是利物浦的Beatles Story,真是太讓遠道而來的我傷心了。到曼徹斯特探望依虹,我與她一起過著簡樸的生活,也沒怎麼往外跑,唯一決定上網訂車票的就是隔壁的、臨海的Livepool,想那是Beatles的家鄉,那是我的青春記憶與年少熱情,既是有機會離得這麼近,怎麼說都要去一趟,而且目標清楚,就只看披頭四。

結果整個Livepool都在賣Beatles,除了T恤、帽子、海報、籲顉圈、月曆等,還有公車專繞草莓園、便士街等歌中提過的地方,我從城市的東邊一路在細雨中漫步到西區的碼頭,還繞到Conservative CENTER去看Beatles 在印度時期的小小攝影展,不小心買了十磅的月曆(售價可是巴黎同類商品的二倍啊!我一時失察,沒換算清楚價差,就衝動買下了。)。結果Beatles Story的門票要7.8pounds!我簡直因為太生氣而躇躇良久,最後什麼也沒買,決定不進去看了。

那一夜,Livepool的風大得可以把人吹著跑,我在雨中獨行,繞了整個城市一大圈,最後竟在人聲鼎沸的酒館中,睡著了。

【後記】

大家都以為我還有後續的日誌,怎麼不見下文?

在巴黎,沒有室友,同事都是有家庭一下班就各自散去的人,沒有太多的社會關係網絡,沒機會看電視新聞或法文報紙,我經常活在一種真空隔絕的狀態。有時週末日甚且不出門,就是洗衣作飯看書,可以一整天見不到一個人、說不到一句話。

東看西看是有的,但不深刻,真正對比的座標是台灣,總想著,啊,這個我們也可以做….啊,那個其實我們也知道……..嗯,這個人若在台灣大概就是誰誰誰。似乎是怕遺忘(一回台灣就忙了,勢必忘記大半),有的沒的記錄倒是作了不少,自己都嫌囉嗦。

很詭異吧?帶著電腦去旅行。自己和自己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