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8 17:43:22⊙﹏⊙

夜宿胡志明小徑...1

在邊走邊碰撞中

我理解越南不歡迎外國人露營或借宿民居的管制措施

這種事情在某些共產國家還被執行

曾經是共產大老二的中國反而完全不樓痕跡

寮國、緬甸、越南都還有這種規定

柬埔寨不但沒人記得這種規定

警察局反而是你可以去問一下的最安全搭帳蓬場所

在胡志明小徑有時候也不是我天生反骨一定要挑戰共產規矩

而是這條路上大多是荒村小鎮

就像台北縣的牡丹鄉

根本不會有旅館

你除了搭帳棚就只能露宿菜市場了

所以

就一次次地驚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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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在北緯17度和警察阿愣同宿

到了胡志明小徑竟然還有第二次和警務人員同床的姻緣...

九月份的越南

每天經過大半天的烈陽曝曬

下午都會下起陣雨

為地球降溫

這天下午陣雨唏哩嘩啦地傾倒

我很幸運地騎到小店鋪

賣著各種雜貨

兼有長桌

讓鄉親可以點簡單的小吃

我就吃著米線順便等雨停

平常的陣雨大概一兩個小時就發洩完畢

這天卻加碼贈送

從一小時兩小時延長到三小時

頗有「公民記者」的洪素珠之風




我躲在店裡

吃過了正餐

還買了各式各樣的小零食

有人進店就畫進紙裡

有人流口水饗以零食

不久就廣結善緣

整個店裡就熱鬧烘烘

老闆娘因為生意大好

高興得不得了

眼見著陣雨延長到四小時

天色漸漸暗下來

老闆娘也為我擔心了:

『今天晚上睡哪裡?』

「還不知道呢...能不能睡在你的店裡?」

『這裡?沒有地方可睡啊。』

「這張桌子啊,我把帳篷架在上面,就不怕蚊子了。」

老闆娘驚了一下

我的生活水準竟然這麼低

卻也覺得睡在桌上是有趣的事

遲遲疑疑地答應了

我覺得她真是大方又放心

不怕我半夜起來偷吃她的零食餅乾還是偷喝啤酒

睡覺的問題解決了

老闆娘的老公也回來了

越南還有一件事和東南亞國家與眾不同

就是女人普遍能自己決定事情

並不需要和老公商量

老闆娘答應讓我睡桌上就沒和老公商量

等他回來了再跟他講一聲

老公也不以為忤

更妙的是他也很歡迎我

歡欣地領我去浴室


#黃色標籤是爆米花,便宜的零嘴#老闆晚到已經沒有空間畫頭,只好請他移尊#著色的女人就是老闆娘#



#歡樂的村民#
 

等我洗得全身香噴噴回到店裡

人更多了

因為村民都下班了

順便來店裡聊天小憩再回家吃晚餐

是他們的生活公約

隨著下班的人越來越多

店裡的氣氛越來越高昂

直到下班的警務人員也來到店裡

氣氛急轉直下

就像引吭高歌的鸚鵡突然被掐住脖子

…….

整個越南大概只有警務人員才知道“外國人一定要住旅館”的德政

胡志明小徑沿途的百姓天性善良友善

又妹沒幾隻外國人走這條路線

就遵循著天性來接納我

這個警務人員知道我是外國人

就擺出一副衙門的臉色

不准我睡店內

還要檢查護照

我看老闆娘和其他人有一種偷吃糖被抓到的表情

意會到這可不能開玩笑

不然會給老闆娘帶來麻煩

就配合假鬼假怪的警務人員

看完護照 

假鬼假怪問:『你喝啤酒嗎?』 

這是什麼問題?

為了不給老闆娘添麻煩我還是回答了

「喝啊。」

『那麼你請這些人喝啤酒吧。』

要請就請我又不是小氣鬼

我說:「就看我能買多少,全部讓大家喝。」

假鬼假怪怕我暗贛金條    要檢查我的錢包

雖然很奇怪   但是共產國家的警察就有很多奇怪的官威

我就讓他看錢包了

他抽出紙鈔假惺惺地問:『這些都拿來買啤酒可以嗎?』

都這樣子了    我能說不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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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鬼假怪“請”大家喝了啤酒

還是不准我睡在店裡

要我跟他回去睡

他家就在對面

我雖然不滿意

但是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好

至少省下搭帳篷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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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

第二天早起(假鬼假怪打呼很厲害)回到店裡

老闆娘和老闆滿臉抱歉

我一點也不怪他們啦

想到有一次帶四五個學員在捷運站速寫

警衛竟然說這種集會要申請   不然要怎樣怎樣的

只要有小小的權力或指揮權在身

腦筋不清楚的人都很容易膨脹成假鬼假怪

旅人最常遭遇的假鬼假怪就是海關檢查行李的、蓋章的

稍微不順他的意   或沒聽清楚他的話    就要把你原機遣返  萬一白目跟他開玩笑  還可能吃罰款坐鐵籠

威風得不得了

 

老闆娘煮了雙份的早餐算是像我致歉

口袋只剩零錢的我就豪不客氣地接受了

再鼓著肚子繼續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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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牛  畫牛  卻引來三個少年郎圍觀   明明是郊外#

 

#另一間友善的小店,有趣的是有人會說一句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