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19 03:07:36ccc

臺灣航商已在大陸設立36個辦事經營機構

據大陸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指出,截至今(二○○二)年三月底止,台灣航商在大陸設立的辦事處及合資公司獲大陸官方批准者,共計三十六個,其中辦事處三十二個,合資公司四個。

 按大陸官方發布的兩岸海上直航推動措施,大陸近年所採取的相關措施及兩岸航運交流進展包括:一九八五年至一九九七年,大陸交通部陸續發佈「台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等六項法令規定,以保障船舶運輸安全;一九九六年,大陸海岸電台對台灣船舶全面開放,並為台灣商船提供通信導航,並建立開放海上搜救熱線;一九九七年七月,海峽兩岸航運交流協會與台灣海峽兩岸航運協會針對兩岸三地航線相關技術性問題會晤,實施一船到底,在第三地換單不換船。去(二○○一)年,以個案方式處理福建沿海地區與金門、馬祖地區一八○餘個航次、二四○○○餘人次直接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