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26 19:51:15ccc

T6、T7轉運申請書鍵輸費 七月一日起徵收

海關將於七月一日起徵收T6、T7轉運申請書之鍵輸費,實施關稅局包括基隆、台北、台中、高雄關稅局。徵收基準按每份轉運申請書徵收新臺幣一○○元。

 依海關規定,T3、T4、T5、T6、T7轉運申請書一律以「未連線方式」辦理,即由申請人遞送書面文件後,再由海關用人工鍵檔處理,其中T6轉運申請書應繕具一式五聯,轉運准單一聯。T7轉運申請書一式二聯(由空運關稅局整貨物送達),轉運准單一聯。T1、T2連線轉運申請書由海關列印,「連線業者」用電腦傳輸申請訊息後,不必再補送轉運申請書之書面文件。

 此外,海空聯運貨物之轉運,以基隆港、台中港與中正國際機場,高雄港與高雄國機場、中正國際機場為轉運地區。基隆港與中正國機場間之轉運以二小時三十分,台中港與中正國際機場間之轉運以三小時,高雄港與高雄國際機間以四十分,高雄港與中正國際機場以五小時三十分為限,載運途中不得無故遏留或繞道他處,逾時到達,由海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如涉及安全事故則由海關通知有關單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