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26 19:47:06ccc
國際物流配銷中心獎勵措施將大幅放寬
我國將對國際物流配銷中心大幅放寬獎勵措施,包括將不對轉口金額比例設限、不對行業及貨品項目設限、亦不限制物流中心必須設置於保稅區內。工業局將依上列重要結論,重新擬定草案後報院。該項辦法如獲行政院核定,將追溯自今年二月一日起實施,外商當年度出貨量亦自二月一日起計算。
經建會昨天表示,為促進物流及週邊事業發展,外國營利事業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自行或委託國內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設立物流配銷中心,從事儲存、簡易加工,每年出貨額達新台幣二億元以上,則該外國營利事業源自國外貨源,透過國際物流配銷中心售予我國境內客戶之營業所得,將免徵營所稅。前項出貨額門檻將每年視執行情況調整。
經建會指出,該項辦法實施後,各國企業利用我國境內物流配銷中心發貨之租稅成本將大幅降低,除可刺激外商選擇台灣作為運籌據點之意願外,並可使國內製造業在最短時間內取得零組件,降低存貨成本及風險。另為考慮部份外商可能準備不及,該項辦法實施的第一年,年度出貨量將採比例計算原則。
經建會昨天表示,為促進物流及週邊事業發展,外國營利事業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自行或委託國內營利事業在中華民國設立物流配銷中心,從事儲存、簡易加工,每年出貨額達新台幣二億元以上,則該外國營利事業源自國外貨源,透過國際物流配銷中心售予我國境內客戶之營業所得,將免徵營所稅。前項出貨額門檻將每年視執行情況調整。
經建會指出,該項辦法實施後,各國企業利用我國境內物流配銷中心發貨之租稅成本將大幅降低,除可刺激外商選擇台灣作為運籌據點之意願外,並可使國內製造業在最短時間內取得零組件,降低存貨成本及風險。另為考慮部份外商可能準備不及,該項辦法實施的第一年,年度出貨量將採比例計算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