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8-13 05:06:19ccc

出口專差貨實施電子傳輸報關

出口專差貨物實施電子傳輸報關,將配合快遞貨物簡
易申報制度同步實施。

 為因應過渡期間作業需求,台北關採行相關配合措施如下
:  
 ︱查驗關員在查驗前,先行審查視報關郵寄包裹出口
之業者、出口專差貨物是否填報寄件人資料及輸出人之名稱
地址,如有未申報者,將不予收單。
︱快遞業者,於申報出口專差貨物通關時,應出具﹁承諾
書﹂或﹁具結書﹂,具結如有虛構輸出人名稱地址者,將自
負法律責任,一旦查獲即移送法辦。
 ︱如發現快遞業者偽報名稱地址,對該公司申報之出口專
差貨物將予嚴格執行逐批核對輸出人資料,以收遏阻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