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01 19:14:39ccc

「自由貿易港區」四大機能底定

經建會指出,未來「自由貿易港區」主要機能為單一窗口管理、區內貨物自由流通、廠商自主管理、以及國際商務人士得在區內自由從事商務活動等四項。相關部會將會在一個半月內,提交關務行政(財政部)、營運管理(交通部/經濟部)、商務人士進出(內政部/外交部)、以及其他相關需求及建議事項研析意見,提供經建會彙整,該會也將視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小型協調會議,以期在六個月內彙整全案提報行政院審查。


 有關經建會十九日舉行「自由貿易港區推動方案」的跨部會會議,出席代表包括台北市海運承攬公會、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公會、全國船聯會及多家中外倉儲及快遞業者與資訊業界代表,承攬業等相關業者在會中除表達「自由貿易港區推動方案」看法外,並期盼政府能儘速訂定施行細則,加快推動進度。


 經建會表示,規劃中的「自由貿易港區」與「經貿營運特區」功能,由於外界容易將其混淆,因此特別澄清指出,規劃中「自由貿易港區」最大特色,在於簡化貿易層次程序,提供區內貨物自由流通,免除關務行政及通關申報,在區內從事商務活動外籍商業人士享有七十二小時落地簽證等優惠。至於區內人員勞動條件及是否享受租稅優惠,將依照現行法規規定,不另制定新制度,與「經貿營運特區」所規劃引進藍領外勞等作法,有相當程度的差距。


 經建會強調,推動「自由貿易港區推動方案」的動機,主要是受兩岸入世、我國戒急用忍政策鬆綁、全球運籌經營模式興起及自由貿易港主導國際貿易流通等因素影響。以香港為例,其所以能在製造業不發達的情況下創造高額海、空轉運營業額,主要關鍵即在於提供現代化高效率的全球運籌服務與環境,明顯看出高效率運籌環境的重要性。相對台灣具有良好的製造能力及地理位置,若能搭配高效率的全球運籌服務,將三者相輔相成,將可吸引高附加價值產業留在台灣發展。


 經建會初步規劃,「自由貿易港區」主要目的及定位為:一、延伸「全球運籌發展計畫」既有成果,持續推動自由化、國際化工作;二、迎接亞太鄰近國家積極設置自由貿易港區之挑戰;三、鬆綁現行轉口、加工再出口管制作業;促進我國高附加價值貿易活動發展;四、活絡港口、機場相關範圍營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