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3 03:58:27ccc

快遞貨「先出口後報關」可望擴及一般貨物

快遞貨「先出口後報關」新制可望擴及一般出口貨物,關稅總局副總局長簡良機十八日於立院召開的公聽會中允諾,一般貨物要求比照快遞貨「先出口後報關」,海關亦表贊同,將會朝向此一方向逐步推動落實。簡良機強調,事實上海關也主張市場競爭的公平性,不會對國內外業者有差別待遇。

 立院召開的「快遞出口新制是否歧視國內承攬業者?」公聽會,由立委龐建國主持,出席業界包括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暨報關公會、台灣地區航空公司代表協會相關代表,政府官員包括經建會法協中心、財政部關政司、關稅總局、台北關稅局等,UPS、聯邦等外商快遞業者亦派代表與會。

 政府原決定於年底前實施的空運快遞出口貨物「先出口後報關」措施,由於決策過程獨缺本土航空貨運承攬業參與,且規劃過程僅限快遞出口貨物,相對一般空運出口貨則不適用,連日來引發國內一千多家空運承攬與報關業者強烈反彈,認有「獨厚」外商,對本土業者造成競爭不公,未來生計受到影響相關從業人員將多達五萬名。

 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公會名譽理事長李重輝昨天表示,「先出口後報關」是一項好的政策,但政府不能抹煞眾多國內本土型業者為台灣經濟奇蹟所作的貢獻,而海關是「奉命行事」的執行單位,其中的「無奈」業者深切了解,相對業者強烈主張一般貨應與快遞一體適用,是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