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6 04:20:06ccc
大陸第二批船舶安全污染規則明七月生效
大陸交通部海事局決定,「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將自明(二○○四)年七月一日起適用第二批船舶,含括的船舶包括一五○總噸(含)以上的氣體運輸船及散裝化學品船、五○○總噸(含)以上油船(港內作業除外)、載客限定五十人(含)以上的跨省航行的客滾船、旅遊船、高速客船等。
大陸「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是於二○○一年七月十二正式發布實施,並於今(二○○三)年一月一日起適用第一批船舶。至於其他船舶的適用日期,大陸海事局將分船種、分批次,再行制定實施方案。
大陸「船舶安全營運和防止污染管理規則」是於二○○一年七月十二正式發布實施,並於今(二○○三)年一月一日起適用第一批船舶。至於其他船舶的適用日期,大陸海事局將分船種、分批次,再行制定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