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4 04:14:42ccc

台中關稅局全面實施彈性上班

財政部台中關稅局自今(九十二)年元月一日起將全面實施彈性上班制度;同時,為利於業務聯繫該局加工出口區支局、進口課郵務股亦將原下午上班時間十三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分調整為十三時至十七時,使全局彈性上班時間一致。

 該局彈性上班實施方式如下:
(一)彈性上班時間:上班時間為八時三十分至九時;下班時間為十七時至十七時三十分。
(二)中午休息時間:十二時三十分至十三時,不併入彈性時間範圍內。
(三)核心上班時間:九時至十二時三十分及十三時至十七時,上開時間內關員均應在勤。
(四)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到勤時間須滿八小時。

 台中關稅局表示,該局局本部原奉財政部核准自九十一年五月起試辦彈性上班,經試辦半年工作效率大幅提昇成效良好,因此該局報奉財政部核准,正式全面實施彈性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