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14 04:15:56ccc

空運進口生、鮮貨應按預行報關處理準則辦理通關 

高雄關稅局宣布,高雄國際機場班機於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止、週六上午九時至下午二時止抵達者,其所載運進口之生、鮮貨物應依「進出口貨物預行報關處理準則」辦理通關作業,並自本(一)月十一日起實施。

 高雄關指出,該時段抵達班機所載運之進口生、鮮貨物,航空公司或其代理人及承攬業者,應依規定以電腦連線方式向海關傳輸進口艙單資料(包括主、分號);納稅義務人或其委託之報關業者於辦理通關作業時,應先行傳輸報關資料(報單申請查驗方式欄註記「2」),經與電腦進口艙單資料完成碰檔後,再檢具書面報單、發票、裝箱單及其他進口須具備之相關文件向該局高雄機場分局申請機邊驗放。其他時段抵達者,仍維持目前「預報」作業方式。

 如遇電腦當機無法完成傳輸艙單或報關資料時,業者得檢具相關單證申請人工驗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