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6 05:44:15ccc
臨時登岸核驗改為﹁書面審核﹂
為考量部分先進國家對記錄良
好船公司所屬貨船進出港口,並不須派員登輪執行船員證照
查驗,僅就代理行所送相關資料進行書面審核即可核發臨時
登岸證,交由船務代理人員帶回船上發放。目前港警所外事
組所負責的臨時登岸證核驗工作,已改為﹁書面審核﹂,該
項簡化措施估計每年可節省登輪查驗證照一百萬人次以上
。
船舶、證照及貨物查驗簡化是亞太海運中心計畫的具體目
標之一,具有提升港口作業效率,為海運轉運中心創造利基
等附加價值。警政署在八十四年六月起陸續推動﹁取消陪檢
制度﹂、﹁普查改為抽查﹂等安檢簡化措施,作業時間節省
超過三小時,檢查量則約減少一半。
基於實際狀況需要,並考量船舶清艙檢查在現行國安法中
並無強制警察實施安檢的規定,且近代船舶大型化,船艙內
部空間複雜,短時間進行清艙檢查不易查獲非法情事,由港
警檢查的方式也不合國際潮流,易產生﹁警察國家﹂的錯誤
印象。因此改由船長基於本身職責進行清艙檢查,否則將由
船務代理業報請港警安檢單位,實施登輪檢查。簡化後初步
估計每年約有五萬艘無不良紀錄之船舶可以免檢,節省作業
時間達五萬小時以上。
由於外商反應目前來台的﹁後送行李﹂必須由海關與保三
總隊會檢,除拆裝接受檢查時,易造成貨品損壞外,普查方
式並不合理,因此﹁後送行李﹂由普查改為抽查,並全部由
海關單獨執行,必要時再會同保三總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