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0 05:54:30ccc
和平工業港內將成立獨立通關單位
因應花蓮和平工業區專用港未
來正式營運,關稅總局正行研議,將比照麥寮工業港模式,
在和平工業港內成立獨立通關單位,專責處理進出該港貨物
的通關作業。
行政院已原則同意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指定花蓮和
平工業區專用港為工業專用港,基於和平港如需比照麥寮工
業港實施獨立通關時,應於該港正式啟用前,辦妥相關通關
代碼、港口別、貨物查驗區、貨物卸存地點、船隻掛號、艙
單申報等事宜,以及通關有關程式修改,關稅總局已要求基
隆關作進一步研究設獨立通關單位的可行性。
目前行政院已指示財經各部會,有關工業專用港正式營運
時,政府各管理機制應配合建置,並就航政、海關、檢疫、
入出境、安檢、港警等業務及民營事業應辦事項等,儘速進
行協調。
據了解,和平工業港成為專用港後,經基隆、台中及高雄
與花蓮等國際港原船轉運至和平工業港的貨物,是否需徵收
商建費一事,主管單位將就免徵的可行性進行研議。
來正式營運,關稅總局正行研議,將比照麥寮工業港模式,
在和平工業港內成立獨立通關單位,專責處理進出該港貨物
的通關作業。
行政院已原則同意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指定花蓮和
平工業區專用港為工業專用港,基於和平港如需比照麥寮工
業港實施獨立通關時,應於該港正式啟用前,辦妥相關通關
代碼、港口別、貨物查驗區、貨物卸存地點、船隻掛號、艙
單申報等事宜,以及通關有關程式修改,關稅總局已要求基
隆關作進一步研究設獨立通關單位的可行性。
目前行政院已指示財經各部會,有關工業專用港正式營運
時,政府各管理機制應配合建置,並就航政、海關、檢疫、
入出境、安檢、港警等業務及民營事業應辦事項等,儘速進
行協調。
據了解,和平工業港成為專用港後,經基隆、台中及高雄
與花蓮等國際港原船轉運至和平工業港的貨物,是否需徵收
商建費一事,主管單位將就免徵的可行性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