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0 05:54:30ccc

和平工業港內將成立獨立通關單位

因應花蓮和平工業區專用港未
來正式營運,關稅總局正行研議,將比照麥寮工業港模式,
在和平工業港內成立獨立通關單位,專責處理進出該港貨物
的通關作業。

行政院已原則同意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指定花蓮和
平工業區專用港為工業專用港,基於和平港如需比照麥寮工
業港實施獨立通關時,應於該港正式啟用前,辦妥相關通關
代碼、港口別、貨物查驗區、貨物卸存地點、船隻掛號、艙
單申報等事宜,以及通關有關程式修改,關稅總局已要求基
隆關作進一步研究設獨立通關單位的可行性。

 目前行政院已指示財經各部會,有關工業專用港正式營運
時,政府各管理機制應配合建置,並就航政、海關、檢疫、
入出境、安檢、港警等業務及民營事業應辦事項等,儘速進
行協調。

據了解,和平工業港成為專用港後,經基隆、台中及高雄
與花蓮等國際港原船轉運至和平工業港的貨物,是否需徵收
商建費一事,主管單位將就免徵的可行性進行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