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2-07 06:07:56ccc

小三通後金馬澎湖進口銷售的商品免徵關稅

開放小三
通後,金門、澎湖、馬祖地區業者於當地進口、銷售、提供
勞務及在當地銷售的商品,將免徵關稅及營業稅。
 
關稅總局徵課處表示,離島建設條例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
,依該條例第十條規定﹁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的營業人,
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的貨物或於當地提供的勞務,免徵營
業稅﹂,該條文亦明定﹁澎湖、金門、馬祖地區的營業人進
口並於當地銷售的商品,免徵關稅,其免稅項目及實施辦法
,由財政部定之﹂,因此未來開放小三通後,免徵營業稅及
關稅的配套措施,除有助當地建設開發,並可促進離島產業
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