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11-22 04:47:58ccc

進出口業盼簡化保稅貨品復運出口通關查驗手續

進出口業者盼簡化現行保稅貨
品復運出口通關查驗手續,簡併通關查驗程序,使保稅倉庫
貨證查驗相符後,即可直接出口通關,以利作業。

 進出口業界指出,目前保稅貨品自保稅倉庫復運出口時,
必須先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二十五條第四款規定
,申請出倉出口貨物,由發貨中心營業人填具報單,檢憑報
關必備文件,報經倉庫監管海關核准後,發給准單辦理提貨
出倉,並將貨物運至出口地海關辦理通關手續,但依現行作
業時效來看,業者認為有待改進的必要。

 業者指出,目前自提出申請、報驗、押運至進儲出口倉,
即需耗費四個工作天,以致業者經常無法與班機或船期配合
,加上週休假日的時間延宕,業者遲至隔週才能順利完成出
口手續者大有人在,對業者轉口貿易商機及營運均造成嚴重
影響。

 現行﹁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規定,復運出口貨品亦需
接受出口查驗,但對已接受出保稅倉庫貨證查驗的復運出口
貨品而言,業者認為極不合理。由於我國正行推動亞太營運
中心的同時,空運貨物尤需掌握轉運時效,業者表示現行通
關相關法令各司其職下,將造成保稅倉庫復運出口貨品必需
接受重覆性的通關查驗程序,減低效率不說,更阻礙了業者
營運商機的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