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9 10:51:16ccc

運輸業保證金降低至新台幣五萬元

運輸業界長期關切的保證金數額將出現大幅變革,財政部發布新修正「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對運輸業者向海關繳納之保證金數額將予以統一,並降低至新台幣五萬元。

 財政部昨發布新修正的「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部分條文,統一現行運輸業者向各關稅局繳交的保證金數額,並降低至新台幣五萬元。不同,最高為二十五萬元,目前業者向海關繳交的保證金數額不同,最高為二十五萬元。

 財政部關政司表示,「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係海關規範船舶、飛機等載運客貨之運輸工具出入境應遵行事項的重要法規,自六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訂定發布施行後,迄今已歷經十三次修正。,由於關稅法修正案在今(九十三)年五月五日經總統公布實施後,上述辦法引據的關稅法條次亦經變更,有配合修正的必要,因此財政部一併就現行條文作通盤檢討,修正部分條文。

 新發布的「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部分修正條文重點計三大項,除降低保證金數額外,對於目前進口船舶向海關申報時須檢附國籍證書正本,基於簡政便民原則,增訂船舶自第二次進口日起,得以經海關核對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