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8 01:18:52無用心的劍士B

大多數的一群

記得自己幼稚園時.

中文上,老師教曉了我.人,山,水,火,口,手,田,米,牛,羊,天,地,以及自己的名字.

英文上,他們教曉了我a-z,但廿六個字母順序不是學得很好.

數學上,他們教曉我10個數字,零雞蛋,鉛筆一,鴨仔二,耳仔三,交叉四,稱勾五,煙斗六,拐杖七,胡蘆八,魚網九.突覺阿拉伯數字很生動很形象.

常識上,他們教我分辨顏色,形狀,大小,多少,等辨識分別能力.

來到這三十個年頭,愛用文字來交流自己的心跡.英文始終學得不太好,但順序倒是沒問題的.數學更是我的頭號勁敵,而在幼兒園時學會的辨識能力,在這年齡下,我有著顯著的長進,明白到人類是一種最會辨識的動物,一生都愛用很多時間與心力來分男與女,老與幼,富與貧,分彼此膚色分彼此的種族等,在分辨過后,對於少數的,異於自己的,自覺低於自己的人會加以攻擊,傷害,排斥和殺害等.可以放眼看一下這個世界,周圍都是充斥著這種事.根本每天都發生這樣的事.而我,絕對是大多數的那一方.

P.S.
沒有什麼原因,近日的事令我對於這個問題多了一些想法吧了!人類真的可以共存嗎,一個空間,只要多於一個個體存在,人類就會愛找各自與對方的不同的地方.這就是人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