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7 22:40:55光風霽月
輕取
小苗,你告訴我,男女的戀人關係是不是得來太過天經地義?以致容易輕率捨棄不理?
我一面擔心低落的表妹,一面不可理解地持疑。不是說暗戀了六年才說出口嗎?不是前不久還親親熱熱一起跨入新年、海外旅行?
六年,是我的兩倍呀。那沒你不行的強度不也該累積到至少我的兩倍。或者只是甜言蜜語?想問你如何承受得起,以及為何必須承受六年戀上的人與他人攜手而行?又不像我,是不得已。
以議論變化為職志的人,最無法看破道出的變化在這裡。近來關於這類變化的消息太多,回顧或長或短的過往,我困惑之極。每每你生我氣,我感覺冤屈,卻睡著走著,想來想去都喜歡你,謝天還讓我和你在一起。
小苗,你來告訴我,是不是因為理所當然,長相廝守就變得如天際閃爍微芒的星,那般永恆卻遙不可及?
反而對我這樣一個彷彿沒有祖上庇蔭的孤兒來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為胸腹元氣的核心,一朝廢去,魂魄亦將消散無跡。於是日日固本培元,如臨淵履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