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7 02:00:42豬頭站長

員工不告而別 工資也要照給

更新日期:2009/10/05 04:09 〔記者劉曉欣/彰化報導〕

有民眾爆料指出,她沒有事先告知老闆就離職是她不對,

但她卻到現在都還沒有拿到今年5月份的薪水;對此,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表示,不論員工有無事先告知離職,

工資都要照給,即使有違約金部分,

也不能未經勞方許可下,就直接扣除。 民眾爆料說,

她承認沒有事先告知老闆就不去上班,這是她不對;

但是老闆不應該任意扣薪,雖然只是1個月的薪水,

但對她來說還是很重要,因為這是她辛苦所賺的錢。

 

 縣府勞工處指出,勞方離職前沒有告知雇主,

工資還是要照給,即使是違約金部分,

依法老闆還是要先給工資全額,

再由勞方拿出違約金;除非雇主事前徵得勞方同意,

雇主才能在應付工資當中直接扣除違約金。

如果違約金過高,不符合比例原則,

勞方也可以提出異議,再來進行協調。

勞方如有此類困擾,可向該處進一步諮詢,

該處會給予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