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7 19:30:47和平是最偉大的戰略!
﹝轉貼﹞中共迫害手法大觀(二):打壓學術
中國逮捕關押知名生態專家王大齊
【2月10日】紐約「中國人權」組織表示,中國安徽省警察已將一位知名的生態專家王大齊逮捕。
該組織發表聲明說,原合肥工業大學教授、「生態學研究」雜誌總編輯王大齊是在元月二十四日外出買菜時,遭到警察逮捕關押。
聲明中說,中國人權組織將要求美國總統布希,在本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往訪北京並會見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時,提出此事。
聲明中說,在王大齊被捕同時,有八名國安部警察搜查他的住宅,並取走了許多物品,包括王大齊的日記在內。
中國人權說,王之妻馮素華七日接獲通知,要求給關押在合肥市盧石崗看守所的王大齊送棉被;除此之外,並未接獲太多其他消息。
根據警方說法,王大齊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零九條,該條文載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馮素華說,這種罪名令人十分不解,因為王大齊僅在一九九三年出國一次,當時是前往義大利參加學術會議。
中國人權引述不具名消息人士的話說,比較接近真實的原因與王大齊在編輯「生態研究」雜誌時所採用的內容有關。
這份創刊於一九八七年的雜誌,曾出現類似「人權民主體制是社會生態健康的保障」等內容。
中國人權透露,這些內容引起了國安部和公安部注意,王大齊因此曾遭警察槍口威脅,要求他停刊,但他仍堅持出版權利,直到被捕。(法新社)
香港學者徐澤榮被中共判刑13年
【2002年2月2日】中國在今年1月底以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判處香港學者徐澤榮13年的監禁。
據設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說,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判定,徐澤榮向海外提供了50年代朝鮮戰爭時的機密參考資料。
徐澤榮被指控非法提供的這些資料涉及朝鮮戰爭初期中國領導人的決策過程以及中國志愿軍的派遣情況,當局稱這些資料為高度機密,因此將他判刑10年。而法院還指控他把香港出版的一些書刊運到內地銷售,構成非法經營罪,判刑3年,兩罪并罰,共13年。
研究軍史
BBC報道,徐澤榮2000年8月在廣東被捕,直到今年1月29日才被判刑。徐澤榮據報正在向廣東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46歲的徐澤榮專長軍事史研究,據了解,他的博士論文就是關於朝鮮戰爭,他在論文中披露了可能令中國軍方將領不安的內幕。
他在英國牛津大學獲得政治學博士之後,回到中國廣州社會科學院擔任歷史研究員,同時在中山大學東南亞研究所任職。
徐澤榮曾在香港工作,擔任香港社會科學服務中心主席、香港《中國社會科學季刊》出版人。
徐澤榮已經離異,有一個兒子在香港讀中學。
徐澤榮和李少民及高瞻等大陸出身的學者在大陸被捕,曾導致香港和世界各地學者的擔憂。
2/2/2002 10:11:21 PM
宋永毅:徐澤榮——學術自由的殉難者
作者﹕宋永毅
【2月10日訊】閱讀最近中英文報紙上關於中共判處香港學者徐澤榮十三年徒刑的消息,一方面感到十分憤慨;另一方面又不僅啞然失笑,因爲這又是一起典型的烏籠“間諜案”,還顯示了製造者們近年來在這方面雖然動作頻繁,卻毫無長進。
明眼人一看便知,徐澤榮的牢獄之災起於他的學術研究:中共在朝鮮戰爭中的作用。我讀過徐所有的有關韓戰的論文,他立論最新穎之處是在於揭示了毛澤東與中共參加韓戰並非被史達林拖下水,而是積極主動。以數百萬志願軍的生命,去換取蘇共數十個師的武器裝備。這當然是中共不想讓人知道的歷史真相。但在學界,卻已經是一個漸被公認的共識。徐的論據,也盡出於西方和俄國解密的檔案。最近在中國大陸出版的原毛澤東秘書師哲的回憶錄,也披示了類似的真相。因而,說徐的研究泄密,實在是滑稽之說。因爲這等於說:凡歷史真相,均爲中共要掩蓋的“國家機密”。兩年前我因研究文革而在中國被捕,其中一篇揭露周恩來在文革中作惡多端的文章成了重要的導火線。兩者何其相似乃爾!
中共安全部起訴徐的主要證據,是說他“潛入某大軍區高級將領家中,竊取了四大本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韓戰時中國軍隊出兵的機密資料。”又“出售給香港的南韓情報人員。共兩萬人民幣。”按中共自己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其實施方法:絕密材料,三十年自行解密;機密材料,二十年自行解密。韓戰已經過去了五十年,這四本材料,還有什麽“機密”可言?中共近年來口口聲聲要保護人權,尊重學術自由。那麽,就完全應當主動公佈這些歷史檔案,讓學者們查閱研究,而不是自相矛盾地以國家機密爲藉口扼殺學術自由。
至於南韓的情報機關會感興趣於五十年前的韓戰材料,又是一個天方夜譚。現代情報機關決不涉足於歷史檔案(因爲那是檔案館的事),早已經是一個常識。至於“四大本”機密材料,情報機關才給了二千美金,又是太小看了南韓的國家財力。聯想到二年前中共國家安全部在我身上製造的沒有成功的“間諜案”中,把文革傳單、小報說成“國家機密,”還差一點把我任教的美國狄金森大學都打成“外國情報機構”,便可以想象這種烏籠證據有多大的可靠性了。
說到中共重判徐澤榮的真相,除了掩蓋歷史事實外,我以爲不應當忽略以下兩個因素:一是徐原爲中共高級軍幹子弟,是中共統治階層的叛逆者。中共對這樣的魏京生式的叛逆者,遠比對尋常的平民“反革命”來得仇恨,更欲置於死地而後快。二是徐是香港學者卻沒有美國背景。重判他不會引起國際糾紛,但卻起到了警告身處“一國兩制”中的香港學界和百姓的作用。聯想最近的黎廣強偷運聖經案,中共安全部通過徐澤榮案發給香港學界和百姓的警告是非常明晰的:不要以爲你們真有什麽“一國兩制”的學術自由和宗教自由,如果你們真想實施一下這些自由,對徐澤榮等人的判決便是後果!
徐澤榮,便不幸成了學術自由的又一個,又決不是最後一個的殉難者。
——原載《議報》2/10/2002 1:49:16 AM
徐俊平連累徐澤榮判13年徒刑
作者﹕凌鋒
根據香港<東方日報>的報導﹐於前年失蹤的香港學者徐澤榮終於被深圳中級法院秘密判處13年徒刑﹐這13年是出賣國家絕密情報10年﹐在深圳等地非法經營書刊3年﹐另罰款5萬元﹐再剝奪政治權利3年。
所謂絕密情報﹐是潛入中共一個大軍區高級將領家中﹐竊取朝鮮戰爭時期中國人民志願軍的絕密級軍情資料﹐其中包括對美軍﹑南朝鮮軍隊的高密級研究資料﹐之後將這些未被解密的資料複製微型縮影偷運到香港﹐並以約二萬元人民幣的代價賣給南朝鮮的情報人員。
我們先看看﹐二萬元人民幣﹐才二千四百美元左右﹐在香港只能付中小型住宅一個月租金﹐這就是所謂絕密情報的價值﹖而且這是五十年前的情報﹐早就過時了﹐在西方早就解密並且在公開的研究工作中已被用到濫了。而且如果是那樣絕密的情報﹐怎麼可以被將領帶到家中﹖這是什麼樣的保密制度﹖這個將領是否也該判刑﹖而這個將領是當年的將領還是現在被提拔的將領﹖如果是老將﹐大概這些絕密情報在家裡放了50年﹐如果是現在的軍區將領﹐眼下把情報拿回家中研究﹐是否表示正在準備同美國﹑南朝鮮打第二次朝鮮戰爭﹖而徐澤榮“潛入”該高級將領家中﹐是挖地道或爬牆進去﹐還是冠冕堂皇作客進去的﹐這些都同案情及判決有關。
非法出版經營書刊則是“陪罪”﹐因為現在“非法”的不知多少﹐用這個來陪伴徐澤榮的間諜罪﹐只是要顯示對徐的判罪非常客觀﹐不是純粹的政治原因。不過加上這三年﹐顯然就是“罪上加罪”的嚴懲。
這個刑期﹐接近文革結束以後頭號反革命魏京生的刑期﹐相等於八九“反革命暴亂”黑手王軍濤的刑期。之所以如此﹐尋找其他原因恐怕更為恰當﹐那就是徐澤榮被他的哥哥徐俊平拖累。
人民也許忘記了徐俊平是何許人﹐他原來是共軍總參謀部美大局局長﹐前年十二月隨團訪美時離隊投奔美國。他投奔的原因眾說紛紜﹐但是估計可能因為徐澤榮在他之先被捕﹐是促使他叛逃的原因之一﹐而他的叛逃﹐又令中共當局惱羞成怒﹐加重對徐澤榮的判決。
2/5/2002 1:09:40 PM
【2月10日】紐約「中國人權」組織表示,中國安徽省警察已將一位知名的生態專家王大齊逮捕。
該組織發表聲明說,原合肥工業大學教授、「生態學研究」雜誌總編輯王大齊是在元月二十四日外出買菜時,遭到警察逮捕關押。
聲明中說,中國人權組織將要求美國總統布希,在本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往訪北京並會見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時,提出此事。
聲明中說,在王大齊被捕同時,有八名國安部警察搜查他的住宅,並取走了許多物品,包括王大齊的日記在內。
中國人權說,王之妻馮素華七日接獲通知,要求給關押在合肥市盧石崗看守所的王大齊送棉被;除此之外,並未接獲太多其他消息。
根據警方說法,王大齊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零九條,該條文載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公務期間,擅離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馮素華說,這種罪名令人十分不解,因為王大齊僅在一九九三年出國一次,當時是前往義大利參加學術會議。
中國人權引述不具名消息人士的話說,比較接近真實的原因與王大齊在編輯「生態研究」雜誌時所採用的內容有關。
這份創刊於一九八七年的雜誌,曾出現類似「人權民主體制是社會生態健康的保障」等內容。
中國人權透露,這些內容引起了國安部和公安部注意,王大齊因此曾遭警察槍口威脅,要求他停刊,但他仍堅持出版權利,直到被捕。(法新社)
香港學者徐澤榮被中共判刑13年
【2002年2月2日】中國在今年1月底以非法提供國家機密的罪名,判處香港學者徐澤榮13年的監禁。
據設在香港的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說,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判定,徐澤榮向海外提供了50年代朝鮮戰爭時的機密參考資料。
徐澤榮被指控非法提供的這些資料涉及朝鮮戰爭初期中國領導人的決策過程以及中國志愿軍的派遣情況,當局稱這些資料為高度機密,因此將他判刑10年。而法院還指控他把香港出版的一些書刊運到內地銷售,構成非法經營罪,判刑3年,兩罪并罰,共13年。
研究軍史
BBC報道,徐澤榮2000年8月在廣東被捕,直到今年1月29日才被判刑。徐澤榮據報正在向廣東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46歲的徐澤榮專長軍事史研究,據了解,他的博士論文就是關於朝鮮戰爭,他在論文中披露了可能令中國軍方將領不安的內幕。
他在英國牛津大學獲得政治學博士之後,回到中國廣州社會科學院擔任歷史研究員,同時在中山大學東南亞研究所任職。
徐澤榮曾在香港工作,擔任香港社會科學服務中心主席、香港《中國社會科學季刊》出版人。
徐澤榮已經離異,有一個兒子在香港讀中學。
徐澤榮和李少民及高瞻等大陸出身的學者在大陸被捕,曾導致香港和世界各地學者的擔憂。
2/2/2002 10:11:21 PM
宋永毅:徐澤榮——學術自由的殉難者
作者﹕宋永毅
【2月10日訊】閱讀最近中英文報紙上關於中共判處香港學者徐澤榮十三年徒刑的消息,一方面感到十分憤慨;另一方面又不僅啞然失笑,因爲這又是一起典型的烏籠“間諜案”,還顯示了製造者們近年來在這方面雖然動作頻繁,卻毫無長進。
明眼人一看便知,徐澤榮的牢獄之災起於他的學術研究:中共在朝鮮戰爭中的作用。我讀過徐所有的有關韓戰的論文,他立論最新穎之處是在於揭示了毛澤東與中共參加韓戰並非被史達林拖下水,而是積極主動。以數百萬志願軍的生命,去換取蘇共數十個師的武器裝備。這當然是中共不想讓人知道的歷史真相。但在學界,卻已經是一個漸被公認的共識。徐的論據,也盡出於西方和俄國解密的檔案。最近在中國大陸出版的原毛澤東秘書師哲的回憶錄,也披示了類似的真相。因而,說徐的研究泄密,實在是滑稽之說。因爲這等於說:凡歷史真相,均爲中共要掩蓋的“國家機密”。兩年前我因研究文革而在中國被捕,其中一篇揭露周恩來在文革中作惡多端的文章成了重要的導火線。兩者何其相似乃爾!
中共安全部起訴徐的主要證據,是說他“潛入某大軍區高級將領家中,竊取了四大本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韓戰時中國軍隊出兵的機密資料。”又“出售給香港的南韓情報人員。共兩萬人民幣。”按中共自己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其實施方法:絕密材料,三十年自行解密;機密材料,二十年自行解密。韓戰已經過去了五十年,這四本材料,還有什麽“機密”可言?中共近年來口口聲聲要保護人權,尊重學術自由。那麽,就完全應當主動公佈這些歷史檔案,讓學者們查閱研究,而不是自相矛盾地以國家機密爲藉口扼殺學術自由。
至於南韓的情報機關會感興趣於五十年前的韓戰材料,又是一個天方夜譚。現代情報機關決不涉足於歷史檔案(因爲那是檔案館的事),早已經是一個常識。至於“四大本”機密材料,情報機關才給了二千美金,又是太小看了南韓的國家財力。聯想到二年前中共國家安全部在我身上製造的沒有成功的“間諜案”中,把文革傳單、小報說成“國家機密,”還差一點把我任教的美國狄金森大學都打成“外國情報機構”,便可以想象這種烏籠證據有多大的可靠性了。
說到中共重判徐澤榮的真相,除了掩蓋歷史事實外,我以爲不應當忽略以下兩個因素:一是徐原爲中共高級軍幹子弟,是中共統治階層的叛逆者。中共對這樣的魏京生式的叛逆者,遠比對尋常的平民“反革命”來得仇恨,更欲置於死地而後快。二是徐是香港學者卻沒有美國背景。重判他不會引起國際糾紛,但卻起到了警告身處“一國兩制”中的香港學界和百姓的作用。聯想最近的黎廣強偷運聖經案,中共安全部通過徐澤榮案發給香港學界和百姓的警告是非常明晰的:不要以爲你們真有什麽“一國兩制”的學術自由和宗教自由,如果你們真想實施一下這些自由,對徐澤榮等人的判決便是後果!
徐澤榮,便不幸成了學術自由的又一個,又決不是最後一個的殉難者。
——原載《議報》2/10/2002 1:49:16 AM
徐俊平連累徐澤榮判13年徒刑
作者﹕凌鋒
根據香港<東方日報>的報導﹐於前年失蹤的香港學者徐澤榮終於被深圳中級法院秘密判處13年徒刑﹐這13年是出賣國家絕密情報10年﹐在深圳等地非法經營書刊3年﹐另罰款5萬元﹐再剝奪政治權利3年。
所謂絕密情報﹐是潛入中共一個大軍區高級將領家中﹐竊取朝鮮戰爭時期中國人民志願軍的絕密級軍情資料﹐其中包括對美軍﹑南朝鮮軍隊的高密級研究資料﹐之後將這些未被解密的資料複製微型縮影偷運到香港﹐並以約二萬元人民幣的代價賣給南朝鮮的情報人員。
我們先看看﹐二萬元人民幣﹐才二千四百美元左右﹐在香港只能付中小型住宅一個月租金﹐這就是所謂絕密情報的價值﹖而且這是五十年前的情報﹐早就過時了﹐在西方早就解密並且在公開的研究工作中已被用到濫了。而且如果是那樣絕密的情報﹐怎麼可以被將領帶到家中﹖這是什麼樣的保密制度﹖這個將領是否也該判刑﹖而這個將領是當年的將領還是現在被提拔的將領﹖如果是老將﹐大概這些絕密情報在家裡放了50年﹐如果是現在的軍區將領﹐眼下把情報拿回家中研究﹐是否表示正在準備同美國﹑南朝鮮打第二次朝鮮戰爭﹖而徐澤榮“潛入”該高級將領家中﹐是挖地道或爬牆進去﹐還是冠冕堂皇作客進去的﹐這些都同案情及判決有關。
非法出版經營書刊則是“陪罪”﹐因為現在“非法”的不知多少﹐用這個來陪伴徐澤榮的間諜罪﹐只是要顯示對徐的判罪非常客觀﹐不是純粹的政治原因。不過加上這三年﹐顯然就是“罪上加罪”的嚴懲。
這個刑期﹐接近文革結束以後頭號反革命魏京生的刑期﹐相等於八九“反革命暴亂”黑手王軍濤的刑期。之所以如此﹐尋找其他原因恐怕更為恰當﹐那就是徐澤榮被他的哥哥徐俊平拖累。
人民也許忘記了徐俊平是何許人﹐他原來是共軍總參謀部美大局局長﹐前年十二月隨團訪美時離隊投奔美國。他投奔的原因眾說紛紜﹐但是估計可能因為徐澤榮在他之先被捕﹐是促使他叛逃的原因之一﹐而他的叛逃﹐又令中共當局惱羞成怒﹐加重對徐澤榮的判決。
2/5/2002 1:09:4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