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06 19:57:25和平是最偉大的戰略!
﹝轉貼﹞2004年度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國篇(一)
2004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中國》
(包括西藏、香港、澳門)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 China)
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局
(Released by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2004年9月15日發布
(中國香港、澳門與西藏地區部份見本報告附錄)
中國憲法規定了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中國政府力圖使宗教活動限於政府批準的組織和已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並控制宗教團體的發展和活動範圍。中國政府盡力對宗教團體施行控制和規定,以防任何團體形成在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控制範圍之外的權威。盡管政府採取這些控制措施,但各種信仰的人數在迅速增長。
在本報告期內,中國政府仍然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缺乏尊重,對許多非登記在冊的宗教團體和法輪功等精神運動尤其如此。宗教自由狀況在國內不同地區的差異很大。非登記在冊的宗教團體繼續受到官方不同程度的幹涉與騷擾。包括新教和天主教團體在內的一些非登記在冊的宗教團體成員受到各種限制,包括恐嚇、騷擾和拘留。在有些地區,地下宗教領袖報告說,他們持續受到壓力,要求他們向國家宗教事務局或其下屬的省級和地方宗教事務局登記。據他們的報告,他們還受到壓力,要他們附屬與官方黨組織有關的、得到法律承認的教會,並受官方黨組織的監督。例如,河南省的某些地方官員經常虐待非登記在冊的新教教徒,河北省的某些地方官員對忠於梵蒂岡的天主教教徒嚴加控制。不過在其他地區,官員同登記和非登記在冊的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新教團體共同為實現一些宗教和社會目標而密切合作。在本報告期內,政府官員警告要防範”在宗教偽裝下的外來滲透”。政府增加了對某些公民與外國宗教人士間接觸的監視,並拘押了某些向外國人提供宗教信息的公民。但是,有些地方官員鼓勵外國宗教團體到當地社區提供社會服務,條件是這些團體不公開勸人信教。許多宗教信徒報告說,他們能在正式登記的場所從事宗教活動,不受當局幹涉。官方消息來源、宗教專職人員以及在官方批準的宗教場所與地下宗教場所參加活動的人士都說,全國信教的人數繼續增加。
政府高級官員聲稱,中國對未成年人從事宗教信仰活動沒有限制。在全國很多地區,兒童可以與父母一起參加宗教生活,但有些地區的地方官員不準兒童全面參加宗教活動。例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地方官員說,未滿18歲者不得進入新疆的清真寺。吉林市的地方官員也說,無論任何信仰的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都屬非法;但吉林省官員的說法不同,他們表示,該省未成年人享有完全的宗教自由。政府高級官員始終不願公開澄清國家對未成年人的宗教政策。
政府繼續壓制被其劃為”邪教”的組織,特別是法輪功。法輪功修鍊者繼續遭到逮捕、拘留和監禁。那些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修鍊者有時在監獄和勞教所受到粗暴對待,據可靠的報告說,有些法輪功修鍊者被折磨和虐待致死。 在本報告期內,被政府定為”邪教”的基督教派團體受到政府進一步的監視。
官方承認的五大宗教群體──佛教、伊斯蘭教、道教、天主教和新教──沒有明顯摩擦地相互並存;但在中國某些地方,在已登記和非登記在冊的基督教會之間關係緊張。
美國政府與中國政府討論宗教自由問題,這是美國政府促進人權的總體政策的一部份。布希總統於2003年12月與溫家寶總理會晤時討論了宗教自由問題。美方高級官員呼籲中國政府停止虐待宗教信徒,尊重宗教自由。由於宗教自由在中國受到特別嚴重的侵犯,自1999年以來,國務卿根據《國際宗教自由法》,基於中國存在特別嚴重的侵犯宗教自由狀況,一直把中國列為”特別關注國”。美國國務院、美國駐北京大使館以及美國駐成都、廣州、上海和沈陽的領事館為促進宗教自由協同努力。無論在華盛頓還是在北京,在公開還是非公開場合,美國官員都一再敦促中國政府尊重受憲法保護和國際公認的公民宗教自由權利,並釋放所有因參加宗教活動而服刑的人士。美國官員針對很多宗教囚犯的個案提出抗議並要求中方提供有關這些人士的進一步信息。在本報告期內,一些宗教囚犯獲釋,其中包括西藏尼姑平措尼珠(Phuntsog Nyidrol)。直至中國政府於3月中斷美中兩國的官方人權對話前,宗教自由問題一直是兩國人權對話的一項主要議題。在2002年12月於北京舉行的最近一輪雙邊人權對話中,中方同意接待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和聯合國宗教不容忍問題特別報告員分別進行的訪問。截至本報告期結束,中國政府仍未準許任何一項訪問。2003年,中國政府兩度在美國國家宗教自由委員會計劃的訪問開始前夕予以推遲。在訪問遭到兩次推遲後,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成員於1月份訪問了香港,此行遭到中國當局的公開批評。
第一節 宗教人口概況
中國總面積960萬平方公裡,人口大約13億。根據2002年4月中國政府白皮書,中國宗教信徒超過2億,有多種宗教信仰及宗教活動。這份官方出版物中的統計數字表明,中國有10萬個以上的宗教活動場所、30萬神職人員、3000多個宗教組織和74個神職人員培訓中心。
中國有五大官方承認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新教。俄羅斯正教也在某些地區活動,在外國僑民社區還存在著其他宗教。中國的絕大部份人口不認同任何宗教信仰。人口中約8%為佛教徒,約1.4%為穆斯林,約0.4%隸屬於官方天主教教會,約0.4%至0.8%隸屬於跟隨梵蒂岡的非官方天主教教會,約0.8%至1.2%為登記的新教教徒,至少有2.5%在非政府控制的新教家庭教會做禮拜。
官方沒有提供有關道教信徒人數的估計數字;但學術界認為,信仰道教的人數有幾十萬。根據中國道教協會的數字,目前有25000多名道士和道姑,有1500多座道觀。
傳統民間宗教(對地方神王、豪傑和祖先的祭拜)得到恢復,信仰人數有千百萬。這些作為與道教、佛教或少數民族文化習俗相關的信仰活動,得到不同程度的允許。
在有組織的宗教信徒中,佛教徒人數最多。中國政府估計佛教徒有1億人以上,其中絕大多數是佔人口多數的漢族。但是,由於佛教徒沒有固定的組織形式,而且往往沒有公眾儀式,因此難以準確統計出佛教徒的人數。中國政府報告說,中國有16000座佛廟和寺院,僧尼人數超過20萬。
根據政府公布的數字,全國有2000萬名穆斯林、40000多個伊斯蘭祈禱場所(其中至少二分之一分布在新疆),45000多名伊瑪目。 中國有10個以穆斯林為主的少數民族,其中最大的是回族,人口約有1000萬。回族主要集中在寧夏回族自治區,但全國各地也有相當大的回族聚居區,包括甘肅、河南、青海、雲南和河北省以及新疆。回族人數略多於主要居住在新疆的維吾爾族穆斯林。中國還有超過100萬的哈薩克族穆斯林,以及東鄉、柯爾克孜、撒拉爾、塔吉克、烏孜別克、保安和塔塔爾等民族的成千上萬穆斯林。
據跟隨梵蒂岡的不被官方承認的天主教教會稱,其信徒人數遠遠超過在官方承認的天主教教會登記的500萬人。雖然準確的數字無法確定,但據梵蒂岡官員估計,在官方和非官方教會中的天主教教徒多達1000萬。據官方公布的數字,政府批準的天主教會有69名主教,5000名神父,5600多座教堂和活動場所。據認為,有大約37名地下主教,其中一些人目前很可能被監禁或軟禁。
中國政府稱,中國有多達1500萬登記新教教徒,20000名神職人員,16000多座教堂和大約25000個登記的新教禮拜場所。新教的教職人員估計,中國至少有2000萬新教教徒在登記的教堂內做禮拜。據海外和中國國內的信息來源,估計至少有3000萬人屬於不受政府控制的新教家庭教會。有些海外學者估計,中國可能有多達9000萬名新教教徒。國內外專家一致認為,中國新教教徒的人數不斷增長。
對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修鍊者人數的估計出入很大。中國政府稱,在1999年開始對法輪功進行嚴厲鎮壓之前,全國可能有多達210萬法輪功信徒。一些估計認為,鎮壓之前的中國法輪功實際人數遠遠超過這個數字。政府的鎮壓導致法輪功修鍊人數減少,但據可靠的估計數字,目前仍有數十萬人。法輪功將一些道教和佛教的特徵、氣功的靜思功法和健身術及法輪功領袖李洪志的訓導揉合在一起。盡管李洪志的某些訓導中包含精神內容,但法輪功不認為自己是一種宗教,也沒有神職人員或敬拜場所。
第二節 宗教自由狀況
法律/政策框架
中國憲法規定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中國政府試圖把宗教活動限制在得到政府許可的組織和已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以此來管理宗教事務並控制宗教團體活動的發展和範圍,以防止在中國政府控制範圍之外出現可能與之抗衡的權威來源。
《刑法》規定,政府官員若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者,可判處最高二年的有期徒刑;但是,並無已知判例表明任何人曾受過此項法律處罰。
國家保留登記權,從而允許特定的宗教團體和信仰團體開展活動。在五種得到官方承認的宗教中,每一種宗教都有一個隸屬於政府的協會,負責對有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直屬國務院的國家宗教事務局負責對宗教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並做出判斷。國家宗教事務局和中國共產黨統戰部對執行政府有關宗教活動的規定進行政策性”指導和監督”,其中包括外國人在宗教活動中的作用。這兩個機構的工作人員中幾乎沒有宗教信徒,而他們往往是黨員。按照黨章的規定,共產黨黨員必須是無神論者。
中國法律規定宗教團體必須對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登記。在未經注冊的教會裡舉行宗教活動可被視為非法,參加活動者可受到處罰。登記設立”宗教活動場所”有六項要求:有固定的處所;有經常參加宗教活動的信徒;有一個管理組織;信徒人數在最低規定以上;有管理規章;有合法收入。政府官員聲稱登記要求簡單,宗教活動場所不一定要隸屬於與官方承認的五大宗教信仰一致的五大”愛國”宗教團體之一。
幾乎所有地方宗教事務局官員都要求新教教會成為(新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或中國基督教協會的附屬組織。由於評審教職資格的專家出自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中國基督教協會,教職評定程序也可在實際上要求神職人員從屬於兩會。很多沒有登記的福音會新教團體拒絕加入全國基督教兩會,因為他們的神學觀點不同於兩會。有些教會不同意兩會認為所有新教信仰都能相互調和以及新教不同教派之間的分歧是不相幹的問題的看法。在一些地區,新教教會在不加入兩會的情況下進行了登記。這些例外包括沒有多少兩會會員的浙江省的地方新教小群教會和吉林省的(朝鮮族)朝陽教會──兩者都在不隸屬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中國基督教協會的情況下公開活動。此外,黑龍江省的(俄羅斯)東正教會一直能夠在不隸屬政府組織的情況下進行活動,部份原因是中國還沒有建立起東正教的組織。在其他地區,官方的新教教會與一些新教教派有非正式的關係。官方教會的一些牧師說,與教派的聯繫是吸引教友的重要途徑。
有些組織自願登記,有些迫於壓力不得不登記,還有一些組織的登記要求被當局拒絕。有些宗教團體不願登記,原因是在原則上反對國家控制宗教,或擔心按規定公布教會領袖的姓名和地址可能會產生不良後果。沒有登記的團體拒絕登記往往是因為擔心登記將迫使他們在神學原則上讓步、信奉教義的自由受到限制,或者使政府當局能夠控制布道的內容。有些團體聲稱有關當局經常不加解釋地拒絕為他們辦理登記,或在他們同官員會面進行登記時遭到扣押。政府則表示,不批準登記主要是因為這些團體缺乏足夠的活動設施。
政府取締了所有被它定為”邪教”的組織,包括法輪功和中功(中功是包含一些神秘學說的氣功功法)。《刑法》經過修訂於1997年生效後,與參加”邪教”和未經批準的宗教團體有關的不法行為被歸為擾亂社會秩序罪。
政府對穆斯林聚居區的戒備程度差別很大。在以穆斯林為主並且發生過民族騷亂的地區──特別是在新疆維吾爾族人中間──政府官員繼續限制或嚴密控制表達和宣講宗教信仰的活動。警方鎮壓和取締了被政府指控支持分離主義的穆斯林宗教活動和禮拜場所。政府允許穆斯林公民前往麥加朝覲,有時還為此提供補助。2004年上半年,有一萬多名中國穆斯林前往麥加朝覲──這是規模最大的一次,其中有一半是政府組織的朝覲團。
在本報告期內,地方官員拆毀了各地數處沒有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但是沒有發生教堂廣泛遭到破壞的報導。例如,據報導說,從2003年7月到10月,浙江省有幾個教堂和數百個神龕被拆毀。浙江當局經常聲稱,根據區劃規定被拆毀的建築沒有被劃作宗教活動場所,因此不安全。政府還修復或重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破壞或拆毀的教堂、寺廟、清真寺和修道院,並準許部份神學院校復校,但各地修復活動的速度和規模不盡相同。例如,在2003年12月,北京開始興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以來的第一批新教教堂。盡管現在人們對宗教的興趣大大提高,宗教信徒的人數也大大增加,但現有的寺廟、教堂和清真寺的數量大大少於35年前,其中很多過於擁擠,而且條件很差。
2003年11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北京舉行有政治局委員和其他負責宗教事務的高層官員參加的高層會議。一月,宗教事務管理局組織召開了全國宗教工作會議,制訂”加強宗教工作”的具體行動規劃。會議建議有關官員警惕受基督教影響的””邪教” ”和避免消極影響,包括”在宗教掩蓋下的外國勢力的滲透”。與會者還提出對發行針對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的外國宗教材料的關注,這些材料包括一部題為《十字架》的記錄片和一本名為《耶穌在北京》(Jesus in Beijing)的書。很多省份隨後召開了地方宗教工作會議。例如,在二月份舉行的福建省宗教工作會議指出,未經批準的宗教場所的興建和偶像崇拜”幹擾了政府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工作,影響愛國宗教團體的正常活動,助長了”邪教”和非法宗教勢力的發展,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以可乘之機。” 2004年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與2001年具有裡程碑意義的會議形成鮮明對比──江澤民在那次會議上發表了有關宗教在社會上的持久性作用的演講,對馬克思主義反宗教的傳統思想提出了質疑。
三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建議修定協商會議章程,允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包括西藏、香港、澳門)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Report - China)
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局
(Released by Bureau of Democracy, Human Rights, and Labor)
2004年9月15日發布
(中國香港、澳門與西藏地區部份見本報告附錄)
中國憲法規定了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中國政府力圖使宗教活動限於政府批準的組織和已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並控制宗教團體的發展和活動範圍。中國政府盡力對宗教團體施行控制和規定,以防任何團體形成在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控制範圍之外的權威。盡管政府採取這些控制措施,但各種信仰的人數在迅速增長。
在本報告期內,中國政府仍然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缺乏尊重,對許多非登記在冊的宗教團體和法輪功等精神運動尤其如此。宗教自由狀況在國內不同地區的差異很大。非登記在冊的宗教團體繼續受到官方不同程度的幹涉與騷擾。包括新教和天主教團體在內的一些非登記在冊的宗教團體成員受到各種限制,包括恐嚇、騷擾和拘留。在有些地區,地下宗教領袖報告說,他們持續受到壓力,要求他們向國家宗教事務局或其下屬的省級和地方宗教事務局登記。據他們的報告,他們還受到壓力,要他們附屬與官方黨組織有關的、得到法律承認的教會,並受官方黨組織的監督。例如,河南省的某些地方官員經常虐待非登記在冊的新教教徒,河北省的某些地方官員對忠於梵蒂岡的天主教教徒嚴加控制。不過在其他地區,官員同登記和非登記在冊的佛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新教團體共同為實現一些宗教和社會目標而密切合作。在本報告期內,政府官員警告要防範”在宗教偽裝下的外來滲透”。政府增加了對某些公民與外國宗教人士間接觸的監視,並拘押了某些向外國人提供宗教信息的公民。但是,有些地方官員鼓勵外國宗教團體到當地社區提供社會服務,條件是這些團體不公開勸人信教。許多宗教信徒報告說,他們能在正式登記的場所從事宗教活動,不受當局幹涉。官方消息來源、宗教專職人員以及在官方批準的宗教場所與地下宗教場所參加活動的人士都說,全國信教的人數繼續增加。
政府高級官員聲稱,中國對未成年人從事宗教信仰活動沒有限制。在全國很多地區,兒童可以與父母一起參加宗教生活,但有些地區的地方官員不準兒童全面參加宗教活動。例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地方官員說,未滿18歲者不得進入新疆的清真寺。吉林市的地方官員也說,無論任何信仰的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都屬非法;但吉林省官員的說法不同,他們表示,該省未成年人享有完全的宗教自由。政府高級官員始終不願公開澄清國家對未成年人的宗教政策。
政府繼續壓制被其劃為”邪教”的組織,特別是法輪功。法輪功修鍊者繼續遭到逮捕、拘留和監禁。那些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修鍊者有時在監獄和勞教所受到粗暴對待,據可靠的報告說,有些法輪功修鍊者被折磨和虐待致死。 在本報告期內,被政府定為”邪教”的基督教派團體受到政府進一步的監視。
官方承認的五大宗教群體──佛教、伊斯蘭教、道教、天主教和新教──沒有明顯摩擦地相互並存;但在中國某些地方,在已登記和非登記在冊的基督教會之間關係緊張。
美國政府與中國政府討論宗教自由問題,這是美國政府促進人權的總體政策的一部份。布希總統於2003年12月與溫家寶總理會晤時討論了宗教自由問題。美方高級官員呼籲中國政府停止虐待宗教信徒,尊重宗教自由。由於宗教自由在中國受到特別嚴重的侵犯,自1999年以來,國務卿根據《國際宗教自由法》,基於中國存在特別嚴重的侵犯宗教自由狀況,一直把中國列為”特別關注國”。美國國務院、美國駐北京大使館以及美國駐成都、廣州、上海和沈陽的領事館為促進宗教自由協同努力。無論在華盛頓還是在北京,在公開還是非公開場合,美國官員都一再敦促中國政府尊重受憲法保護和國際公認的公民宗教自由權利,並釋放所有因參加宗教活動而服刑的人士。美國官員針對很多宗教囚犯的個案提出抗議並要求中方提供有關這些人士的進一步信息。在本報告期內,一些宗教囚犯獲釋,其中包括西藏尼姑平措尼珠(Phuntsog Nyidrol)。直至中國政府於3月中斷美中兩國的官方人權對話前,宗教自由問題一直是兩國人權對話的一項主要議題。在2002年12月於北京舉行的最近一輪雙邊人權對話中,中方同意接待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和聯合國宗教不容忍問題特別報告員分別進行的訪問。截至本報告期結束,中國政府仍未準許任何一項訪問。2003年,中國政府兩度在美國國家宗教自由委員會計劃的訪問開始前夕予以推遲。在訪問遭到兩次推遲後,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成員於1月份訪問了香港,此行遭到中國當局的公開批評。
第一節 宗教人口概況
中國總面積960萬平方公裡,人口大約13億。根據2002年4月中國政府白皮書,中國宗教信徒超過2億,有多種宗教信仰及宗教活動。這份官方出版物中的統計數字表明,中國有10萬個以上的宗教活動場所、30萬神職人員、3000多個宗教組織和74個神職人員培訓中心。
中國有五大官方承認的宗教: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新教。俄羅斯正教也在某些地區活動,在外國僑民社區還存在著其他宗教。中國的絕大部份人口不認同任何宗教信仰。人口中約8%為佛教徒,約1.4%為穆斯林,約0.4%隸屬於官方天主教教會,約0.4%至0.8%隸屬於跟隨梵蒂岡的非官方天主教教會,約0.8%至1.2%為登記的新教教徒,至少有2.5%在非政府控制的新教家庭教會做禮拜。
官方沒有提供有關道教信徒人數的估計數字;但學術界認為,信仰道教的人數有幾十萬。根據中國道教協會的數字,目前有25000多名道士和道姑,有1500多座道觀。
傳統民間宗教(對地方神王、豪傑和祖先的祭拜)得到恢復,信仰人數有千百萬。這些作為與道教、佛教或少數民族文化習俗相關的信仰活動,得到不同程度的允許。
在有組織的宗教信徒中,佛教徒人數最多。中國政府估計佛教徒有1億人以上,其中絕大多數是佔人口多數的漢族。但是,由於佛教徒沒有固定的組織形式,而且往往沒有公眾儀式,因此難以準確統計出佛教徒的人數。中國政府報告說,中國有16000座佛廟和寺院,僧尼人數超過20萬。
根據政府公布的數字,全國有2000萬名穆斯林、40000多個伊斯蘭祈禱場所(其中至少二分之一分布在新疆),45000多名伊瑪目。 中國有10個以穆斯林為主的少數民族,其中最大的是回族,人口約有1000萬。回族主要集中在寧夏回族自治區,但全國各地也有相當大的回族聚居區,包括甘肅、河南、青海、雲南和河北省以及新疆。回族人數略多於主要居住在新疆的維吾爾族穆斯林。中國還有超過100萬的哈薩克族穆斯林,以及東鄉、柯爾克孜、撒拉爾、塔吉克、烏孜別克、保安和塔塔爾等民族的成千上萬穆斯林。
據跟隨梵蒂岡的不被官方承認的天主教教會稱,其信徒人數遠遠超過在官方承認的天主教教會登記的500萬人。雖然準確的數字無法確定,但據梵蒂岡官員估計,在官方和非官方教會中的天主教教徒多達1000萬。據官方公布的數字,政府批準的天主教會有69名主教,5000名神父,5600多座教堂和活動場所。據認為,有大約37名地下主教,其中一些人目前很可能被監禁或軟禁。
中國政府稱,中國有多達1500萬登記新教教徒,20000名神職人員,16000多座教堂和大約25000個登記的新教禮拜場所。新教的教職人員估計,中國至少有2000萬新教教徒在登記的教堂內做禮拜。據海外和中國國內的信息來源,估計至少有3000萬人屬於不受政府控制的新教家庭教會。有些海外學者估計,中國可能有多達9000萬名新教教徒。國內外專家一致認為,中國新教教徒的人數不斷增長。
對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修鍊者人數的估計出入很大。中國政府稱,在1999年開始對法輪功進行嚴厲鎮壓之前,全國可能有多達210萬法輪功信徒。一些估計認為,鎮壓之前的中國法輪功實際人數遠遠超過這個數字。政府的鎮壓導致法輪功修鍊人數減少,但據可靠的估計數字,目前仍有數十萬人。法輪功將一些道教和佛教的特徵、氣功的靜思功法和健身術及法輪功領袖李洪志的訓導揉合在一起。盡管李洪志的某些訓導中包含精神內容,但法輪功不認為自己是一種宗教,也沒有神職人員或敬拜場所。
第二節 宗教自由狀況
法律/政策框架
中國憲法規定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但中國政府試圖把宗教活動限制在得到政府許可的組織和已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以此來管理宗教事務並控制宗教團體活動的發展和範圍,以防止在中國政府控制範圍之外出現可能與之抗衡的權威來源。
《刑法》規定,政府官員若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者,可判處最高二年的有期徒刑;但是,並無已知判例表明任何人曾受過此項法律處罰。
國家保留登記權,從而允許特定的宗教團體和信仰團體開展活動。在五種得到官方承認的宗教中,每一種宗教都有一個隸屬於政府的協會,負責對有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直屬國務院的國家宗教事務局負責對宗教活動的合法性進行監督並做出判斷。國家宗教事務局和中國共產黨統戰部對執行政府有關宗教活動的規定進行政策性”指導和監督”,其中包括外國人在宗教活動中的作用。這兩個機構的工作人員中幾乎沒有宗教信徒,而他們往往是黨員。按照黨章的規定,共產黨黨員必須是無神論者。
中國法律規定宗教團體必須對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登記。在未經注冊的教會裡舉行宗教活動可被視為非法,參加活動者可受到處罰。登記設立”宗教活動場所”有六項要求:有固定的處所;有經常參加宗教活動的信徒;有一個管理組織;信徒人數在最低規定以上;有管理規章;有合法收入。政府官員聲稱登記要求簡單,宗教活動場所不一定要隸屬於與官方承認的五大宗教信仰一致的五大”愛國”宗教團體之一。
幾乎所有地方宗教事務局官員都要求新教教會成為(新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或中國基督教協會的附屬組織。由於評審教職資格的專家出自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中國基督教協會,教職評定程序也可在實際上要求神職人員從屬於兩會。很多沒有登記的福音會新教團體拒絕加入全國基督教兩會,因為他們的神學觀點不同於兩會。有些教會不同意兩會認為所有新教信仰都能相互調和以及新教不同教派之間的分歧是不相幹的問題的看法。在一些地區,新教教會在不加入兩會的情況下進行了登記。這些例外包括沒有多少兩會會員的浙江省的地方新教小群教會和吉林省的(朝鮮族)朝陽教會──兩者都在不隸屬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和中國基督教協會的情況下公開活動。此外,黑龍江省的(俄羅斯)東正教會一直能夠在不隸屬政府組織的情況下進行活動,部份原因是中國還沒有建立起東正教的組織。在其他地區,官方的新教教會與一些新教教派有非正式的關係。官方教會的一些牧師說,與教派的聯繫是吸引教友的重要途徑。
有些組織自願登記,有些迫於壓力不得不登記,還有一些組織的登記要求被當局拒絕。有些宗教團體不願登記,原因是在原則上反對國家控制宗教,或擔心按規定公布教會領袖的姓名和地址可能會產生不良後果。沒有登記的團體拒絕登記往往是因為擔心登記將迫使他們在神學原則上讓步、信奉教義的自由受到限制,或者使政府當局能夠控制布道的內容。有些團體聲稱有關當局經常不加解釋地拒絕為他們辦理登記,或在他們同官員會面進行登記時遭到扣押。政府則表示,不批準登記主要是因為這些團體缺乏足夠的活動設施。
政府取締了所有被它定為”邪教”的組織,包括法輪功和中功(中功是包含一些神秘學說的氣功功法)。《刑法》經過修訂於1997年生效後,與參加”邪教”和未經批準的宗教團體有關的不法行為被歸為擾亂社會秩序罪。
政府對穆斯林聚居區的戒備程度差別很大。在以穆斯林為主並且發生過民族騷亂的地區──特別是在新疆維吾爾族人中間──政府官員繼續限制或嚴密控制表達和宣講宗教信仰的活動。警方鎮壓和取締了被政府指控支持分離主義的穆斯林宗教活動和禮拜場所。政府允許穆斯林公民前往麥加朝覲,有時還為此提供補助。2004年上半年,有一萬多名中國穆斯林前往麥加朝覲──這是規模最大的一次,其中有一半是政府組織的朝覲團。
在本報告期內,地方官員拆毀了各地數處沒有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但是沒有發生教堂廣泛遭到破壞的報導。例如,據報導說,從2003年7月到10月,浙江省有幾個教堂和數百個神龕被拆毀。浙江當局經常聲稱,根據區劃規定被拆毀的建築沒有被劃作宗教活動場所,因此不安全。政府還修復或重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被破壞或拆毀的教堂、寺廟、清真寺和修道院,並準許部份神學院校復校,但各地修復活動的速度和規模不盡相同。例如,在2003年12月,北京開始興建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年成立以來的第一批新教教堂。盡管現在人們對宗教的興趣大大提高,宗教信徒的人數也大大增加,但現有的寺廟、教堂和清真寺的數量大大少於35年前,其中很多過於擁擠,而且條件很差。
2003年11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北京舉行有政治局委員和其他負責宗教事務的高層官員參加的高層會議。一月,宗教事務管理局組織召開了全國宗教工作會議,制訂”加強宗教工作”的具體行動規劃。會議建議有關官員警惕受基督教影響的””邪教” ”和避免消極影響,包括”在宗教掩蓋下的外國勢力的滲透”。與會者還提出對發行針對基督教在中國的發展的外國宗教材料的關注,這些材料包括一部題為《十字架》的記錄片和一本名為《耶穌在北京》(Jesus in Beijing)的書。很多省份隨後召開了地方宗教工作會議。例如,在二月份舉行的福建省宗教工作會議指出,未經批準的宗教場所的興建和偶像崇拜”幹擾了政府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工作,影響愛國宗教團體的正常活動,助長了”邪教”和非法宗教勢力的發展,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以可乘之機。” 2004年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與2001年具有裡程碑意義的會議形成鮮明對比──江澤民在那次會議上發表了有關宗教在社會上的持久性作用的演講,對馬克思主義反宗教的傳統思想提出了質疑。
三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屆全國委員會建議修定協商會議章程,允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釋迦佛陀的法旨:
頒下 殺無赦誅魔令
所有末法天魔魔王波旬的教眾、魔眷(現在所有的宗教皆是天魔波旬的魔教):
聽令!
我釋迦牟尼已再來收拾黑暗末法魔教及諸魔眷,
所有魔眷不懺悔者、反抗者、殺無赦!立即打下十八層無間地獄受無量無邊之苦的酷刑!
謗佛者、想傷佛者,殺無赦!立即打下十八層地獄受刑!
誠心懺悔者,需用生命研讀莊圓師父所有書籍到滾瓜爛熟且需誠心奉行,
且須親自來到佛陀面前頂禮誠心懺悔,得佛陀首肯!
否則殺無赦!打下十八層地獄!
當你靈魂被打入十八層地獄後,你生命現意識的反應會漸漸呆滯,你的肉體、行動會漸漸虛脫遲緩無力,直至肉體死亡!
釋迦佛陀 莊圓師父 的誅魔令!
誅殺天魔魔眷網站 http://www.xinlingguang.com.tw/ http://www.buddhacome.com
良心的建議:請勿以身試法,衷心懇求!
見到佛陀誅魔令者,
請切勿口出惡言批判、毀謗,
否則立即遭謗佛的果報,陰卒會立即帶走其靈魂,
而入十八層地獄受苦!
所以謗佛者,立即會眼神呆滯,手腳發軟直致死亡!
有膽勿試,沒膽請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