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軍 的 決 策 是 對 的 ( 三 )
就血緣上,F-100艾爾瓦洛迪.巴贊級堪稱是台灣田單級ACS的「傳人」
把承載雷達的船艛遮住 就可以看到 FFG-7派里級的樣子
西班牙 F-100艾爾瓦洛迪.巴贊級飛彈巡防艦與 美軍 DDG-51 勃克級飛彈驅逐艦配置相同的 AN/SPY-1D
相位雷達 少一座射控雷達 6 組 MK-41 垂直飛彈發射系統
根據網路上資料僅裝置 6座的 MK-41垂直發射器
其中 4座 32聯裝 SM-2標準 2型防空飛彈
剩下 2座 64聯裝 ESSM改良式海麻雀防空飛彈
總數達 96枚防空飛彈 數量驚人
艦尾直昇機 僅有一座 艦寬比 FFG-7派里級寬
應該可以裝設 2座 可能有裝備佔用了
2座 64聯裝 ESSM改良式海麻雀防空飛彈
尊 重 原 作 資 料 來 源 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www.mdc.idv.tw/mdc/navy/rocnavy/acs.htm |
網頁的網主說資料來源:全球防衛雜誌222期
「夢醒時分由海軍終止先進戰系案看潛艦採購」高智陽著
就血緣上,F-100艾爾瓦洛迪.巴贊級堪稱是台灣田單級ACS的「傳人」
後人提起先進戰系案,意見多半是對立的兩派:一派為小神盾之死感到扼腕,並抨擊海軍不肯承擔風險與面對挑戰;另一派則「慶幸」當時沒有跳入這個超級大錢坑。在探究ACS案失敗的原因, 更牽扯到「do the thing right」與「do the right thing」這兩個容易混淆的基本問題。
首先,面對中共日漸強大的空中戰力,台灣空軍本身的防空任務已經自顧不暇,很難再提供海軍艦艇足夠的空中掩護了;然而,當時海軍陣容中各型主戰艦艇的防空能力都不堪大任,所以先進防空艦艇對台灣而言絕對是個必需品,即便需要付出較為高昂的代價。放眼當時,當時除了一級盟友日本之外,美國尚拒絕輸出完整的神盾艦艇與技術給他國,而國際間亦無其他符合需求的貨色;此外,當年「自主國防」、「國艦國造」也受到政府和輿論的支持。
但是ACS的計畫本身就能看出,台灣從政府到國防決策高層,對於這種高門檻研發案所需投注的時間與力量,顯然缺乏應有的覺悟;關於ACS案本身架構的缺陷已經於前文敘述,以當時政府與軍方給ACS的時程與資源,顯然太過低估這個案子。ACS案若要執行成功,必須將之視為一個獨立的、大規模的、循序漸進的長期研發案,而不能將之視為一個單純的「造艦案」或當成光華一號的延伸。當時海軍內部就有人建議將小神盾研發案與光華一號脫鉤,只是如此一來時程會拖太久而不被接受。總結以上,以當時的環境而言,台灣研發小神盾是「Do the right thing」,但是卻「Do the thing wrong」,高層主事者的目光與氣度根本不足以支持這麼大規模的計畫;加上弊案等一連串極端不利的背景因素,當初砸下的心力資源就變成昂貴的學費。
ACS的取消不僅讓台灣海軍戰力升級的時程全面延後(尤其是標準SM-2防空飛彈的引進),計畫的所有項目也全面撤銷,不留任何痕跡,海軍先前在此案投注之時間心血付諸東流,沒得著任何好處。國外有許多研發案的主項目雖然取消,但至少還有子項目存活,例如歐洲已經進入服役的NH-90反潛直昇機就是NFR-90巡防艦計畫殘存的遺物。要不是美國在2001年突然宣佈出售紀德級飛彈驅逐艦,台灣海軍不知何時才能獲得具備多目標同時接戰能力的標準SM-2防空飛彈?更何況紀德級突然在1998年提前除役,且先向希臘、澳洲推銷未果後才有機會轉賣給台灣,在ACS案時哪能預料到如此的事態發展?
事後諸葛
合理的計畫模式
如果台灣有自製先進防空艦艇的雄心壯志,除了要有砸重金、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外,務實的計畫與風險管理也很重要,尤其是對台灣這等資金與技術相對匱乏的國家。
首先,ACS案的關鍵──戰鬥系統與相位陣列雷達的研發整合,從建案、設計研發、測試到足以服役擔負戰備,所需時的架構與預算絕對不同於按圖建造一艘擁有現成設計的船艦。以日本海自在1990年代研發的FCS-3主動相位陣列雷達系統為例,研發工作始於1986年,1988年進行陸上測試,1990年開始研發艦上版,並在1994年首度安裝於飛鳥號(Asuka ASE-6102)實驗艦;歷經多年的測試、改進以及構型變更,2005年自歐洲Thales公司引進ICWI照射技術,首艘裝備此系統的艦艇 ──16DDH直昇機驅逐艦直到2006年5月才開工,預計於2009年才開始服役。此外,歐洲多種新一代艦載相位陣列雷達如英國Sampson、德/荷 APAR等,同樣也是經過多年完整的研發與測試,才有資格裝上新型防空艦艇正式戰備。科技實力雄厚的日本、歐洲國家尚須如此穩紮穩打,台灣ACS案意圖以一個「造艦案」的架構讓所有需要從頭研發整合的系統一次到位,是不可能的任務。
綜合以上,台灣先進防空艦艇應以相位陣列雷達/戰系作為主軸,載台等周邊設計/整合工作需與之配合,絕對不能容許以兩千噸船艦辦到四千噸艦艇能耐的事情發生。以此觀之,原本ACS案必須任其艦型作合理的放大,才能有效承載原始定義所期望的各種裝備;然而,以台灣搞國防的思想、格局與資源而言,實在很難放膽讓一個案子的規格突破預設的框架,遑論是時程的不斷延展與成本的水漲船高。
H-930如何?
當初ACS如果以H-930 MCS為基礎來發展,成功的希望或許會更大。H-930 MCS雖然沒有神盾般耀眼的光環,但是中科院曾親身參與它的研發並握有主導權;更重要的是,H-930 MCS不僅性能優良、評價頗佳,更擁有當時獨步全球的開放式模組化設計以及全分散系統架構,大量使用商規組件,不僅在實際性能、可靠度方面有諸多好處,而且日後要擴充發展或套用民間組件將更為容易。反觀美國海軍直到1990年代後期才決定配備第一種全分散式艦載作戰系統(SSDS船艦自衛作戰系統),而神盾系統更是要等到2000年代初期的Baseline7,才會導入全分散式系統架構;優利系統承包的ACS雖然也採用類似的開放式全分散架構,但畢竟是個從頭開發的新系統,不像H-930 MCS已有使用實績。以H-930 MCS的系統架構繼續開發,是個非常可行且具有潛力的發展模式;當然,處理相位陣列雷達資訊並與武器射控結合的部分必需重頭開發撰寫,工程依舊浩大。事實上,最初劉和謙規劃光華一/二號時,都打算採用H-930MCS,例如光華二號仍以南韓蔚山級為目標時,海軍就決定前八艘使用H-930 MCS,後八艘更使用進一步改良的H-930 MCS-2(預計1993年啟用);但隨後在葉昌桐任內,就決定光華一號採用派里級原有的戰系與射控,而蔚山級更是完全落馬。早就擁有良好基礎的台灣從未認真地繼續開發、擴充H-930系統,實在是非常可惜。
別人能,台灣就是不能
高性能防空艦艇的研發絕非一件輕鬆容易的差事。以美國神盾系統為例,其前身先進水面飛彈系統(Advanced Surface Missile System,ASMS)從1964年起跑(還不包多早先3T飛彈升級、NTU計畫乃至於取消的颱風艦載防空系統所奠定的基礎),歷經多年變更、發展、陸上與海上測試以及載台的選定,首遭提康德羅加級飛彈巡洋艦直到1980年代初期才加入戰備。歐洲各國在1980年代與美國一同進行「北約90年代共同巡防艦」(NFR-90)計畫,結果由於各方需求歧異,難以形成共識,在1980年代末期宣告夭折。之後歐洲各國分頭各自進行計畫,經過1990年代的分分合合,終於在21世紀初期陸續開花結果:除了前述的西班牙F-100外,德國與荷蘭合作開發的F-124/LCF、法國與義大利合作開發的地平線飛彈驅逐艦,以及從地平線計畫退出、自立門戶的英國Type- 45等,在2000年代的前七年陸續亮相,這些精良艦艇都是不折不扣的十年一劍。雖然這些計畫的延展與各國需求歧異、中途摩擦破裂等插曲有關,但也足見先進艦艇研發的工程有多麼浩大,即使是技術領先的歐美先進國家也未見輕鬆。
台灣在1980年代忠義計畫與1990年代的ACS都是半弔子,只有投入做到「初步定義」階段的決心;前述歐洲國家有著貫徹到底的實力與決心,讓幾個歷經險阻的新型防空艦計畫付諸實現,而台灣的產業能力與官僚文化就是沒有這種本事。在進入2000年代之後,台灣軍方手頭困窘、懼怕風險的情況已經來到前所未有的境界,連諾克斯巡防艦的替代計畫也只有購買美國二手派里級的方案,如此自然永遠只有大嘆「別人能,台灣就是不能」的份。
ACS與西班牙F-100
西班牙F-100神盾巡防艦經常是後人談起ACS時,最容易拿來比照的對象。與田單級類似,F-100的艦體同樣融合了派里級的部分設計(西班牙IZAR廠先前曾獲得美國授權建造派里級),又裝備了神盾架構的戰系與雷達,兩者在結構上的相似性自然最高。
西班牙在1993年決定加入德國與荷蘭的新一代防空巡防艦計畫,形成TFC三國巡防艦計畫;然而在1995年6月,西班牙又認為全新的TFC風險太高、本身獲得的工作量不足等因素,退出TFC,轉向美國接洽神盾系統──而1995年正好是ACS告終的時候。由於先前參與ACS的主要美國廠商都成為西班牙F-100團隊的一員,也同樣打算將神盾系統放在一個縮小的艦體上;由於時間與需求如此類似,洛馬團隊實質上等於是後腳離開台灣之際,前腳便踏入西班牙,把ACS案的階段性成果直接搬到F-100之上;加上F-100的艦體設計亦發展自於派里級,故F- 100與ACS的外觀有六、七分相似,也就不令人意外了。不過,F-100一開始便直接獲得了完整的原裝神盾戰系以及僅稍微簡化降級的SPY-1D(F)相位陣列雷達,放大至六千噸的艦體載台和新輪機架構也足以支應設計需求,不像ACS受到派里級原始設計的重重限制。
讓人不得不產生聯想的是,如果當時台灣給予ACS案足夠的格局與資源規模放受一搏,並給予合理的研發時程,則ACS與F-100這兩個技術背景有所相似的計畫,是否能有更多的交集?如果當時台灣能繼續支持,加上西班牙在1995年的加入,則原先ACS案獨門戰系、獨家ADAR-2N雷達的風險問題自可迎刃而解(事實上,ADAR-2N就是後來SPY-1F的基礎),台灣ACS、西班牙F-100將有更多交集與合作關係(包括載台與戰系等方面),ACS自然不會孤單。更有甚者,西班牙藉由F-100而打入了神盾系統團隊,成為全球唯一一個專門生產縮小版神盾艦艇的國家(即美國對外銷售小神盾巡防艦的唯一合作伙伴),如果台灣能貫徹始終支持ACS、留在「小神盾」團隊之中,日後挪威與澳大利亞先後向西班牙購買發展自F-100的小神盾巡防艦時,台灣是否也能分一杯羹?然而在史實上,ACS就這麼夭折了,台灣也沒有獲得任何相關設計的智慧財產權。
結語:永遠不再的黃金期
ACS案是國艦國造的一個分水嶺;在ACS之後,遭受尹清風案重創的海軍進入止痛療傷的階段,能求無事便求無事,而先前的光華一號/二號計畫又在1990年代收割成果,台灣海軍陣容老朽的壓力得到了根本性的抒解。於是在1990年代新艦艇一艘接著一艘風光成軍之際,海軍也樂得蹈光養晦、無為而治。直到2000年代美國突然賣給台灣的紀德級飛彈驅逐艦,以及風風雨雨的三大軍購外,海軍再也沒有為將來的建軍進行重大規劃;而所謂的「國艦國造」更是從ACS之後名存實亡,台灣造艦產業只剩下自行規劃建造500ton巡邏艦與150ton飛彈快艇的能力(即便這樣的小案子都被各方勢力搞得風風雨雨、延誤多年)。
當年神盾系統技術還在管制出口之列,台灣自行整合研發無可厚非,但今日神盾技術輸出早已大幅放寬,「小神盾」也已經有整合外銷實績。由於武器的整合研發有著很高的技術與財務門檻,如果今天台灣再來提從頭研發高性能艦載防空系統而不採用發展成熟且可以獲得的神盾,將是一件非常不經濟的事。然而更關鍵的是,台灣的國防預算從1990年代末期便完全跟不上國際間武器採購成本的飛快通貨膨脹,至2000年代已經陷入「人窮志短」、「小家子氣」的窘況,將來台灣海軍能分得的資源,實在很難負擔將來動輒每艘二十億美元起跳的中、大型新造高性能艦艇,無論是自製或外購;即便將來台灣努力把國防預算提高至GDP的3%,但由於近年台灣經濟發展速度趨於緩慢,這點預算提升的幅度在新型武器的漲價趨勢面前,仍屬杯水車薪,與中共、南韓動輒雙位數的國防預算成長完全不可相提並論。
幾十年來,台灣的產業發展與國內資金環境一向急功近利,官僚體制僵化、綁手綁腳且內鬥優先,不容許需要長期埋頭苦幹、不能立刻看到明顯回收的投資。而由官方主導的國防軍備事業往往深陷官僚體制綁手綁腳的繁文縟節、僵化的人事任用以及各部門派系的內鬥,根本沒有條件去追求「長遠的績效」,加上2000年代以降政壇意識型態鬥爭掛帥,專業國防議題往往淪為藍綠角力下的犧牲品。而對海軍而言,至今仍被尹清楓命案、拉法葉弊案的包袱壓得喘不過氣,導致其形象始終先入為主地受到質疑,因而在推行重大建軍案時往往遭受更多質疑。如此惡劣的大環境中才,才幹一般的主事者根本不可能承擔風險太高、任期內難以締造績效的計畫,目光遠大的領導者不是曲高和寡乃至於樹大招風而被鬥黑鬥臭,就是在職務更迭時人去政息,這樣的時勢很難再成就一位如同當年劉和謙般有膽識、有肩膀的領導者。而國防產業所需的重工業、精密機械、航太等產業領域,也因為台灣產業區位極度欠缺相關基礎與政治因素導致的技術外援等先天不利因素、缺乏資本資金雄厚的大集團以及前述產業政策背景之下而難有作為。
諷刺的是,台灣在政治戒嚴威權的1980年代,在上位者有心持續推動之下,尚能完成出IDF戰鬥機、成功級巡防艦等大型武器計畫,但是在1990年代逐漸落實民主化、法治化的改革之後,由於中央政府官僚權力大減,各種決策與政策的推動都得「照規矩來」,再加上對外武器採購管道比過去暢通得多,政府花大錢搞自主國防的意願與決心大不如前,所以台灣國防產業反而開始面臨前述「先天不足、後天失調、欠缺人和」的惡劣光景,因而迅速衰退,至今頂多只剩下研發飛彈、輕裝甲車輛、小型飛彈快艇的能耐。而且,無論當年台灣幾個國家級國防研發產業如何意氣風發,充其量也不過是「case by case」的政府專案,而未形成一個連貫而持之以恆的政策,更沒有與國家、民間產業結合而達到自力更生的能力,始終需要政府中央式計畫的餵養,等到 case結束後一切都煙消雲散,歸為烏有。雖然日後航發中心等政府國防機構邁向了「民營化」,說穿了也只是政府政策轉向,不願意繼續供養這樣的單位(也沒有研發需求了),試問自力更生後的漢翔公司(前航發中心)還有可能搞出一個層級如同IDF般轟轟烈烈的整體研發案嗎?經過這麼長一段自主國防大斷層,許多當年累積的研發能量與人才嚴重流失,國防自主淪為廉價口號而沒有實踐的背景條件,一度輝煌的台灣國防產業至今淪落到非常悲慘的情況,技術能力、資金與大環境都時不我與。
更加可笑的是,從1980年代國防工業萌芽以來,台灣不少較大規模的軍備研發案都出現「好高騖遠、一步到位」的情況,要求短時間內立竿見影、一擊中的,然而本身實質的財力與能力都不足以負荷,計畫規模眼高手低,最後由於不切實際、風險過高,只能半途而廢;忠義計畫即是一例,ACS更是如此。過去係由於戰備壓力沈重,導致軍方武器採購汰換要求迅速,故才有這類現象,或者發生如IDF戰機以高速率生產、根本不考慮長期維繫生產能量,生產任務結束後立刻煙消雲散的情況;然而從2000年代台灣邁入「正常民主法治」以來,台灣各項國防計畫「好高騖遠」的本質已經開始走樣,淪為藍綠政黨無窮惡鬥的把柄,任何毛病或不完美,都可以冠上任何罪名,導致各項軍備整建案屢遭延宕,承辦單位動輒得咎──即便是當年購自荷蘭的新型海龍級柴電潛艦,都能被黨外人士刻意污名化為「裝鉛塊才能下潛」,何況是勢必更缺經驗、更不成熟的國產處女作?此等鬥爭至上、缺乏信任基礎的大環境,也導致使用者與研發單位變得更吝於給予資源或承擔責任,諉過卸責的情況比比皆是,如此各種國防研發自然只有一再原地踏步、半途而廢、屢屢受挫的份。
若以有心真正建立國防產業為前提,任何成熟優秀的產品,必定是長年累積磨練、歷經挫折失敗後的結晶;誠可謂「不積跬步,無以致千里」,沒有人能一步登天;跟台灣一樣在1980年代初期開始發展造艦產業的南韓,以當年被台灣瞧不起的次等水貨「蔚山艦」作為起點,腳踏實地、貫徹始終地厲行「國艦國造」政策,並與韓國大力發展的重工、造船等產業結合,即便歷經1996年的亞洲金融風暴重創而一度受阻,也沒有就此中斷;從蔚山級開始,南韓造艦業經過平實的東海級、浦項級巡邏艦的歷練,隨後開始挑戰KDX系列驅逐艦,歷經KDX-1/2/3,終於完成亞洲名列前茅的KDX-3神盾艦,同時還造出令亞洲矚目的LPX兩棲突擊艦,潛艦方面也在國內建立德製209型與214型柴電潛艦的建造與維護能量,未來更將朝向建造航空母艦邁進。相形之下,當年台灣從「零」為起點,想要一步到位完成具備防空系統的忠義計畫飛彈巡防艦,抑或剛有了授權裝配外來現成設計軍艦(派里級)、就想在短時間內「生」出舉世第一艘縮小版先進神盾防空艦,比起韓國從蔚山級這樣的低階艦艇作為試金石,顯然難度高得太多;而台灣投入的資源、努力與決心卻遠不如南韓,忠義計畫與ACS的失敗,也就算不上「偶然」。與台灣一同發展造艦產業的南韓,到2000年代以後,其發展曲線與目光氣度已經完全是與日本海上自衛隊競爭的架勢,根本不必把台灣放在眼裡了。即便是往年受到孤立、閉塞落後中共,其軍工產業也循著適合本身的節奏步調平穩地邁進,終於在1990年代以後經濟起飛與吸收外來片段技術後,開始在2000年代交出令人驚豔的成績單;然而在2000年代出現的052B/C、054A等中共近年代表性新艦的背後,是過去數十年來中共在經濟困乏、對外孤立情況下的艱辛歷程(包括旅大級、江湖級等技術落後的艦艇),甚至是許多文革時代許多不切實際、眼高手低的慘痛教訓作為基礎,然而種種過去都成為日後中共建軍發展的寶貴借鏡。在今日急功近利、眼高手低的台灣,若不能「立竿見影」、「立即收效」以充當主事者政績門面,許多計畫根本得不到足夠的格局(包括資源、時間等),面對過於苛刻無理的要求,此外還要加上政敵以光明磊落的口號行爭權奪利之實、所做出的一切阻撓與破壞;既然永遠踏不出那第一步,也始終沒有長期投資發展的意願與背景,本身許多時間精力又要消耗於內鬥之中,自然談不上日積月累的進步成長,台灣軍工的一事無成、江河日下,也就早早可以預見。誠然,中共與南韓擁有許多台灣難以比擬的先天產業區位,然而光就後天人事、體制與環境風氣,就已經可以算計出「台灣就是不能」。
從新頒佈的政府採購法可得知,台灣官僚體制已經演變到對「錢」管制得最為敏感,而且這個「錢」只是投標開標決定廠商的那一次的「錢」,而非所有整體後續作業到壽命週期的總成本,更不包括廠商為了得標而過度削減報價與品質、等得標後於執行期間追加回來的錢,甚至是降低品次造就一個爛攤而在日後直接間接付出的代價,遑論原始需求是否被滿足。無論事後的得失,只要辦事過程中對「錢」的管理監控出了一絲的問題,日後都可以被掀出來大作文章。於是,現行多如牛毛的繁瑣招標採購規定讓經手人員礙手礙腳,稍有不慎就會觸法,主事者隨時動輒得咎,遂寧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甚至寧願買最差最殘次的東西,只求金錢上不要留下日後被定罪作文章的空間。然而,先進武器的研發卻是如此地龐大複雜,計畫與預算的超支如同家常便飯;於是乎無論主事者多麼「清廉」,台灣急功近利且掣肘重重的官僚體制已經注定不可能讓國防科技發展有太大的揮灑空間,甚至就連錦江級、光華六號這樣的小船,未得標廠商都可透過制度按鈴控告,進而延宕多年;這樣的制度與風氣,已經足以判定難以成就大事,再優秀的人才都無能為力。反觀南韓政府長年以政府力量銳意扶植大型企業集團,雖然會衍生出風險集中、重點企業過度擴張、效能低落、財務體質脆弱乃至於貪污腐敗利益輸送等問題,一度造成亞洲金融風暴期間南韓經濟的崩盤,然而南韓亮麗的造船業、快速成長的國防產業就是由這種堪稱「豪賭」的作法堆砌出來的,而台灣則完全不允許這種作法。
錯過1990年代發展與紮根的契機後,台灣造艦產業現在再來提研發新防空艦艇,在「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的惡劣背景,加上產業基礎、資源與資金俱欠的客觀情況下,都是不切實際的春秋大夢。台灣在1990年代初期尚且沒有決心把ACS拼出來,進入2000年代以後更是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