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09 00:15:11MAJOR Gary

譯名

報道外國新聞經常要處理譯名。是大難事,往往難以譯得傳神之餘,更難博得所有觀眾和讀者一致認同及喜愛。我當然不是甚麼翻譯專家,但我會嘗試說說在翻譯外國新聞中,倒底有甚麼困難。

先說人名。近年來幾家電視台的外國人名譯名,基本上一致採取新華社譯法,而新華社則根據內地一些專業辭書的翻譯為準(如《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等)。一般來說,這些翻譯很專業,如果以普通話讀出這些名字的中語翻譯的話,會與原本語言的讀音相當接近。這當中的學問,就是要能夠匯集精通各國語言及普通話的專家,來把譯名標準化了。一個好例子是俄羅斯總統普京,他的俄文名字是Владимир Владимирович Путин,英文一般寫成Vladimir Putin,如果直接從英文字面讀出來,其姓氏便可譯成「普丁」。在台灣,普丁的確是普遍的譯法。但「Путин」的正確發音,較像英語的「Pujin」讀法,因此內地一早便稱他作「普京」。

但翻譯名字,不僅僅是懂得其文字便成,有時候當地的文化與歷史等因素,也佔著十分重要的位置。舉例說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無铫、有線、明報及星島日報等的譯法),其英語譯名是Saddam Hussein,所以有不少傳媒到現在還是取其「last name」喚他作侯賽因(包括亞視、蘋果日報、經濟日報及信報等),甚至是赫辛(如東方日報及太陽報)——這是英語世界,甚至是基督教世界的傳統。

偏偏伊拉克人(也許還適用於很多阿拉伯人)的名字卻不是那回事。據前無铫新聞部總監梁家榮的說法,他曾經問過一些當地人,原來伊拉克人的姓名,往往由數十個字組成。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數十個字中的第一個字才是真正屬於他的名,第二個字則是其父親的名字,再往後算便是把祖宗數十代的名字累積起來,卻沒有「姓氏」的概念。薩達姆的名字好像共有四十七個字,西方傳媒要提到他,單叫Saddam不是鬼佬傳統,但總不能一一寫下那四十多字,便管他叫Saddam Hussein,至少Hussein是繼承自他父親,還說得過去吧。但在伊拉克人的概念裏,只有第一個字才是真正屬於他的名,所以在薩達姆執政時期,伊拉克人是稱他作「薩達姆總統」而非「侯賽因總統」的,故此無铫稱他為薩達姆而非侯賽因。這是了解當地文化的重要性。

這「侯賽因」又同時引起了另一個話題。本地傳媒一般稱約旦國王為胡辛,已有數十年的歷史。他的原名是ABDULLAH II BIN Al-HUSSEIN,內地統一譯作侯賽因。我不清楚為甚麼會譯他的last name HUSSEIN而非ABDULLAH(Al-那部分通常不譯),但這不是重點。如果套用較早時的說法,看見HUSSEIN,不是應譯作侯賽因嗎?為甚麼又用會傳統的譯法?在這裏的確涉及另一套原則,就是如果一些名字的傳統譯法已經讓讀者或觀眾習慣了,較好的處理方法也許是「將錯就錯」作罷。一些說慣了的譯法,要是刻意再改用內地譯法,確會惹人反感。強調習慣,是從觀眾與讀者的角度出發。試想想,對本港球迷來說,大概沒有多少人能接受以「貝克漢姆」取代「碧咸」,又或者是「科比.布萊恩特」而非「高比拜仁」(或拜恩)。

除了胡辛外,更多人經常說到的當然是美國總統喬治布殊了。Bush在國內譯作布希,在台灣譯作布什。以往我們一直把他老爹譯作布殊,叫慣了,無謂特地去改,繼續當其「殊仔」吧。關於這兩父子,還有一點有趣的是,其實兩父子的名字都是George Bush喬治布殊,爸爸是George H. W. Bush,兒子是George W. Bush。我不知道那時候基於甚麼準則把兒子譯作喬治布殊了,反正有「喬治」是兒子,沒有「喬治」是父親,能分得清便算。

地名亦有類似情況。美國Massachusetts,幾乎所有香港人都只會說「麻省」。有線的新聞嚴跟內地譯法,譯作「馬薩諸塞州」,似乎有點兒那個了。有一些舊譯地名,如舊金山(San Francisco)和羅省(Los Angeles),今天通常都稱為三藩市及洛杉磯,應該沒有甚麼爭議了。(當然,嚴格來說,美國沒有「省」級行政區,麻省與羅省的譯法皆錯。但正如前面所說,有時候將錯就錯也許不為過。)

另外也有一個情況,傳媒不會隨便借內地的「天書」用到老。例子如前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如果根據內地譯法,應把他的名字譯為「派頓」。他當年還在英國當保守黨主席時曾來香港,當時香港政府的新聞稿稱他作「彭頓」。當他給委任為末代港督後,政府新聞處的朋友妙筆生花,竟撿得「彭定康」這個好名字。既然有了個好的官方譯名,我們也樂得無須翻查天書,何別「另起爐灶」?

除了人名地名,一些特別的名詞也令人十分頭痛。如最近美國正進行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戰,分別有初選(primary)及黨團會議(caucus)之分。根據翻譯界的「聖經」《英漢大詞典》(陸谷孫主編),caucus在這個情況下應譯作黨團會議。最近看有線和亞視的新聞,都把caucus譯作基層選舉。我不知道這出處是哪裏,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對美國這些選舉所知不多的人,一聽見黨團會議或基層選舉都會一頭霧水,不知何謂也。相對而言基層選舉可能會好一點,因為caucus的確是兩黨最基層的一個會議。誰是誰非我不敢說,但無铫是用黨團會議的。

另一個有點不清不楚的字眼是阿爾蓋達組織(Al-Qaeda)。無铫及有線、明報等都譯作阿爾蓋達,亞視、蘋果日報、經濟日報等譯阿蓋達,東方簡單地譯作蓋達,星島日報及內地傳媒等譯作「基地」(通常都會加上引號)。「基地」明顯是音譯,再加上其本身的原意也可能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的基地,故有此譯。但我手頭沒有資料,說不準。

說過一般處理方法(跟隨內地譯法),也談過個別例外情況了(當地文化、本土習慣、官方譯名等),有很多人(特別是一些熱烈維護一國外的「兩制」的熱心觀眾與讀者)質疑:香港人普遍說廣州話,為甚麼必須統一口徑,以北京話為準呢?香港傳媒可沒有多少個是正牌「官方喉舌」。

我卻認為以「一國」為前提是有道理的,特別是如果本地傳媒有心將目標觀眾及讀者群擴闊至神州十三億人口。大勢所趨,要十三億人口遷就六百萬人的習慣,近乎有點妄想;要生存,只好反其道而為之。(這是另一個探討傳媒發展方向的題目,表過不提。)

另一個我們不能忘記的問題,是我們標準的書寫中文是白話文,基本來說就是北京話、普通話,因此一口咬定普通話音譯出來的字眼,會遜於廣東話的音譯,實在沒有太大說服力。只好怪民國時期決選廣州話還是北京話作「國語」時,廣州話輸了一票,使我們的母語只能局限為一種方言。從正統白話文的角度來看,到底是普通話音譯還是廣東音譯才是較佳選擇,答案呼之欲出。

但我認為更重要的一點是,香港的翻譯界沒有足夠的土壤,培養出一批精研各國語言及文化,而又能以廣州話中文譯出恰當字眼的人才,才是問題的癥結。如果單從本地市場著眼,要是我們能發展出一套如新華社般的質素、但完全屬於香港的翻譯準則,對新聞工作者、觀眾和讀者來說是最理想的。在這套準則還是遙不可及的情況下,參照內地現成的、有水平的標準作為次佳之選,又豈是盲目跟「風」、捨「本」逐「末」之行徑呢?我們一些有水準、有要求的觀眾和讀者,實在把問題恁地看小了。要是明知有一些更好的處理方法,卻偏要用自己一套較狹隘的視野來蔑視真正以學問追求得來的成果,便不免顯得有點膚淺了。

誠然,單以新華社那套標準譯法有一嚴重問題:缺乏靈氣。要知道翻譯乃一項藝術多於科學,翻譯沒有一套方程式,看見一個變量(原文),放進方程式中(「天書」),便會得到答案(譯文)。同一篇文章,放到不同的翻譯者手裏,譯出來的風格可以大大不同。譯名皆然。譯得上佳、有意思的名字,是會把不好的譯名淘汰的。如《亂世佳人》的郝思嘉已近乎是標準譯名,任何其它的提議都會立即遭否決。然而跑新聞的往往沒有那種閒情逸緻來雕琢一個美麗的譯名,急於就裏,借用內地那套標準實在是方便又鮮會犯錯的好捷徑。

是的,鮮會犯錯,卻非金科玉律。沒有任何人敢保證哪套譯法一定是對的。雖然在譯名這項目上,內地辭書比較可信,在翻譯外國新聞遇上譯名問題時,也同樣要好像報道任何新聞時,反覆核查印證各種可能性。

現實是這樣的:有較好或現成的譯名,盡可用。沒有的話,目前新華社的標準譯法應算較為可取。作為新聞工作者,雖然沒有一般學者治學的時間與工夫,但仍須要抱著那種精神,不要盲目迷信內地的譯法必定較好,或永遠對著甚麼甚麼辭書照抄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