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7 07:41:46走著瞧

行進間的對錯

行進間的對錯
昨天晚上回到家第一個轉開的頻道是2100,可是看看題目以後沒多久就再轉到電影台找找有沒有可看的電影,果然有三個人到森林裡尋找三十年前有兩個劫匪搶了二十萬美元因為下落不明而展開的尋寶冒險。

電影的敘述手法有些無厘頭,可是冒險的路徑可是一板一眼的舖設,只是一路下來讓人笑破肚皮,跟以前一樣,什麼片名?我不知道耶!看完以後就又轉到2100,這時候大概已經是最後一輪的讓來賓發表意見了,我總是覺得綠營的支持者說話總是似是而非,昨天是出現沒有[病毒論辯法],我對於搶話說、插嘴說、無關乎題旨的一直說、不該說而說、沒叫你說而說、叫你停而繼續說都稱為[病毒言論],它的厲害不是他的內容有多好而厲害,而是一些垃圾詞句透過反覆訴說來塞滿所有彼此論辯的空間和時間,向上次被林正杰打的金恆煒就是這號人物,還有[流氓教授]也是這號人物,其實那[流氓教授]在說話時,他的殺人前科還是會壓迫到對方的,只是他會活在他用言論取代暴力殺人的方式何錯之有的感覺裡,我不能說他有錯,可是他用[病毒言論]的方式來辯論的時候,對方的心中作何感想呢?金恆煒沒有暴力殺人的前科,使用了[病毒言論法]來辯論,結果被林正杰給毆打,我覺得那是事情發展之必然,一點也不意外,所謂夜路走多會遇到鬼一樣的道理。

至於法律的問題,我以前就說過:法律只不過是有錢人的價目表,法律分民法跟刑法,你只要出的起錢,不要去犯到刑法部分的法律,那麼所有發生的事情都可以用錢擺平。或者你願意決心付出法律價目表的代價,那麼就台灣就沒有不能做的事情了。連刺殺總統這種天大的事情都可以做嗎?看看我們的[司法][警方]是怎麼辦這個事情的,其實也不過是[一個人]願意付出生命的代價,就可以刺殺總統、副總統了,那樣子的台灣、那樣的環境、那樣的人民還有什麼事情是認為不能做的呢?

最近刺殺總統的案子又有同樣的證據證明兇手不是兇手,因為屍斑在背部.....。所以這事情的發展可能不是[為政權的刺殺案],而是[為詐欺當選總統的刺殺被謀殺案],事情很複雜,這真的需要專責的調查會來抽絲剝繭。

昨天在電視節目裡台聯的陳建銘對於call in所說的[打人是不對的,可是打的好!]而有所辯駁。其實如果打人是絕對的不對,那麼搶案發生的時候,民眾參予圍捕妨礙搶匪自由的人有罪、毆打搶匪的人有罪、警察沒有在第一時間阻止搶案發生也有怠忽職務的嫌疑、教育部沒有辦法教育搶匪不要搶劫也有罪...就連金恆煒還手跟林正杰對打,那麼金恆煒也有錯。

當一個事情發生的時候,沒有人會認為那是錯的而去做它,而是會認為那是對我最有利的事情而去做它。古時候的荊軻刺秦王。殺人絕對是錯的,可是有誰說荊軻錯的?只有秦國的那些人說是錯的!伊拉克海珊是因為擁有大規模的殺傷性武器而被美國推翻,後來是美國用大規模的殺傷性武器佔領了伊拉克,結果根本沒有所謂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美國在歷史的評價上會被審判決定對錯的,因為今天的對,明天可能是錯的。

金恆煒被毆打的事情,我覺得是[惡馬惡人騎]早晚的,所謂的社會制裁,自然會有人願意付出代價出面整治,至於代價是多少?就讓司法去量價吧!現在的司法、法院誰尊重過了?套一句民間說的:[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民進黨把法院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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