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20 00:25:38wakint

執業的倫理。

沒有技術的外科醫師,本身就是有罪。

這是一本描述醫師執業小說中的台詞,但在英國的醫師倫理守則中,也有「當醫師身體不適應該自行將病患交由其他醫師、
不替自己親屬看病、專科醫師不能透過廣告來招募病人而該由家庭醫師轉介」等執業倫理;
在最近的司機蹺腳被檢舉而自殺事件中,司機上班很努力,的確值得鼓勵,但是他所背負的是十幾條人命以及「司機」這個角色。

他努力開車、不顧身體狀況,在事情發生後以自殺方式來表達自我不滿,甚至社會大眾將他合理化、弱勢化,
卻忽略了他其實早已完全違背身為「司機」的執業倫理。

同樣地,剛當選立委的柯俊雄先生,利用原配替他站台作為離婚條件,在選民面前大作親密形象,但不管其伎倆如何,
總是選民自行決定而造成當選事實。但是在他當選後的第一件事情並非施行立委此角色的執業倫理,也就是為選民負責,
而是召開一場和選民完全無關的伸屈記者會,替他32年來的外遇對象正名、合法化、合理化。

司機和立委都忘了自己的角色和執業倫理。司機肩負著全車乘客的安全,那裡有久未回家的軍人、思鄉情切的遊子;
立委背負著選民的希望,那裡有每天回家沒有路燈而擔心的女子、有每天上班因地上坑洞而震動的騎士。

但他們只考慮平反自己、只為了伸張自己的正義。

然而可惜的是,社會能不能看得更清楚,能不能多為了每天生活的他人、自己而更負責任一點,共同來監督這些執業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