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1 21:38:02皓風
我的迷糊女孩-01
~~1~~
話說,一個故事的開端,往往都需要一個若有似無的梗,再丟一個撲朔迷離的想像空間,最後丟下一個天馬行空的謎團,留待下回分曉,把人唬得一愣一愣的,散發無比的火力,震撼人心。
但是,請相信我,我是一個故事說得很爛又極度懶散的人,我媽咪從來也不認為我會是一個認真的人。
所以,話不多說,我們的故事,就這麼開始吧。
********************************
記得,我第一次遇見她,那是一個悶熱的下午,熱到讓我覺得有一點的火大。加上,又不小心輸了,和俊凱的例行撞球賽,結果因為把豬排輸掉,我只能吃沒有豬排的豬排飯,當我的午餐。總之,我那個時候的情緒,惡劣的很。
眼看著上課鐘聲將要響起,大刀教授的笑容又浮現眼前。「你再給我遲到一次,我就當你當到我不想再見到你為止。」
『靠,X的,下午是大刀的課!』顧不得沒吃完的便當,我突然發難,打開了撞球場大門。『俊凱,你先幫我墊檯錢,放學我再拿給你。』對著站在球協大門的峻凱大喊,然後我轉身,狂奔。一路上,我用著時速接近80公里的速度(至少我的心裡,是這麼以為),在校園飛奔穿梭著。
時間一分一秒的飛逝,額頭上的汗珠也一滴一滴地往地面墜落,是運動所產生的香汗淋漓或是危機關頭所帶來的冷汗直流,我早已經沒有辦法去思考。
我就像發了瘋似地拔足狂奔,就只期望比教授早一步進入教室,擺脫那討厭笑容所帶來的夢魘。「你又遲到啦,那我就不客氣把你當掉嚕,哈哈哈哈~~~~。」那恐怖的笑聲又再度迴盪在我的腦海裡面,嚇得我不斷哆嗦。
也就是那麼的剛好,是上天註定呢,還是命運之神的捉弄。不管如何,我就在一個黑暗的轉彎角落,激烈地撞上了,呆呆站在那裡的她。
事情的發生就在突然間,突然到,我差點咬下了,自己的舌頭。我也不曉得,怎麼會有人如此的天才,竟然一邊走路一邊看書,而且還誇張地,把頭整個埋進書本裡。
而當我意識過來的時候,已經發生嚴重的車禍,現場,一片混亂。野狼重型機車體型的我,撞到了小綿羊輕型機車體型的她。她手上的書,和我的書包,全都散亂了一地,張大嘴巴的我,還不小心看見女孩裙子被撩起來那個瞬間,的一抹讓人害羞的粉紅色。
在那事故發生初期,我的意識短暫停止了3秒鐘左右,但又隨即被教授的憤怒畫面,給拉回了現實。
此時,一個取捨的基本問題又浮上了檯面。『到底是不要理她趕緊衝到教室去上課呢,還是溫柔地將她扶起來道歉呢?』至少,我還自認為,我是個相當體貼女性的,男人,雖然我的外表還是個小鬼。
一邊是紳士風度,一個是岌岌可危的學分,頓時讓我陷入三秒鐘的兩難。
唉,算了~~~。學分要緊。此時,惡魔戰勝了天使,我咬了咬牙,站了起來。
『走路看前面,專心一點。』我帶著不知道怎麼形容的表情,對著受了驚嚇的女孩,撂下了這句話。
接著我則再度地往教室的方向,飛奔,揚長而去,但卻莫名地,在心裡,帶著一點愧疚。
就是那道莫名的愧疚感作祟,我也不管身邊穿梭了那麼多異樣眼光,我朝著逐漸遠離的她,大聲吶喊。『對~不~起,我~趕~著~去~上~課,下~次~撞~到~妳,我~一~定~會~扶~妳。』其實當時的我,只是想要對她治上一點歉意,根本就沒有想得那麼多,但卻又真的沒有想到,在不久的將來,我還會再撞她一次。
很幸運地,我比大刀教授早了30秒進入教室裡頭。不過,我依然還是被教授當了,因為,我把那該死的報告,留在了撞球場。
當時的我並未想那麼多(是真的,依照我腦細胞分布的密度來判斷,當時的我,真的沒有想那麼多),哪知道這一撞,就撞出我這一生中最燦爛的火花,也撞出了一段永遠都忘不了的深刻回憶。
這就是我和迷糊女孩的第一次相遇,一個,突然到了不行的相遇。後來輾轉得知,這個女孩的迷糊,是無人能及的,但這卻是後話。總之,這個迷糊的女孩,就是那個,我這輩子最愛的女孩。
很多人曾經問過我,為什麼會選擇她?應該還有更多的女孩在等著我吧!
是的!是有許多不錯的女孩對我告白過,但我總是傻笑著,拒絕了所有,我自認為不適合的情意。其實是因為那該死的上升牡羊( 何謂上升牡羊呢,呃,請各位讀者自己去查星座書嚕 )加上O型的死個性使然,送上門來的絕對不會比努力獲得的,來的香。於是,在這地球上游游盪盪了十七個年頭,我依舊還是孤單寡人的,孑然一身。
我最好的死黨俊凱曾經問我。「你到底喜歡她哪一點?」當時他正把嘴巴塞滿滷肉飯,而這句話就在飯粒與齒縫之間溜了出來,感覺,很噁心。
對不起!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不是我不想回答,只是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抽象的。
我喜歡她哪裡呢?嗯~可能連我自己本身都不知道吧!
喜歡一個人憑的是一種感覺。感覺對了就會發現自己已被深深地吸引。當然,那也極有可能是一種錯覺,一種日後悔想起來會羞愧地無地自容的錯覺,一種浪費了大好青春歲月跟淚水的錯覺。
如果上天計畫讓我遇見她是為了要贖我前世所犯下的罪孽,那麼我甘願從此受困在屬於她的無邊地獄,一個人替油鍋添火加油,一個人替刀山,保養上油。
於是乎,我得到了一個精闢但卻連自己都無法說服的論點。
不是因為她的哪裡讓我喜歡她,而是因為喜歡她而喜歡她的所有。但是如果你硬要我說出一個原因的話,應該是因為她是我見過最迷糊的女孩子吧。
很傻是吧?但是,愛情也就需要帶著一點傻氣,往往才能看見,所謂的幸福。
如果你也想認識這個迷糊的女孩,請你跟隨著我的步伐,隨著文字,到我們的故事裡頭來吧。
話說,一個故事的開端,往往都需要一個若有似無的梗,再丟一個撲朔迷離的想像空間,最後丟下一個天馬行空的謎團,留待下回分曉,把人唬得一愣一愣的,散發無比的火力,震撼人心。
但是,請相信我,我是一個故事說得很爛又極度懶散的人,我媽咪從來也不認為我會是一個認真的人。
所以,話不多說,我們的故事,就這麼開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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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我第一次遇見她,那是一個悶熱的下午,熱到讓我覺得有一點的火大。加上,又不小心輸了,和俊凱的例行撞球賽,結果因為把豬排輸掉,我只能吃沒有豬排的豬排飯,當我的午餐。總之,我那個時候的情緒,惡劣的很。
眼看著上課鐘聲將要響起,大刀教授的笑容又浮現眼前。「你再給我遲到一次,我就當你當到我不想再見到你為止。」
『靠,X的,下午是大刀的課!』顧不得沒吃完的便當,我突然發難,打開了撞球場大門。『俊凱,你先幫我墊檯錢,放學我再拿給你。』對著站在球協大門的峻凱大喊,然後我轉身,狂奔。一路上,我用著時速接近80公里的速度(至少我的心裡,是這麼以為),在校園飛奔穿梭著。
時間一分一秒的飛逝,額頭上的汗珠也一滴一滴地往地面墜落,是運動所產生的香汗淋漓或是危機關頭所帶來的冷汗直流,我早已經沒有辦法去思考。
我就像發了瘋似地拔足狂奔,就只期望比教授早一步進入教室,擺脫那討厭笑容所帶來的夢魘。「你又遲到啦,那我就不客氣把你當掉嚕,哈哈哈哈~~~~。」那恐怖的笑聲又再度迴盪在我的腦海裡面,嚇得我不斷哆嗦。
也就是那麼的剛好,是上天註定呢,還是命運之神的捉弄。不管如何,我就在一個黑暗的轉彎角落,激烈地撞上了,呆呆站在那裡的她。
事情的發生就在突然間,突然到,我差點咬下了,自己的舌頭。我也不曉得,怎麼會有人如此的天才,竟然一邊走路一邊看書,而且還誇張地,把頭整個埋進書本裡。
而當我意識過來的時候,已經發生嚴重的車禍,現場,一片混亂。野狼重型機車體型的我,撞到了小綿羊輕型機車體型的她。她手上的書,和我的書包,全都散亂了一地,張大嘴巴的我,還不小心看見女孩裙子被撩起來那個瞬間,的一抹讓人害羞的粉紅色。
在那事故發生初期,我的意識短暫停止了3秒鐘左右,但又隨即被教授的憤怒畫面,給拉回了現實。
此時,一個取捨的基本問題又浮上了檯面。『到底是不要理她趕緊衝到教室去上課呢,還是溫柔地將她扶起來道歉呢?』至少,我還自認為,我是個相當體貼女性的,男人,雖然我的外表還是個小鬼。
一邊是紳士風度,一個是岌岌可危的學分,頓時讓我陷入三秒鐘的兩難。
唉,算了~~~。學分要緊。此時,惡魔戰勝了天使,我咬了咬牙,站了起來。
『走路看前面,專心一點。』我帶著不知道怎麼形容的表情,對著受了驚嚇的女孩,撂下了這句話。
接著我則再度地往教室的方向,飛奔,揚長而去,但卻莫名地,在心裡,帶著一點愧疚。
就是那道莫名的愧疚感作祟,我也不管身邊穿梭了那麼多異樣眼光,我朝著逐漸遠離的她,大聲吶喊。『對~不~起,我~趕~著~去~上~課,下~次~撞~到~妳,我~一~定~會~扶~妳。』其實當時的我,只是想要對她治上一點歉意,根本就沒有想得那麼多,但卻又真的沒有想到,在不久的將來,我還會再撞她一次。
很幸運地,我比大刀教授早了30秒進入教室裡頭。不過,我依然還是被教授當了,因為,我把那該死的報告,留在了撞球場。
當時的我並未想那麼多(是真的,依照我腦細胞分布的密度來判斷,當時的我,真的沒有想那麼多),哪知道這一撞,就撞出我這一生中最燦爛的火花,也撞出了一段永遠都忘不了的深刻回憶。
這就是我和迷糊女孩的第一次相遇,一個,突然到了不行的相遇。後來輾轉得知,這個女孩的迷糊,是無人能及的,但這卻是後話。總之,這個迷糊的女孩,就是那個,我這輩子最愛的女孩。
很多人曾經問過我,為什麼會選擇她?應該還有更多的女孩在等著我吧!
是的!是有許多不錯的女孩對我告白過,但我總是傻笑著,拒絕了所有,我自認為不適合的情意。其實是因為那該死的上升牡羊( 何謂上升牡羊呢,呃,請各位讀者自己去查星座書嚕 )加上O型的死個性使然,送上門來的絕對不會比努力獲得的,來的香。於是,在這地球上游游盪盪了十七個年頭,我依舊還是孤單寡人的,孑然一身。
我最好的死黨俊凱曾經問我。「你到底喜歡她哪一點?」當時他正把嘴巴塞滿滷肉飯,而這句話就在飯粒與齒縫之間溜了出來,感覺,很噁心。
對不起!我無法回答這個問題。不是我不想回答,只是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抽象的。
我喜歡她哪裡呢?嗯~可能連我自己本身都不知道吧!
喜歡一個人憑的是一種感覺。感覺對了就會發現自己已被深深地吸引。當然,那也極有可能是一種錯覺,一種日後悔想起來會羞愧地無地自容的錯覺,一種浪費了大好青春歲月跟淚水的錯覺。
如果上天計畫讓我遇見她是為了要贖我前世所犯下的罪孽,那麼我甘願從此受困在屬於她的無邊地獄,一個人替油鍋添火加油,一個人替刀山,保養上油。
於是乎,我得到了一個精闢但卻連自己都無法說服的論點。
不是因為她的哪裡讓我喜歡她,而是因為喜歡她而喜歡她的所有。但是如果你硬要我說出一個原因的話,應該是因為她是我見過最迷糊的女孩子吧。
很傻是吧?但是,愛情也就需要帶著一點傻氣,往往才能看見,所謂的幸福。
如果你也想認識這個迷糊的女孩,請你跟隨著我的步伐,隨著文字,到我們的故事裡頭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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