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31 09:26:17曾Sir
(書15:13-17) 重賞之下 必有勇夫
經文:「約書亞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將猶大人中的一段地,就是基列亞巴,分給耶孚尼的兒子迦勒。亞巴是亞衲族的始祖(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迦勒就從那裡趕出亞衲族的三個族長,就是示篩、亞希幔、撻買;又從那裡上去,攻擊底璧的居民。(這底璧從前名叫基列西弗。)迦勒說:『誰能攻打基列西弗將城奪取,我就把我女兒押撒給他為妻。』迦勒兄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奪取了那城,迦勒就把女兒押撒給他為妻。」(書15:13-17)
本來約書亞已經閃電式徹底攻取了希伯崙和底璧(11:21), 可能他們死灰復燃, 非常頑強, 所以迦勒要重賞勇夫, 把女兒押撒做獎品, 美人贈英雄, 結果招了首位士師俄陀聶為女婿(士3:7-11)。
陀聶本和迦勒本來是什麼關係?
這俄陀聶本是迦勒的侄兒(書15:17; 士1:13; 士3:9), 後來卻因此而成為了他的女婿!--親上加親! 俄陀聶這侄兒兼女婿後來成為了《士師記》中的首任士師, 為以色列人帶來40年太平的日子。
迦勒如何竭力攻取神應許給他之地?
原來, 縱使神應許給我們的東西, 也需要我們努力去得到的! 不是祈禱後就會自動送來的。例如神要將本區的居民賜給我們, 我們也要努力、付代價去傳福音才成的, 這就是「天助自助者」(We do the best, God do the rest)!
我如何能像迦勒一樣竭力攻取神應許給我們之地?
人生有幾多個十年?! 我們如何能為神做一個「天國梟雄」? 為神「慶豐年」--為神慶祝一個豐收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