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3 08:37:47曾Sir
(書14:12-13) 迦勒得希伯崙為業
經文:「『…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祂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崙給他為業。」(書14:12-13)
(14:12)「這山地」就是指希伯崙, 位於猶大山區的高處, 約水平線上900多米(死海在海拔下400多米), 是迦勒當年到過之處, 見到那裡的「大種」亞衲族人和肥美的土產:
(民13:22-23)「他們從南地上去,到了希伯崙;在那裡有亞衲族人亞希幔、示篩、撻買。(原來希伯崙城被建造比埃及的鎖安城早七年。)他們到了以實各谷,從那裡砍了葡萄樹的一枝,上頭有一掛葡萄,兩個人用槓抬著,又帶了些石榴和無花果來。」--一掛(一抽)大葡萄,要兩個人用槓抬著! 一定是土地肥沃之地! (請看附圖)
約書亞沒有因為成為了迦勒的領袖就趾高氣揚, 卻是為他祝福, 把希伯崙給他作產業。後來, 迦勒並不貪心, 都只是取了希伯崙「屬城的田地和村莊」, 而希伯崙城卻給了亞倫的子孫, 用作拯救誤殺者的「逃城」(書21:9-13)。
我會為福音的原故攻取什麼地方? 親戚? 同事? 青少年人? 街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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